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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办理区内首例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法援案件 ( 2022年10月28日 )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援助法》将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日前,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了区内首例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援助案件。

某日,一名60多岁老人来到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寻求帮助。原来她女儿自幼智力发育迟滞,成年后智力明显低于常人,基本不具备工作能力,只能靠低保和老人的退休金维持生活。2014年,一男子称愿意娶其女儿并照顾其生活,不料婚后因家庭矛盾,男子对其女儿渐行渐远、不管不顾。老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想帮助女儿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但因不是监护人无法代理女儿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援助中心获知这一情况后,依据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援助法》为母女二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指派了援助律师,提出了四步操作路径:一是先为老人女儿申请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司法鉴定;二是根据鉴定结论,向法院申请宣告老人女儿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三是向法院申请由老人担任其女儿的监护人;四是由老人代理女儿提出离婚诉讼。

援助律师在收到老人女儿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结论后,第一时间向普陀区法院递交申请书,申请宣告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022年7月25日,法院采纳了援助律师的意见,作出判决:宣告老人女儿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下一步,将按计划向法院申请由老人担任其女儿监护人,后续由老人代理提出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