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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上海市普陀区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其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部、委、办、局,法院、检察院,各街道、镇,各人民团体:
区委、区政府决定:
对上海市普陀区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其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组 长:韩金华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顾建中 区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区统计局局长
彭 波 区建设管理党工委书记、区建管委主任、区交通委主任
马明辉 区规土局党组书记
刘古亮 区绿化市容局党委书记、局长
应明德 区房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冯 骏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晓鸣 区府办副主任、区府法制办主任
刘文奎 区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李海云 区府办主任、区外事办主任(兼)
周涵嫣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办主任
姚 军 区社区办主任、区农办主任(兼)
徐兆吉 区委、区府信访办主任
黄昌发 区环保局局长
黄继文 区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
薛宝平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区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管委。
主 任:彭 波 (兼)
常务副主任:林增明 区建管委调研员
副 主 任:(按姓氏笔画为序)
张俏明 区委、区府信访办副主任
茅永祥 区委政法委维稳室主任
周志亮 区委政法委调研员、区旧改(房屋征收)办专职副主任
周志清 区规土局副局长
徐 征 区建管委副主任
潘 浩 区发改委副主任
区发改委、区规土局、区建管委等单位派驻5名专职干部,分别配合各位副主任开展相关工作。区卫计委、区国资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税务局、区房管局、区绿容局、各功能区、区城投公司等单位各安排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专职联络员,负责协调处置本单位相对应的重大项目跟踪、推进和信息上报反馈等工作,负责协助各自对应条线内重大工程项目涉及市有关部门审批权限的协调跟进;负责协助各自对应条线内重大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及信息反馈,确保项目按节点推进。
今后,区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区分管领导和该成员单位相关领导自然替补。自然替补的人员须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普陀区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定位和职责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附件:
普陀区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定位和职责
(一)工作定位
代表区委、区政府跟踪推进区重大产业项目、住宅项目、功能性载体、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府下达的在本区境内实施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牵头建立建筑业项目留税工作平台,确保本区范围内实施的建筑业项目税收落户本区;协调推进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重大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协调沟通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跟踪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推动各类问题的解决,确保重大项目按时保质完成(项目推进平台)。
2.做好各类重大工程项目的信息沟通、反馈等工作,并及时将信息上报区委、区府(信息平台)。
3.负责区内建筑业(含市、区重大工程)工程项目留税工作平台的建立和相关工作的协调推进,与区发改委、区投促办、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税务局等单位共同参与留税工作平台的考核并制定考核办法等(留税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