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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部、委、办、局,法院、检察院,各街道、镇,各人民团体:

2019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部门、各街镇、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的主旨演讲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区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确保新的一年工作起好步、开好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8〕45号)和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委办发〔2018〕41号)精神,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有效做好帮困送温暖工作

各部门、各街镇、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筹措帮困资金,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帮困送温暖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大调研、深入基层一线,听取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民政部门要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尤其要加大对低保家庭、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独居老人、困境儿童等的综合帮扶力度,开展精准帮扶和救助;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组织开展走访慰问,主动为生活困难的官兵、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继续做好元旦、春节一次性节日补助费发放工作。教育部门要关心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校过春节学生的生活,及时给予帮助。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要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开展帮困送温暖活动,既要为困难群体送款送物,更要送服务、送关爱,着力提高帮困活动的实效。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大力丰富群众节日生活

全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着眼于广大市民节日需求,提早谋划,保障元旦、春节期间的市场供应,满足市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消费需求。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落实好“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肃查处各类以次充好、以假冒真等违法经营行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物价部门要跟踪了解各类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商品的需求、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处理各类苗头性、倾向性价格问题。水务部门要针对季节性特点,加强水质监测及水表备品备件储存,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做好自来水爆管抢修应对预案。宣传文化等部门要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精心安排节日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更多优秀文艺节目和文化产品,丰富居民节日精神文化生活。旅游等部门要加强旅游市场监督力度,营造良好旅游环境,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大力倡导节约、绿色、低碳旅游消费,引导市民游客理性、文明出游。绿化市容部门要适当增加节日期间绿化布置和景观灯光等设施,绿化市容、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重点地区、路段、区域的管理,及时做好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确保节日期间市容环境整洁优美。

三、全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各部门、各街镇、各单位要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深化“3061”安全工作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分析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时间节点。集中力量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细化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格执行《上海市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安全管理办法》,严格“跨年夜”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控,控制活动规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聚焦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老旧居民区、高层和地下建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等,分行业、分领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并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好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防范措施。继续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加强源头管理,从严查处和打击违法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交通部门要统筹安排,防止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保障群众节日安全顺畅出行。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有效检测和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做好公共医疗服务。

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部门、各街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全力做好节日期间信访工作,妥善处理因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社会保障、金融投资等引发的信访矛盾。政法、信访、公安等部门要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畅通诉求表达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依法、文明、热情、耐心接待群众来访,防止因接待不当导致严重后果。公安部门要加强社会面防控,严厉打击元旦、春节期间易发多发的“两抢一盗”、扒窃拎包、电信网络诈骗等侵财类案件,严厉整治“黄赌毒”、扰乱社会秩序等突出问题。加大巡逻防控力度,提高街面见警率、巡逻震慑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深入开展反恐专项排查工作,加强重点目标、重要部位管控,严防爆恐案事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开展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五、严格执行廉洁纪律

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落实主体责任,严防向民生款物和节日帮扶资金伸手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者“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资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发现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六、加强节日应急值守

各部门、各街镇、各单位要按照值班工作规范的要求,充实值班力量,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和重点岗位、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将元旦、春节期间值班安排表提前报区委办、区府办备案。强化岗位责任,确保值班人员时刻在岗在位,严防出现脱岗或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情况。在节前对值班电话、传真、图像监控系统、电子加密邮件系统、可视调度系统、800兆电台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状态良好。加强信息收集,畅通信息渠道,扎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遇有重特大事故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强化应急准备和协调联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早处置、有效应对。认真落实领导同志外出报备制度,领导同志外出要按照规定履行有关手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的水、电、气、暖等窗口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安排好工作力量,提高应急抢修能力,保证管理和服务质量。元旦、春节期间安排放假的有关单位要提前向社会公布服务或者营业时间的调整情况。

全区各部门、各街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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