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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应急管理局关于以区委办、区府办名义联合印发《上海市普陀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的请示

区委办、区府办: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沪委发〔2021〕11号)和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本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沪灾防委〔2022〕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本单位拟定了《上海市普陀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经2022年10月27日第56次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申请以区委办、区府办名义联合印发。

当否,请批复。

            上海市普陀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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