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镇关于开展《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长征镇位于普陀区西部,沪宁、沪嘉高速公路入口处,面积10.8平方公里。随着城市化进度的的加快,妥善解决城市困难家庭人员的生活问题,为迎接2010年世博会创造良好环境的一个重要任务。

为推动困难家庭人员社会救助机制的完善,提高社会救助方法行政执法水平,长征镇按照《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的要求,以落实法定责任,推行依法行政,维护困难家庭人员合法权益为重点,加强低保低收入家庭为主的救助管理、服务制度建设,促进低保低收入家庭为主的救助管理水平。2005年到2007年之间累计发生行政给付39521次,发生金额5433570元。

一、主要做法

1、根据《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自收到社会救助起10日内,对申请人所填报的有关情况及申请人个人或者家庭的实际生活水平,委托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进行核查。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在核查结束后的5日内, 对申请做出批准或者说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报送区民政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根据《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对社会救助对象定期进行审核。严格按照动态及时管理,对于申请人个人或者家庭收入状况发生变化、迁入迁出或者死亡的做出及时调整。

3、根据《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在社会救助工作中,要及时受理和审核的办事程序,坚持救助工作管理化、规范化、法制化。

4、对全体参加社会救助行政执法及其他部门配合的有关人员,组织学习《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明确分工,提出工作要求。

5、根据《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加大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力度,尤其是对接受社会救助的个人或者家庭,收入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主动向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申报,办理变更手续的政策宣传执行到位。

6、张榜公示,坚持“三榜公示”制度,对初审、审核和审批结果分别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公开区、街道举报电话和设立举报箱,以利居民监督、举报。

二、取得成绩

1、提高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根据《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维护困难家庭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困难家庭人员的救助申请及时受理和审核。

2、根据《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形成了及时受理和审核的办事程序。坚持救助工作管理化、规范化、法制化。规范救助工作办事程序必须遵循“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的原则,社会救助管理所的各项救助工作环节实行程序化管理,要坚持按照程序办事。

3、根据《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建立困难家庭或个人的收入状况实行定期审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接受社会救助的个人或者家庭的收入变动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审核。对接受社会救助的个人或者家庭的收入状况发生变化的,调整社会救助款额和停止给予社会救助。

4、根据《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进一步加大了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力度。尤其是建立了对接受社会救助的个人或者家庭,收入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主动向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申报,办理变更手续的政策宣传执行机制。

三、问题与不足

1、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有时无法执行,缺少有效手段,对个别既不讲法也不讲理的无理取闹的同志,只能宣传,对工作造成被动,无法进行正常执法工作。

2、仍存在接受社会救助的个人或者家庭隐瞒、谎报个人实际收入现象。根据《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对接受社会救助的个人或者家庭,收入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主动向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申报,办理变更手续的政策宣传力度仍需要不断加强。

四、社会评价

居民无不良反馈并在历年各次行风政风测评中,长征镇都达到合格标准。

五、设想和建议

1、希望所有的社会救助情况都能进入电脑,在上海形成一个可以查询的统一平台,既可以查到接受救助人员及家庭的收入情况、生活状况等,也可以查到接受相关救助的情况。

2、在近阶段,对低保协保家庭进行有针对性地进行上门回访,对有特别困难的家庭再给予特别关注。

 

 

二○○八年十月八日



验证码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