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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上海市普陀区科技创新引导基金理事会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加速培育和发展本区科创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社会资本、项目、技术和人才集聚普陀,按照国家、市级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设立上海市普陀区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并设引导基金理事会,行使决策管理职责。理事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理 事 长:程向民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理事长:范少军 区委常委、副区长

  监 察 长:裴崎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理事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晓鸣 区府办副主任、区法制办主任

  刘古亮 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李锐 区商务委主任

  李文波 区科委副主任

  周倩影 区财政局局长、区金融办主任

  赵文中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章宏斌 区投资办主任

  楼忠民 区税务局局长

  魏静 区发改委主任

  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

  主任:周倩影(兼)

  今后,理事会成员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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