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第二届区道德模范】

时间:2023-02-09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8月起,普陀区组织开展第二届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经前期遴选、社会投票、先进典型投票等程序,综合区文明委、区纪委监委、普陀公安分局、区信访办等部门意见,区文明委决定,授予王宇等10人“2019—2020年度第二届普陀区道德模范”荣誉称号。12月3日,普照道德之光 传扬时代新风——第二届普陀区道德模范颁奖仪式在普陀区青少年教育活动中心举行。区委副书记周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东昌出席并接见全国孝老爱亲模范提名奖陈帼英。活动为第八届全国孝老爱亲模范提名奖陈帼英颁发普陀区先进典型礼遇卡,并为2019—2020年度第二届普陀区道德模范及2021年第三季“普陀好人”颁奖。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区相关部门、街道镇负责人及区先进典型代表参加。(何光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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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日,第二届普陀区道德模范颁奖仪式在普陀区青少年教育活动中心举行。

图为区领导向第八届全国孝老爱亲模范提名奖获得者颁发普陀区先进典型礼遇卡(区文明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