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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机构及人员的通知

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机构及人员的通知

普府办[2005]45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有序实施城市规划,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上海市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机构及人员组成调整如下:

  一、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机构调整

  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隶属于普陀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按照《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储备计划实施土地收购储备。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下设两个分中心:一分中心设在普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对本区旧城改造地块实施土地收购储备;二分中心设在普陀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主要对长风地区实施土地收购储备。

  二、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组成人员调整

  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主任:

    顾建中 普陀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副局长(兼)

  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一分中心主任:

    赵正宽 普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兼)

  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二分中心主任:

    嵇启春 普陀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

  原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主任自然免去。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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