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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0年普陀区推进“一网通办”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部、委、办、局,法院、检察院,各街道、镇,各人民团体:
《2020年普陀区推进“一网通办”工作要点》已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办公室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2020年普陀区推进“一网通办”工作要点
2020年是“一网通办”工作的攻坚提升年。为积极落实国家、市有关推进“一网通办”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提升各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一网通办”的能力和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根据市“一网通办”工作要点,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等中央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是“牛鼻子”工程的重要指示,严格按照《2020年上海市深化“一网通办”改革工作要点》等文件规定的任务要求,对标全市最高水平、最高标准,紧密结合普陀发展实际,坚持“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减跑动”,坚持聚焦企业和群众的痛点难点,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智慧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努力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业务流程再造,促政府业务协同能力再提升
1.梳理、推出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从政务服务高频事项中梳理一批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获得感强的“一件事”,按照“两个免于提交”的要求和“六个再造”实施标准,制定“一件事”的业务流程再造方案,推动实现跨部门、跨层级“一件事一次办”。做好线下窗口设置等配套支持工作,实现受理、审批等全流程的畅通。对接“一网通办”线上渠道,实现网上业务办理,业务数据可进入普陀区综合窗口管理平台。
2.提升个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以市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为基础,重点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事项办理流程优化再造,推动线上线下协同,提升在线办理率和全程网办率。
3.推动办事指南标准化、精细化、场景化。根据市区两级分工原则,定期自查办事指南的程序性要素,及时更新维护;主动对接市级业务部门,确保实际业务操作流程与办事指南相吻合。加强办事指南编制的抽查力度,针对市级业务部门提出的新要求、新规范,组织集中修订办事指南,同步更新普陀区综合窗口管理平台的受理标准,不断增强办事指南的精准性和通俗性。
4.全面排摸公共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按照市级相关部门要求,重点梳理一批与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关系最紧密的公共服务事项,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并做好事项接入“一网通办”的相关准备工作。按照上海市统一受理平台对接规范的要求,主动对接技术团队,切实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在“一网通办”普陀频道上实现网上办理和受理的功能。
(二)深化数据治理攻坚,促数据支撑“一网通办”能力再提升
1.加快建设区大数据平台。参照市大数据平台技术架构,开展区大数据平台建设,提供数据采集、归集、整合、共享、开放、应用等全过程管理功能,加强数据质量和数据安全管控,实现全区公共数据集中统一管理。打通市、区两级数据共享通道,建立完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实现全区公共数据按需共享。
2.加强电子政务云和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推进全区党政机关存量和新建信息系统全面上云,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云管理和运营机制,提升电子政务云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全市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架构、统一运维监管、统一安全防护的建设要求,编制完成区级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和计划,推动区级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配合全市专网整合工作推进实施。
3.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根据《上海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本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做到“应并尽并”。制定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实施方案,及时清理“僵尸”信息系统,分类推进信息系统整合重构,将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大平台”。
4.加大公共数据归集力度。各部门、街道、镇按照“应编尽编”的原则,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确定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的共享属性,并指定专人负责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的编制和维护,推进数据资产化管理。同步开展业务数据、视频数据和物联数据的统一规范采集和结构化处理,实现全区公共数据的全量归集和整合,做到“应归尽归”。
5.强化公共数据治理能力。根据市公共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公共数据地方标准,开展数据治理工作。控制数据数量、质量,加强数据归集、更新等工作的实时跟踪监测,完善公共数据质量监管制度,建立数据资产评测和问题数据反馈机制,确保数据状态可感知、数据使用可追溯、安全责任可落实。
6.推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与应用。各部门、街道、镇要基于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构建公共数据开放清单,推动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迫切需要、行业增值潜力显著的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在保障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前提下,鼓励社会各方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分析和增值利用。依托区大数据平台,推进公共数据按需共享,为“智联普陀”及其他业务场景提供数据支撑。
7.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制定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街道、镇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建立数据安全保护、风险评估、日常监控工作机制,健全数据安全审查机制,开展数据安全检查和备份工作,加强数据安全保障。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测试、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等安全运营工作。
(三)对接“一网通办”平台,促政务服务能力再提升
1.全面对接“一网通办”总门户。优化“一网通办”普陀频道服务功能,持续优化、升级迭代栏目布局和服务专栏,提供具有普陀特色的主题式服务。主动做好区级自建系统、区综合窗口管理平台接入模式的转变。加强与市大数据中心的沟通与联系,着力提升政务服务网办能力,切实提高各办事情形可全程网办的数量,努力实现“一网通办”普陀频道上各办事情形的网上申报入口全覆盖,推动线上线下协同,提升在线办理率和全程网办率。积极对接长三角“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线上、线下跨省事项办理服务。
2.对接“四个统一”支撑能力。对接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提升用户登录体验度和便捷度;对接“12345”统一总客服实时服务能力,提高“一网通办”问题处理率;对接统一公共支付多渠道能力,方便支付事项便利化;对接统一物流服务模式,提高物流效率,减少跑动次数。
3.推动移动端高频应用全面接入“随申办”。系统梳理全区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情况,按照“高频优先、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原则,配合全市完成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向“随申办”整合。
4.深化电子证照应用。积极对接全市归集的电子证照库,各办事窗口100%接入电子证照库。公开已对接的电子证照目录清单和已归集电子证照应用覆盖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提高电子证照应用的知晓率。区级自建系统产生的证照,向市电子证照库进行归集,推进电子化应用。加强受理环节电子证照调用,按照“两个凡是”的原则,各受理窗口但凡可以通过系统调用电子证照的,要做到“应调尽调”。
5.加强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应用。对接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法人、自然人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减少纸质材料,减少跑动次数。持续推进“一网通办”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四)夯实线下服务基础 ,促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能力再提升
1.加强窗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指导各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加强组织管理,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在疫情防控期间,梳理排摸各窗口单位开放情况,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一网通办”普陀频道及时公示。积极开展“一网通办”工作的宣传,倡导以网上办、预约办为主,现场就近办为辅的工作策略,减少群众外出,充分保障群众和企业办事的安全性和便利度。
2.加强线下服务规范化精准化建设。根据上海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上海市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建设指导意见、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地方标准,各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建立窗口服务细则,将窗口服务细化、量化、标准化,对窗口服务工作实行精准管理、实时监督,提升窗口服务效能。
3.强化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加强对全区各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的统筹管理,完善条块管理边界和协同领导机制,着力提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服务能级,确保年度标准化建设第三方评估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所有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开设“一网通办”自助服务专区,增设引导服务人员,加强网上办、掌上办的咨询引导服务功能。
4.加强综合窗口的建设。优化收受分离模式,全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提升窗口整体服务效率和质量。按照“应进必进”原则,除涉密、敏感事项外,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入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原则,各部门制定进驻大厅(窗口)工作方案,抓紧落实整改,基本消除政务服务以“科室代窗口”现象。
5.推广配置自助服务终端。积极对接全市部署的自助服务终端,延伸“一网通办”服务时间和空间“触角”,推动有条件的园区、楼宇、社区、居村配置自助终端机,解决服务企业、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6.推进证照分离相关工作。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对接市级业务指导单位,梳理《普陀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部门,以及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重点做好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工作,梳理并公开告知承诺清单,让企业和群众了解具体办事流程。
7.优化线下服务流程。在正式收件之前,针对需要现场勘查、现场核查、检验检疫、技术审查、技术咨询、技术指导等有实质性审批要求的事项,增加首次咨询“提前服务”告知及预约功能,梳理并公布“提前服务”事项清单,避免企业群众走弯路。创新审批方式,减少审批层级,推广“一审一核”制,对照审批事项逐一梳理清单,定期抽查执行情况缩短审批时限,对于高频事项尽可能实现“一审一核”。
8.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办理一套业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确保同一事项、同一办事情形的线上办事指南和线下窗口业务流程一致、办理标准一致。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办事指南之外的申报材料或自行附加审批条件、设置特殊程序;承诺在线收取电子材料的,不得无故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版材料。
(五)强化制度机制保障,促“一网通办”攻坚能力再提升
1.着力加强统筹推进。加强全区面上的规划统筹、协调推进、业务培训、考核评估及定期通报。将“一网通办”培训纳入“2+X”培训体系,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培训、脱产培训等方式,分领域、分层次地开展培训工作。根据“一网通办”的主要工作内容,“一网通办”第三方评估和“好差评”工作落实情况,制定有针对性、可量化的考核评估体系,纳入各业务部门的全年绩效考核。定期抽查“一网通办”工作进度,积极跟进重点项目推进情况,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及考核评价结果。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一网通办”制度建设,提升“一网通办”工作的规范化。根据市级要求,进一步优化信息化项目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普陀区公共数据的管理办法、“一网通办”平台运营管理办法。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电子政务外网改造、电子政务云运营、信息系统整合等项目实施方案。
3.加强宣传工作力度。注重宣传典型案例、典型经验,加大对“一网通办”功能内容的宣传,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加强与大型会议、大型活动的合作对接,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的服务能力和知晓度。
附件:1.2020年“一网通办”工作任务分工
2.2020年重点推进“一件事”任务分工
3.2020年争取市级部门推进“一件事”的试点项目
附件1
2020年“一网通办”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时间节点 | 备注 |
1 | 梳理、推出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 | 从政务服务高频事项中梳理一批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获得感强的“一件事”。 | 区府办 | 各相关部门 | 3月底 (已完成) | |
2 | 制定“一件事”的业务流程再造方案。 | 各相关部门 | / | 10月底 | ||
3 | 做好线下窗口设置等配套支持工作,实现受理、审批等全流程的畅通。对接“一网通办”线上渠道,实现网上业务办理,业务数据可进入普陀区综合窗口管理平台。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府办 | 10月底 | ||
4 | 提升个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 | 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事项办理流程优化再造,推动线上线下协同,提升在线办理率和全程网办率。 | 区民政局 | 各相关部门 | 10月底 | |
5 | 推动办事指南标准化、精细化、场景化 | 定期自查办事指南的程序性要素,及时更新维护;主动对接市级业务部门,确保实际业务操作流程与办事指南相吻合。 | 各相关部门 | 区府办 | 10月底 | |
6 | 针对市级业务部门提出的新要求、新规范,组织集中修订办事指南,同步更新普陀区综合窗口管理平台的受理标准。 | 区府办 | 区行政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 | 10月底 | ||
7 | 全面排摸公共服务事项接入“一网通办” | 梳理一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公共服务事项,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并做好事项接入“一网通办”的相关准备工作。 | 各相关部门 | 区府办 | 10月底 | |
8 | 按照上海市统一受理平台对接规范的要求,主动对接技术团队,切实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在“一网通办”普陀频道上实现网上办理和受理的功能。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府办、各相关部门 | 10月底 | ||
9 | 加快建设区大数据平台 | 参照市大数据平台技术架构,开展区大数据平台建设,打通市、区两级数据共享通道,建立完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 | 区大数据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全年 | |
10 | 加强电子政务云和电子政务外网建设 | 推进全区党政机关存量和新建信息系统全面上云,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云管理和运营机制。 | 区大数据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9月底 | |
11 | 编制完成区级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和计划,推动区级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配合全市专网整合工作推进实施。 | 区大数据中心、区科委 | / | 全年 | ||
12 | 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 | 制定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实施方案,及时清理“僵尸”信息系统,分类推进信息系统整合重构,将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大平台”。 | 区科委、区发改委 | 区大数据中心 | 全年 | |
13 | 加大公共数据归集力度 | 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确定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的共享属性。指定专人负责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的编制和维护,推进数据资产化管理。 | 区大数据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全年 | |
14 | 开展业务数据、视频数据和物联数据的统一规范采集和结构化处理,实现全区公共数据的全量归集和整合,做到“应归尽归”。 | 区大数据中心 | 区网格中心、区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及相关部门 | 全年 | ||
15 | 强化公共数据治理能力 | 根据市公共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公共数据地方标准,开展数据治理工作。控制数据数量、质量,加强数据归集、更新等工作的实时跟踪监测,完善公共数据质量监管制度,建立数据资产评测和问题数据反馈机制。 | 区大数据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全年 | |
16 | 推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与应用 | 推动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鼓励社会各方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分析和增值利用。 | 区科委 | 区大数据中心、各相关部门、各街道镇 | 全年 | |
17 | 依托区大数据平台,推进公共数据按需共享,为“智联普陀”及其他业务场景提供数据支撑。 | 区大数据中心 | 各街道镇 | 全年 | ||
18 | 加强数据安全管理 | 制定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街道、镇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 | 区委网信办 | 区大数据中心 | 全年 | |
19 | 建立数据安全保护、风险评估、日常监控工作机制,健全数据安全审查机制,开展数据安全检查和备份工作,加强数据安全保障。 | 区大数据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全年 | ||
20 | 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测试、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等安全运营工作。 | 区委网信办 | 区公安分局、区大数据中心 | 全年 | ||
21 | 全面对接“一网通办”总门户 | 持续优化、升级迭代“一网通办”普陀频道的栏目布局和服务专栏,提供具有普陀特色的主题式服务。主动做好区级自建系统、区综合窗口管理平台接入模式的转变。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府办 | 10月底 | |
22 | 提升政务服务网办能力,提高各办事情形可全程网办的数量,努力实现“一网通办”普陀频道上各办事情形的网上申报入口全覆盖,推动线上线下协同,提升在线办理率和全程网办率。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府办、各相关部门 | 10月底 | ||
23 | 积极对接长三角“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线上、线下跨省事项办理服务。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曹杨街道 | 10月底 | ||
24 | 对接“四个统一”支撑能力 | 对接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提升用户登录体验度和便捷度;对接“12345”统一总客服实时服务能力,提高“一网通办”问题处理率;对接统一公共支付多渠道能力,方便支付事项便利化;对接统一物流服务模式,提高物流效率,减少跑动次数。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府办、各相关部门 | 10月底 | |
25 | 推动移动端高频应用全面接入“随申办” | 系统梳理全区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情况,配合全市完成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向“随申办”整合。 | 区府办、区大数据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10月底 | |
26 | 深化电子证照应用 | 积极对接全市归集的电子证照库,各办事窗口100%接入电子证照库。公开已对接的电子证照目录清单和已归集电子证照应用覆盖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区级自建系统产生的证照,向市电子证照库进行归集,推进电子化应用。加强受理环节电子证照调用,各受理窗口但凡可以通过系统调用电子证照的,要做到“应调尽调”。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各相关部门 | 10月底 | |
27 | 加强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应用 | 对接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法人、自然人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度。持续推进“一网通办”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 区科委、区档案局 | 各相关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中心 | 10月底 | |
28 | 加强线下窗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 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 各相关部门 | \ | 2月底 (已完成) | |
29 | 每周对各窗口单位开放情况梳理排摸,通过上海普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一网通办”普陀频道及时公示。 | 区府办 | 各相关部门 | 疫情防控期间 | ||
30 | 积极开展“一网通办”工作的宣传,倡导以网上办、预约办为主,现场就近办为辅的工作策略。 | 各相关部门 | \ | 疫情防控期间 | ||
31 | 加强线下服务规范化精准化建设 | 各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建立窗口服务细则,将窗口服务细化、量化、标准化。完善各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管理的奖惩制度。 | 各相关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府办 | 5月底 | |
32 | 强化政务服务大厅管理 | 加强对全区各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的统筹管理,完善条块管理边界和协同领导机制。 | 区府办 | \ | 10月底 | |
33 | 着力提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服务能级,确保年度标准化建设第三方评估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 区民政局 | 各街道、镇 | 10月底 | ||
34 | 政务服务大厅开设“一网通办”自助服务专区,增设引导服务人员,加强网上办、掌上办的咨询引导服务功能。 | 各相关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 | 各街道、镇 | 10月底 | ||
35 | 加强综合窗口的建设 | 全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入驻区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各部门制定进驻大厅(窗口)工作方案,基本消除政务服务以“科室代窗口”现象。 | 各相关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 | \ | 10月底 | |
36 | 推广配置自助服务终端 | 积极对接全市部署的自助服务终端,延伸“一网通办”服务时间和空间“触角”。 | 区民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 \ | 10月底 | |
37 | 推进证照分离相关工作 | 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实施方案。 | 区府办 | \ | 2月底 (已完成) | |
38 | 梳理《普陀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做好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工作,梳理并公开告知承诺清单。 | 区府办、区市场监管局 | 各相关部门、大数据中心、区行政服务中心 | 10月底 | ||
39 | 优化线下服务流程 | 在正式收件之前,针对有实质性审批要求的事项,增加首次咨询“提前服务”告知及预约功能,梳理并公布“提前服务”事项清单。 | 各相关部门 | 区府办 | 10月底 | |
40 | 推广“一审一核”制,对照审批事项逐一梳理清单,定期抽查执行情况缩短审批时限,对于高频事项尽可能实现“一审一核”。 | 各相关部门 | 区府办 | 10月底 | ||
41 | 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 |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办理一套业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确保同一事项、同一办事情形的线上办事指南和线下窗口业务流程一致、办理标准一致。 | 各相关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府办 | 10月底 | |
42 | 着力加强统筹推进 | 加强全区面上的规划统筹、协调推进、任务跟踪、业务培训、考核评估及定期通报。 | 区府办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10月底 | |
43 | 将“一网通办”培训纳入“2+X”培训体系,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培训、脱产培训等方式,分领域、分层次地开展培训工作。 | 区府办 | 各相关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 | 10月底 | ||
44 | 根据“一网通办”的主要工作内容,“一网通办”第三方评估和“好差评”工作落实情况,制定有针对性、可量化的考核评估体系,纳入各业务部门的全年绩效考核。 | 区府办 | \ | 全年 | ||
45 |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 制定公共数据管理、“一网通办”平台运营、电子政务外网改造、电子政务云运营、信息系统整合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 | 区府办、区发改委、区科委、区大数据中心 | \ | 5月底 | |
46 | 加强宣传工作力度 | 加大对“一网通办”功能内容的宣传,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的服务能力和知晓度。 | 区委宣传部、区府办 | \ | 全年 |
附件2
2020年重点推进“一件事”任务分工
序号 | “一件事”名称 | 涉及办理事项名称 | 涉及部门 | 时间节点 | 备注 |
1 | 开办咖啡店(茶馆)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管局 | 9月底 | 牵头部门 |
《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审批(可选) | 区市场监管局 | ||||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支队 | ||||
企业自主备案(可选) | 区生态环境局 | ||||
2 | 开办烘焙店(面包店)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管局 | 9月底 | 牵头部门 |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支队 | ||||
企业自主备案(可选) | 区生态环境局 | ||||
3 | 开办便利店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管局 | 9月底 | 牵头部门 |
《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审批(可选) | 区市场监管局 | ||||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支队 | ||||
企业自主备案(可选) | 区生态环境局 | ||||
4 | ★开办超市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管局 | 6月底 | 牵头部门 |
《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审批(可选) | 区市场监管局 | ||||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支队 | ||||
企业自主备案(可选) | 区生态环境局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00平方米以上)(可选) | 区卫生健康委 | ||||
5 | ★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区市场监管局 | 6月底 | 牵头部门 |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 区规划资源局 | ||||
6 | ★开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三方物流除外) | 区市场监管局 | 6月底 | 牵头部门 |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 区规划资源局 | ||||
7 | ★开办中医诊所 | 中医诊所备案 | 区卫生健康委 | 6月底 | 牵头部门 |
企业自主备案或豁免(可选) | 区生态环境局 | ||||
8 | ★开办养老机构 | 公益性养老机构备案、经营性养老机构备案 | 区民政局 | 6月底 | 牵头部门 |
食品经营许可(可选) | 区市场监管局 |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备案)(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含一级)审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含二级)初审)(可选) | 区卫生健康委 | ||||
9 | 开办美容美发店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区卫生健康委 | 9月底 | 牵头部门 |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可选) | 区消防支队 | ||||
食品经营许可(可选) | 区市场监管局 | ||||
10 | 开办浴室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区卫生健康委 | 9月底 | 牵头部门 |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支队 | ||||
企业自主备案 | 区生态环境局 | ||||
食品经营许可(可选) | 区市场监管局 | ||||
11 | 开办足浴店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区卫生健康委 | 9月底 | 牵头部门 |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支队 | ||||
食品经营许可(可选) | 区市场监管局 | ||||
12 | 开办职业培训机构 | 职业培训机构资质审批 | 区人社局 | 9月底 | 牵头部门 |
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营业的许可 | 区市场监管局 | ||||
13 | 开办劳务派遣公司 | 劳务派遣许可 | 区人社局 | 9月底 | 牵头部门 |
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营业的许可 | 区市场监管局 | ||||
14 | 开办人才中介公司 | 核发内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区人社局 | 9月底 | 牵头部门 |
不动产登记 | 区规划资源局 | ||||
15 | 开办攀岩馆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攀岩) | 区体育局 | 9月底 | 牵头部门 |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支队 | ||||
食品经营许可(可选) | 区市场监管局 | ||||
16 | 开办游泳馆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游泳) | 区体育局 | 9月底 | 牵头部门 |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支队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区卫生健康委 | ||||
食品经营许可(可选) | 区市场监管局 | ||||
17 | 开办书店 | 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 | 区文旅局 | 9月底 | 牵头部门 |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可选) | 区消防支队 | ||||
食品经营许可(可选) | 区市场监管局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00平方米以上)(可选) | 区卫生健康委 | ||||
18 | 开办电影院 | 设立营业性电影放映单位许可(不含外商投资电影院) | 区文旅局 | 9月底 | 牵头部门 |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支队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区卫生健康委 | ||||
企业自主备案(可选) | 区生态环境局 | ||||
食品经营许可(可选) | 区市场监管局 | ||||
19 | 开办现制现售铺位(包子铺、大饼油条点心铺、奶茶铺)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管局 | 9月底 | 牵头部门 |
企业自主备案(可选) | 区生态环境局 | ||||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区消防支队 | ||||
20 | 开办食品销售公司(电子商务、商贸企业) | 食品经营许可 | 区市场监管局 | 9月底 | 牵头部门 |
《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审批(可选) | 区市场监管局 |
注:“★”项为上海市《2019年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事项清单》推进项目
附件3
2020年争取市级部门推进“一件事”的试点项目
序号 | “一件事”名称 | “一件事”主要内容 | 牵头 单位 | 配合单位 | 争取试点的 区级部门 | 备注 |
1 | 创新创业“一件事” | 将涉及创新创业的企业开办、办公场地费用减免、贷款贴息、科技创新券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环节进行整合优化。 | 市科委 | 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税务局等,各区 | 区科委 | |
2 | 扶残助残“一件事” | 将残疾人证首次申领、换证、补领、证件迁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低保信息查询等进行整合优化。 | 市残联 | 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等 | 区残联 | |
3 | 小孩出生“一件事” | 将户口登记、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医疗保险参保、生育金申领等环节进行整合优化。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公安局、市医保局等,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医疗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
4 | 廉租房申请“一件事” | 打通户籍、婚姻、住房、 收入 、财产等信息,将个人申报、资格审查、公示等环节进行整合优化。 | 市房屋管理局 | 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税务局、市公安局、 上 海 银 保 监局、上海证监局等 | 区房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