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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普陀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普陀区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普陀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普陀区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普府办〔2012〕50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区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上海市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上海市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沪府办[2010]33号),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普陀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普陀区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以下人员组成:

  第一召集人:景 莹 副区长

  召 集 人:何丽芬 区府办副主任

        花根才 区卫生局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王娟娟 区妇联副主席

        石斌初 甘泉街道副主任

        包永进 区财政局副调研员

        朱向前 区残联副理事长

        汤尉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副主任

        许龙成 区文化局调研员

        孙 勇 区司法局副局长

        李东风 石泉街道副主任

        杨 伟 区人社局副局长、区医保办主任

        杨永强 宜川街道副主任

        肖 立 区发改委副主任

        沈 贞 区精神卫生中心院长

        沈丽萍 区总工会副主席

        张 桦 区社区办副主任

        张大建 区民政局副调研员

        陈 挺 普陀公安分局局长助理

        陈 新 曹杨街道副主任

        陈庆年 长寿街道副主任

        罗海洋 区教育局副调研员

        周文伟 区食药监分局副局长

        郑韵玫 桃浦镇副镇长

        夏 舒 区法制办副主任

        顾忆红 团区委副书记

        顾惠明 区委政法委办副主任、区综治办副主任

        黄 嘉 真如镇副镇长

        舒乐炎 长风街道副主任

        虞万晋 区卫生局副局长

        潘丽倩 长征镇副镇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沈贞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分别设联络员一名。今后,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的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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