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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普陀区创建上海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领导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普陀区创建上海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领导小组的通知
普府办〔2013〕22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进一步提升普陀区卫生应急管理水平和卫生应急能力,确保卫生应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县)创建工作的指导方案>的通知》(沪卫应急〔2012〕7号)的工作要求,我区将开展创建上海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为确保全区开展创建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活动顺利开展,经区政府同意,成立普陀区创建上海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陀区创建市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景 莹 副区长
副组长:花根才 区卫生局局长
韩素友 区府办副主任、区应急办主任
王 元 区府办副主任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马 力 桃浦镇总工会主席
王建萍 区社区办副主任
石斌初 甘泉街道副主任
包永进 区财政局副调研员
孙胜军 区安监局副局长
李东风 石泉街道副主任
杨永强 宜川街道副主任
肖 立 区发改委副主任
陆静静 区建设工会主任
陈 新 曹杨街道副主任
陈庆年 长寿街道副主任
罗海洋 区教育局副调研员
贾成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办主任
黄 嘉 真如镇副镇长
舒乐炎 长风社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潘丽倩 长征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
主 任:李文秀 区卫生局副局长
今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