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普陀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更名等的通知
各部、委、办、局,法院、检察院,各街道、镇,各人民团体:
区委、区人民政府决定:
上海市普陀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更名为上海市普陀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原上海市普陀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职能由上海市普陀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继续统筹行使。上海市普陀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由下列同志组成:
主 任:肖文高
常务副主任:姜爱锋
副 主 任:姚汝林 王 珏 徐树杰 张 骏 蒋 龙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益群 王永俊 王庆滨 毛彩萍 卢礼卿
吕升昂 朱 铮 刘古亮 许 磊 杨莉萍
李 刚 李文波 李海云 沈 捷 宋胜利
张 军(区应急局)张 军(区房管局)张 警
张建东 奉典旭 罗 艳 周涵嫣 单函俊
屈 强 赵永尊 赵松瑜 索华伟 殷路群
唐晓燕 黄 嘉 黄昌发 黄继文 章宏斌
虞亚光 潘 轶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办公室主任:王永俊 张 军(区应急局)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共同承担。其中,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具体工作由上海市普陀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承担;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与上海市应急管理局的工作对接,落实应急系统各项任务。
今后,上海市普陀区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和办公室主任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