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令财务立即转账129万,假老板骗走真钱款

2020-09-01 08∶09 来源: 上海普陀

公司出纳上班时收到陌生客户添加的好友申请,通过之后对方迅速建群,接着自己的“老板”也出现在群里,并指示出纳迅速向客户账户连续转账129万元,不料事后才发现群里的“老板”竟是“李鬼”。近日,普陀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公司财务人员被诈骗案件,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月12日中午11时许,正在公司上班的某公司出纳葛小姐接到同事转来的一个电话,对方称有一笔钱款要汇入公司账户,并要求葛小姐添加其QQ号保持联络。添加对方好友后,葛小姐被对方拉入一个QQ群内,群友内有一个与其公司老板名字一模一样的QQ号。“老板”在群里告诉葛小姐,对方公司有一笔36万元的钱款要打到本公司,并配发了一张转账成功的截图。接着,“老板”又在群里向葛小姐发出指示,要求立刻转账83万元和46万元两笔款项到宁夏某公司银行账户,手续后补。



转账之后,葛小姐却迟迟没有收到对方公司转入的36万元,感觉事有蹊跷的她再次与转接电话的同事联系,同事告知葛小姐,对方打电话就说要打款到本公司,所以便将电话转给了出纳葛小姐。于是,葛小姐又拨打了老板的电话核实情况,结果老板告诉她根本没有让她转过账,此时葛小姐才发现自己被骗,并立即前往长寿路派出所报案。

接报后,在市局刑侦总队指导下,普陀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经梳理资金流向,民警最终确定这2笔转账分别流向了多个银行、支付宝账户以及某网络科技公司。经进一步循线追踪,民警逐步厘清了这些账户持有者的身份信息和活动范围,并逐一进行抓捕。7月,犯罪嫌疑人刘某、王某、严某、卢某等7人分别在江苏苏州、广东东莞等地先后落网。


到案后,7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供述了各自的犯罪事实。其中,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明知诈骗分子会利用其开设的对公账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开设的对公账户及手机号予以出售,并因此获利3600元人民币。犯罪嫌疑人卢某为了每提现10万元赚取的250元好处费,专门替诈骗分子提取现金。而犯罪嫌疑人王某、严某等5人通过网络或朋友介绍赴境外工作,被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逐一发展成团伙成员,分入所谓的“资金组”,共同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案发当日,以上5人直接参与了被害公司资金的转移与分拆。7月初,5人分别回国后被警方锁定并逐一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王某、严某等6人因涉嫌诈骗罪,卢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财务是管理公司资金的最后一道关口,无论对方是同事还是老板,只要是转账,就必须通过当面或打电话核实对方身份,确认人员身份、联系方式、账户信息后才能转账。同时,公司员工也应注意甄别各种来路不明的邮件、电话,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