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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陀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有关要求,加强对文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上海市文物局相关工作要求,决定成立普陀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东昌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 珏 副区长
副组长:周涵嫣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旅局(区文物局)局长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磊敏 区民政局副局长
于萌苗 区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王春蕾 区国资委副主任
孙 勇 区文旅局(区文物局)副局长
李东风 区绿化市容局局长
李 梅 区规划资源局副局长
张俏明 区档案局副局长
陆 海 区科委副主任
陈宋豪 区民宗办副主任
罗高飞 区统计局副局长
周志清 区教育局副局长
周海峰 区房管局副局长
姚红权 区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夏斌荣 区财政局副局长
桑 布 区发改委副主任
董 锐 区建管委副主任
戴耀艳 区商务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旅局(区文物局),办公室主任由周涵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领导小组负责本区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审定本区普查实施方案,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