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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普陀区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专项工作组的通知

各部、委、办、局,法院、检察院,各街道、镇,各人民团体:

区委、区政府决定:

成立普陀区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专项工作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曹立强 区委书记

周敏浩 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常务副组长: 韩金华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 组 长: 黄庆伟 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综治委主任(兼)

姜 坚 副区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委副主任(兼)、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张 伟 副区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委副主任、区行政学院院长(兼)

成 员 单 位:(按姓氏笔画排序)

朱晓鸣 区府办副主任、区府法制办主任

刘宪华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海云 区府办主任

应明德 区房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俊扬 区府办副主任、区委、区府信访办主任

陆锦平 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 亮 区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

周涵嫣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新闻办主任

赵文中 区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区食药安办主任、区质量发展局局长(兼)

郭利民 区城管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

高亮全 区规土局局长

彭 波 区建设管理党工委书记、区建管委主任、区交通委主任

潘 轶 区发改委副主任、纪检组组长

薛宝平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普陀区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房管局。

办公室主任:应明德 (兼)

今后,普陀区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区分管领导和该成员单位相关领导自然替补。自然替补的人员须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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