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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普陀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推进计划》的通知

各部、委、办、局,法院、检察院,各街道、镇,各人民团体:

《普陀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推进计划》已经十届区委常委会第87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


普陀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推进计划

为深入贯彻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要部署,深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和《普陀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经济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安排,现就2019年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提出要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优化政务服务,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普陀实际,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强化改革统筹、强化机制完善、强化能力提升、强化工作支撑、强化责任落实,深化巩固改革成果,持续提升改革质量,不断增强企业对营商环境改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取得好成绩,实现:

审批更精简,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审批时间减少50%,审批材料减少50%。

管理更精准,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效。

服务更精细,市级和本区出台的政策100%落地实施,企业服务直通车实现企业服务100%覆盖,企业诉求得到100%限时回应。

二、主要任务

落实国家、市各项改革要求,以对标改革为重点,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精准服务为抓手,以机制完善为保障,对本区营商环境改革各项任务进一步细化、提升,着力为企业解决一批实际问题、难点痛点问题。

(一)聚焦“改革对标”,在改革举措上有高要求

瞄准国际先进理念、领先标准和最佳实践,对标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推进全区营商环境整体提升。

1.积极对接世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开办企业、施工许可、跨境贸易、登记财产和纳税5项涉及地方事权的指标,要强化与市级部门对接,切实落实最新改革举措,积极争取先行先试;对保护少数投资者、获得信贷、办理破产和执行合同4项涉法指标,要深刻理解改革任务,确保改革有序推进,进一步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区各相关单位) 

2.积极对接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专项改革。对政务服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信用监管、包容普惠创新等4项新增评价指标,对标全市改革措施,聚焦办事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推动政府部门流程再造;对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和招投标3个观测指标,要针对企业诉求探索新的改革举措,积极推进改革。(责任单位:区各相关单位)

(二)聚焦“三个减少”,在涉企审批上实现更精简

以“一网通办”为突破口,以“证照分离”改革和简政放权为实现路径,聚焦企业办事全流程便利,破解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体制机制难题,在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3.提升“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效能。深化“一网通办”建设,完善政务办事系统、制度框架和数据支撑,加大数据整合,基于市级信息共享系统,争取实现跨部门信息100%归集,100%共享。(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审改办)

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减环节,实现“受办分离、只跑一次、窗口办结”;减时间,对标全市最高水平,审批时间减少50%,企业开办、建设项目等重点事项审批时间压缩三分之二;减材料,审批材料减少50%。(责任单位:区审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市级要求,再取消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继续推出本区当场办结、提前服务、当年落地“三个一批”的改革举措。(责任单位:区审改办)

4.将“证照分离”改革推向深入。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对我区审批权限内的涉企事项逐项明确改革方式。从推进网上办理、压缩审批时限、加大提前服务、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信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六个方面优化准入服务。(责任单位:区审改办、区市场监管局)

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化水平,继续扩大证照整合范围。在全市率先开展企业开业登记全程电子化试点,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建立更加完善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因股东缺失等原因导致的“注销难”问题。在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基础上,针对特定的企业,进一步优化注销登记的流程环节。积极对接市推动破产基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法院)

5.继续推进高水平扩大开放。按照市“扩大开放100条”及最新“100+”模式要求,对接落实开放新举措,持续放宽金融、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领域的市场准入。切实落实普陀区着力推进招商引资、着力加大社会服务供给、着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着力建设高效一流营商环境四个方面18条工作举措。(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金融办、区科委、区发改委)

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资研发中心集聚,提升总部经济能级。积极争取跨境电商、跨境支付等领域试点,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外资企业商务备案便利度,将备案受理时间缩短至2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对标市在教育、医疗、文化、社会服务等领域的改革新举措,积极争取先行先试,实现对外开放的新突破。(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卫计委、区文化局)

加强对国际国内知名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广告公司、金融服务公司的定向宣介,引进一批知名专业服务企业。(责任单位:区投促办、区商务委、区金融办、区文化局、区科委、区司法局)

加快中以(上海)创新园建设,深化区内高校资源与以色列院校对接,积极推进专业运营机构以及律所、知识产权、会计等第三方机构入驻园区,打造低成本便利化专业服务平台。设立中以创新基金,营造以色列科创成果来沪转化转移的创新创业氛围,推进园区科技创新项目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区科委、桃浦智创城、桃浦镇)

(三)聚焦“有效监管”,在监管方式上有新探索

6.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对跨领域的新产业、新业态,探索完善行政管理的容错机制,进一步优化新兴行业发展环境。从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原则出发,对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免于行政处罚。贯彻落实《上海市分类监管管理办法》,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能效,增强监管科学性、合理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探索符合普陀实际、具有特色的“包容审慎监管”,大力推进监管方式创新。(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7.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全面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整体改善社会信用环境。结合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推动“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内企业开展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深化推进守信激励“信易+”行动,拓展本区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让诚实守信企业获得更多实惠和便利,增强诚信主体获得感。(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四)聚焦“精细服务”,在服务模式上有新突破

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积极作为,全面加强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切实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按照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要求,把优化提升服务体验贯穿于改革始终。

8.打响“窗口服务”品牌。按照市“把政府服务窗口作为上海服务品牌的集中展示,体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窗口工作规范和服务标准”要求,打造高效便利的窗口服务体系。加快“无差别综合窗口”建设,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最终形成窗口受理无差别,线上线下无差别,办事服务无差别的综合业务受理模式,实现“一网通”集成网办、“一窗通”集成受理、“一条龙”集成帮办,真正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像“网购”一样便捷。推进建设疑难问题集中咨询“救济窗口”,跨部门、跨领域集中受理、联动解答企业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政策法规规定不清晰事项。(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审改办、区科委)

在全市率先开展企业准入工商、税务“综合窗口”试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

9.深化完善“3+5+X”产业政策体系。积极开展产业政策绩效评估,不断优化政策资源供给。制定出台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等政策措施,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围绕智能软件、研发服务、科技金融三大重点产业,加强政策资源聚焦,助推三大重点产业上规模、出效益、快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投促办、区人社局、区科委、区金融办)

10.推动涉企优惠政策一窗通办。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涉企优惠政策专窗,汇总各部门的扶持政策和专项资金申请渠道,通过专窗实现涉企优惠政策相关事项“一口受理、一窗通办”,提高企业对惠企政策的知晓度、感受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投促办)

进一步探索优化产业政策实施机制,不断完善“三个一口”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信息互通。(责任单位:区投促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提升移动平台面向企业政策服务体验,推动政策等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整合,进一步提高“企业服务直通车”“投资普陀”等公众服务平台便利性、快捷性、优质化,统筹各平台不同模块功能,细化政策服务,优化政策服务操作流程,推动政策资源精准投放。(责任单位:区投促办、区商务委)

11.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本市《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民营经济27条)和“普陀区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二条”。(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工商联、区投促办)

优化金融服务,加快搭建银企、银政、银银、政企合作平台,探索资源共享、集聚融合的协同发展模式。加强企业上市服务,鼓励支持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到新三板和OTC挂牌。积极对接科创板和注册制改革,聚焦政策研究、上市对接、辅导赋能等职能,组建区企业上市服务办公室,聘请上交所、券商、中介机构和创投企业专家组建上市专家辅导团,对条件成熟的企业加强辅导,支持科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成长壮大。协助优质企业积极争取联合授信、融资租赁财政扶持等各类改革措施先行先试。(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深化人才服务,积极推进“区人才服务中心—重点地区人才服务部—人才服务工作站”三级联动人才服务网络建设,构建一体化、零距离服务体系。聚焦企业人才招聘、人才引进等问题,优化服务,形成联系服务企业、人才的长效机制。优化“普陀人才优享卡”,提高人才服务精准度。(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有节奏高能效开展政策宣讲解读,就企业热点关切、共性需求,分专题、行业、地区持续开展政策宣讲解读。开展企业沙龙,一是搭建政企互动平台,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增加企业了解参与区内项目机会和途径;二是搭建企业间沟通交流平台,为上下游企业、供需双方提供寻找市场合作伙伴的渠道;三是搭建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与企业间交流平台,不断探索企业服务新形式,丰富企业服务新内容。(责任单位:区投促办、区各地区投促中心)

对区重点企业实行服务专员制,服务专员做好企业日常经营中的联络员、服务员、信息员和政策宣传员,实现一口受理,全程跟踪,提高为企业服务的及时性和针对性。(责任单位:区投促办)

加强法律服务,采用实地走访、座谈讨论、咨询问答、书面交流等方式,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完善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

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民事行政案件,依法保障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实现,加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及周边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

12.着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高专利、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至6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10%以上。完善知识产权执法力量,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显著提高商标、版权、专利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违法成本。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刑行衔接。(责任单位:区科委、区法院、区市场监管局)

13.主动作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减轻税费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实施力度。对照上海建设在全国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的目标,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收费,减少中间环节。推动降低用工成本,继续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加快推进租赁房建设,2019年新建和转化租赁房源4000套,为重点企业提供租赁房源。(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区投促办)

14.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以“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为目标,健全“众创空间”管理服务机制,推动“众创空间”提质增能。充分发挥普陀信息产业促进会等平台作用,促进创新资源集聚与共享。打造高质量创新创业大赛,引导形成产业集聚品牌效应。(责任单位:区科委)

15.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完善公开目录。建立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机制,完善舆情回应机制。创新公众参与模式,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建立政府开放日常态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更好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简单、直观、快捷、友好的政务公开服务。(责任单位:区府办)

(五)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改革推进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专项改革和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计划,坚持统筹推进,部门协同,总结前期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经验做法,坚持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狠抓任务落实。

16.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建立本区营商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区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区投促办。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在本部门内牵头协调的责任部门,建立相关工作推进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投促办、区各相关单位)

建立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咨询工作机制。邀请商协会、中介机构、招商服务部门、相关管理咨询服务机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专业人士作为咨询对象,按行业或领域分为若干工作小组,向区政府提出政策完善、标准修订、流程再造等营商环境优化的工作方案和工作建议。(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投促办)

加强对其他地区营商环境改革经验的学习借鉴,不断拓展营商环境建设的广度和深度。(牵头单位:区投促办、区各相关单位)

17.强化回应企业诉求的责任机制。一是建立企业大调研常态化机制和联系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大调研系统平台转派处理功能,将现有大调研系统转化为企业需求及时响应平台,及时跟踪问题解决进展,更新解决措施和结果。二是搭建政企沟通制度化平台,完善由“企业服务直通车”微信公众号和五个地区投促中心等多渠道企业诉求收集、分派和集中处理机制。三是完善区投促办、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为主,相关部门参加的涉企重点诉求协调解决机制,加强跨部门统筹协调。(责任单位:区投促办、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18.加强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和形象推广。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宣传推广,精准推送政策,提高政策可及性和覆盖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发布普陀区投资环境白皮书。结合本区营商环境改革重要节点,开展系列宣传,持续保持热度。(责任单位:区投促办、区商务委、区新闻办)

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展示优秀企业家精神。(责任单位:区工商联)

19.细化落实措施清单。细化年度任务,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产生实效。各相关单位对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通过联席会议予以协调解决,保障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投促办、区各相关单位)

20.以更高标准参与全市各区营商环境考核评估。各相关单位要主动对标世行、国家和本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确保各项改革举措100%落地落实。切实推进落实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案2.0版”,加强与市级条线部门沟通对接,对标创新改革举措,积极争取先行先试改革任务,推动本区营商环境上新台阶。(责任单位:区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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