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普陀区城管执法局重点执法事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各中队:

现将《2021年普陀区城管执法局重点执法事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8日

 2021年普陀区城管执法局重点执法事项

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高效推进2021年普陀区城管执法工作,依照市、区两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聚焦环保工作要求以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重点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分类等执法检查工作,积极主动依法履职,着力查处一批违法行为,凸显城管执法工作成效,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2021年度普陀区城管执法局重点执法事项检查工作小组。由区城管执法局副大队长吴俊同志任组长,负责重点执法检查工作的全面推进,局各分管领导分别按照对应联络中队推进中队积极落实,局监督科、法制科、政工科分别对各中队在具体工作中的执法协调问题、法制办案问题以及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考核。各中队负责落实具体执法检查及立案查办工作。

二、任务期限

本项工作全年推进,并设定任务量化指标,自2021年1月起至12月止。

三、执法内容

(一)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执法事项的查办工作。尤其要结合环保工作要求,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查处其中涉及建筑工地、拆房工地、装修工地等各类工地施工扬尘、工程车辆道路运输扬尘、裸土扬尘、堆场扬尘、露天焚烧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事项的查办工作。各中队要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我区住宅物业、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集贸市场、市民个人以及生活垃圾收运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各类主体生活垃圾混投、混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坚决落实

各中队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落实一名中队领导专门负责本项工作,合理调配勤务力量,充分依托属地网格化管理片区,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点落实相关案件查办工作。

(二)量化任务,坚决完成

2021全年各中队须查处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执法事项案件共计12件(每月1件);须查处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案件共计84件(每月7件,其中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处罚案件4涉及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1件涉及个人生活垃圾违法1件涉及装修垃圾违法1件),坚决完成任务量化指标。

(三)规范执法,依法查办

各中队在执法工作中,须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结合百日作风纪律教育整顿工作,杜绝假案、拆案等严重违规行为,注重执法人员各项行为规范,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四)结合重点,督察督办

区局将根据任务进展情况,结合市、区重点工作督察督办此项工作的开展。各中队须严格落实区局督办任务,杜绝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等情况的发生。

五、考核问责

(一)定期通报

此项工作纳入各中队年度绩评议,并在区局月度指挥中心通报中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二)问责约谈

对于本项工作推进,区局将采取一次通报、两次约谈的方式,对中队相关负责同志进行问责。工作开展两个月后,推进缓慢的中队领导在中队长工作例会上做解释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工作开展四个月后,对于仍然没有起色的中队,由局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再无进展,将由局主要领导对其进行约谈,中队领导需做书面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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