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基层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本市全面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沪公卫联办【2011】4号)文件和《普陀区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府办【2012】29号)文件精神,加强我镇“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的有序推进。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长征镇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潘丽倩 副镇长

  副组长:王瑞芳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徐 军 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王海峰 工商普陀分局长征所所长

  汤 旻 镇党群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吴友成 镇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吴玉苗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季敏芳 镇社区文化事务中心副主任

  黄 诚 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黄松明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虞 栋 区食品药品监督所长征分所所长

  长征镇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社发办),吴友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设联络员一名。

  今后,长征镇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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