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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关于开展“同心家园”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 社区办    日期:2016-02-17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工作要求,统筹发挥各方力量参与社区建设的力量优势,提升党建引领下的自治共治能力和水平,解决居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和改进居民区工作,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良性运行机制,提高居民文明素养,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大力推进“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区“1+6”文件精神,根据市委创新机制体制、做实基层基础的工作要求,发挥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和基层党建引领的作用,党群同心、上下同心、条块同心、内外同心,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目标,以形成自治共治机制、促进共建共享为重点,以补短板、强基层为关键,以解决居民“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文明程度为着力点,着力优化社区综合环境,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努力为百姓营造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人际和谐的“同心家园”。

二、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以区域化党建为纽带引领社区治理。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发现问题、找出“短板”,在有效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三是坚持自下而上。从居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发挥“三会” 制度、基层民主协商制度的作用,强化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管理的意识和责任。四是坚持共建共享。要树立起让群众满意的核心价值理念,让居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更加热爱、认同和支持家园建设。

(二)总体目标。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以下目标:一是自治共治和谐有序。形成党建引领下各方参与的“同心同行同向”的共治格局,居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社会协同、各方参与”的平台和载体不断丰富,各类主体参与度明显提高。二是“急难愁盼”问题有效解决。有效整合各类资源,涉及大多数居民的小区管理、公共服务、平安建设、物业管理、居住环境等得到明显改善,居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提高。三是居民区工作和服务更加规范。全方位加强和改进居民区工作,居委会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素质不断提高,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更加精细和规范。四是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注重长远发展需要,自下而上的议题产生机制、多方参与的推动协调机制、科学持续的动态管理机制和评价监督机制不断健全。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群众满意度,自治共治和谐有序

发挥党建引领的作用,加强党建联席会、社区代表会议、社区委员会等社区共治平台和居民区联席会议、自治家园理事会等自治平台的建设;从居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营造居民参与管理的良好氛围;鼓励居民针对居民区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治探索,如缓解居民区停车难、新能源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难、老旧公房安装电梯难等问题,形成一批居民区自治共治的典型案例。

(二)树立“短板”意识,回应群众“急难愁盼”

通过聚焦居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立足于工作补“短板”,综合施策、建管并举,解决居民群众的生活事、身边事、家门口的事,切实回应群众期盼;居民区绿化环境更加整洁美化,旧住房综合修缮使居住品质得到提升,适老型无障碍设施、文体设施、便民设施和睦邻服务点满足居民群众需求;居民区内突出的不文明行为、“五违”“六乱”顽症得到整治,社区警务、群防群治守护让居民群众更安全、更满意(居民区无违法搭建问题、无突出违法问题、无治安安全问题、无服务缺失问题)。

(三)注重夯实基础,居民区管理服务更加规范

全方位加强和改进居民区工作,推进居委会标准化建设,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更加精细和规范;居委会以自治章程为核心、以“三会”制度和各类居民公约为重点、各类议事规则相配套的群众自治制度不断健全规范;落实居委会错时工作制、双休日值班制、居务公开制、联系走访群众制等;社区工作者业务工作能力、服务基层群众能力不断提高。

(四)立足长远发展,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建立自下而上的议题产生机制,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产生自治议题和工作项目,通过项目运行的方式开展共治自治;建立多方参与的推动协调机制,强化社会协同,发挥社区代表会议协商共治的作用、居民区“三会”协商自治的作用,吸引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并发挥作用;建立科学持续的动态管理机制,规范管理过程和工作流程,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找差距、补遗漏,力争解决的问题不反复,工作的成效能持续,形成长效常态的管理新气象;建立评价监督机制,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组织市民巡访团、第三方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测评,社区治理成效让居民群众作评价。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6年)

1月-2月,动员启动。制定“同心家园”建设总体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推进大会,部署相关工作,明确活动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区各相关部门和街道、镇按照总体方案,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推进落实。加强宣传发动,提高干部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3月(以后每年3月),征集初评。由各居民区梳理统计居民需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项目议题,各街道、镇对项目议题进行汇总、梳理、立项,需要条块联动的项目报送至区有关部门进行评审和对接。制定“同心家园”星级测评体系和标准,组织开展星级初评。4月-10月,组织实施。在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在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对接工作,通过区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与居民区的项目对接,合力推进项目实施。通过制定购买服务的目录和相关流程制度,加大并吸引社会组织和资金对“同心家园”项目的支持力度。11月-12月,验收评估。以群众的直接感受和实际评价为标准,通过第三方评估等形式,以居委会为基本单位,全面开展星级评定。主要评价内容包括:群众满意度、“急难愁盼”问题回应度、居委会工作和服务规范度,居民区自治共治有典型、有影响力,居民区无违法搭建问题、无突出违法问题、无治安安全问题、无服务缺失问题。通过第一年“同心家园”建设,切实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补齐一批突出民生“短板”,形成一批典型案例、样板小区,使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深入推进阶段(2017年)

紧密结合区域转型发展中心工作,确定“同心家园”建设阶段性重点,在前一年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和监督考核办法。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进一步将力量配备、服务资源、财力物力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大对薄弱环节、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治力度,着力提高重点领域建设管理水平。适时举办“同心家园”建设工作推进会、现场会、展示交流会等,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将活动不断引向深入。以创建第三轮上海市文明城区检查验收工作为抓手,推动各居民区“同心家园”建设整体提升。通过第二年“同心家园”建设,使活动运作机制逐步完善,社区服务能级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

全面总结提炼“同心家园”建设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建立健全长效常态运行机制,巩固提升建设成果。到2018年全区居委会星级达标全覆盖,五星级达标占10%,四星级和三星级达标占70%,二星级达标是少数,一星级及以下是极少数。通过连续三年深入持久开展“同心家园”建设,努力实现社会自治共治充满活力,市政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公共安全体系更加健全,群众居住环境和条件显著改善,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上新台阶,打造普陀转型发展新的工作品牌,为建设“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奠定坚实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区级层面,成立区“同心家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和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房管局、区民政局、区文明办、区社区办、区财政局以及各街道、镇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统筹推进“同心家园”建设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社区办),负责具体建设活动的统筹协调。根据“同心家园”建设工作推进内容,设民生服务、基础建设、平安建设、文明创建、协调保障等五个工作推进组,明确相关负责领导和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分别推进实施。街镇层面,成立由各街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和机构参与的推进小组,按照区总体活动方案,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本地区“同心家园”建设各项具体工作的推进实施。

(二)完善运行机制。坚持政府推动、居民主导。落实区四套班子领导与各街道、镇对口联系制度,区四套班子领导定期对所联系街镇的“同心家园”建设活动进行推动、督促和指导,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建立“自下而上”的项目形成机制,各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层面,负责“同心家园”项目征集及居民意见反馈,按照大多数居民的意见经第三方评估,发挥社区代表大会民主协商的作用,形成街镇级“同心家园”建设项目,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于具有共性的项目,由各街镇梳理汇总上报区层面,条块联动、统筹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政府实事项目、补齐短板项目、社区自选项目进行统筹安排。区职能部门加强对活动项目的立项审批,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

(三)严格考核评估。完善综合评价机制,以居民群众评价为主、第三方机构测评为辅,加强对“同心家园”项目和推进成效的测评考核;开展以居委会为单位的“同心家园”星级建设,一至三星级达标由各街道、镇开展评审;四星级以上由各街道、镇报区“同心家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五星级还将会同市居村协会、专家学者以及社会专业人士共同评审。“同心家园”星级层次和比重与各街道、镇的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四)落实经费保障。各部门、各街镇要加强对“同心家园”建设项目的经费保障,统筹运用好财政资金、居民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社区基金会以及居民自筹资金等各类资金。要强化制度建设,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严格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