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两个微信红包 他自愿成为诈骗帮凶

2021-11-23 来源: 上海普陀

为了两个微信红包,一准“00”后男子既卖卡又“卖脸”,对诈骗分子言听计从,还自作聪明地以为不直接参加诈骗,就不算违法犯罪,结果让自己身陷囹圄。近日,普陀警方在“砺剑1号”行动中,经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涉案人员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1月9日,普陀公安分局真光路派出所民警在侦办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发现多笔被害人被骗资金均通过吴某名下的银行卡转账,涉及金额达500余万元。11月10日17时许,民警根据前期侦查获取的线索,在真光路某饭店内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吴某抓获。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吴某如实向警方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在今年7月初,吴某的网友“臭臭”告诉他,有一个可以轻松赚钱的“活”,只要提供自己的银行卡,配合刷刷脸转转账就能拿到大笔好处费。吴某一听可以轻轻松松赚钱便立即答应下来,并专门到银行办理一张新的银行卡用来配合“赚钱”。在接下去的几个月内,吴某多次根据“臭臭”的指示,提供验证短息、扫脸认证,帮助诈骗团伙走账洗钱500余万元。而在此期间,“臭臭”仅仅发了一个400元和一个666.66元的红包给他。据吴某交代,他很清楚“臭臭”他们在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只是法律意识淡薄,以为自己提供银行卡转转账不算骗。经过民警的教育,吴某对自己一时的贪小后悔不已。

11月10日,犯罪嫌疑人吴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及“臭臭”的身份信息,警方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群众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不要以为没有直接参与诈骗行为就不算违法犯罪。买卖、出借对公账户以及银行卡、电话卡等是违法行为,甚至还可能涉嫌犯罪。牢记天上不会无故掉馅饼,切莫因贪图眼前小利而触犯了法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