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


2020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工作能级,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引导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一、抓好《规定》贯彻落实

(一)广泛做好宣贯和组织实施。通过网站、新媒体、政务服务窗口、社区公告栏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即将出台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专题宣传,营造贯彻实施《规定》的良好氛围。《规定》出台后,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以下简称“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及时学习和掌握新旧《规定》内容变化。区政府办公室要在上半年梳理并明确本区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以清单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开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要内容准确、清晰易懂,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修订并标注更新日期。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发布、报送工作年报,格式上要规范统一,除涵盖法定报告内容外,还要在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部分报告对本区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制订本单位依申请办理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提高依申请办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各单位要在2个工作日内将通过当面、邮寄方式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录入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依申请件的补正、延期、意见征询等办理程序,办结结果以及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也要全面及时录入。各单位要根据《普陀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大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四)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各单位要对照《条例》《规定》有关主动公开范围的规定,确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集中发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历史政府信息的转化公开。各单位要对2010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同步开展针对非公文类政府信息的梳理转化工作。

二、进一步深化解读回应参与

(一)提高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针对性。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各单位起草或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政策必须进行解读。明确解读重点,要着眼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多渠道开展权威解读,重点解读执行标准和范围、惠企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内容,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政策信号正确释放。加强政策精准解读,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和企业专属网页,精准推送和企业群众创业办事相关的政策核心内容,打通政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积极开展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多元化解读,多元化解读形式占全部解读数量的比例不得低于50%。

(二)及时主动研判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好差评、“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信箱、政务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强化政务舆情精准回应,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密切跟踪市场对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特别对公正监管、房地产市场、招生入学、社会保障等经济和民生特点,以及企业和市民创业办事的堵点痛点问题,要及时有效回应,澄清模糊认识,并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有关部门要及时发出权威声音,正确引导舆论,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区政府办公室要及时制定并发布本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门户网站上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专栏,集中公开相关信息。列入目录的政策性决策事项,均要在决策前将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上网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决策承办单位可根据决策事项类型同步通过听证座谈、专项听取意见、实地走访等其他形式和渠道专门听取意见,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向社会公布。公众参与履行情况要作为决策草案合法性审查的重要内容。区政府办公室及有关单位要从目录中选择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及重大民生事项等决策事项,邀请利益相关方、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列席区政府常务(专题)会议,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人员列席和决策事项审议情况。

(四)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各单位要根据工作特点和实际,确定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公众参与事项和方式,积极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常态化听取企业群众、服务对象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政府开放日活动常态化机制,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公众参与活动。对优化营商环境、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社区治理、教育医疗、垃圾分类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鼓励开展系列主题活动,积极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高水平做好国家试点领域标准指引落地应用。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要求,确保标准指引在本区的落地实施。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标准化专栏,统一公开各领域最新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以超链接方式归集公开各项具体信息。强化标准应用,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

(二)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目录编制。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市、区两级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标准目录编制工作。相关单位在编制目录时要结合系统职能、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公开目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做到分类科学、内容完整,充分体现业务工作内容,便于公众检索、查阅。

(三)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精准公开。对办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全市通办事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等清单。全面准确公开各类办事指南,指南应载明全部办事条件和规范格式文本,尽量做到通俗易懂。推动办事指南场景化编制和公开,以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创新编制“一件事”办事指南,实现“一件事一次告知”。强化办事服务信息精准推送,依托“一网通办”总门户,推行惠企利民政策、办事指南分类主动推送和证照到期、办件进度及时主动提醒,确保服务对象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四、着力提升平台渠道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强化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和公开专栏建设。配合市政府办公厅加快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做好与市集约化平台的数据对接和内容共享。逐步推进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升级改造,全面支持Ipv6访问接入。巩固政府网站集约化整合和域名清理工作成果,全面落实网站名称、域名、标识、标签设置等要求规范。加大网站普查检查工作力度和频次。加强公开专栏内容维护,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五公开”和发布解读回应要求,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做好防篡改防伪造工作。统筹规范政府网站群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实现政府信息一网可查、全网通查。

(二)提高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主办职责,落实上级管理要求,全面排查梳理本区各类政务新媒体,确保运营规范。强化政务新媒体政务属性,不断增强信息编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对重要政策措施,相关政务新媒体要第一时间发布、转载,并充分运用数字化、可视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重点推送文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内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时,相关政务新媒体要按规定程序提升响应速度,滚动发布动态信息,积极引导舆论。

(三)加强线下公开场所和公开渠道建设。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供区政府及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政府信息查阅、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公众参与事项咨询联系等服务。强化专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咨询意见和依申请现场办结比例。加强线下公开渠道建设,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等面向特定区域或人群的公开内容,相关部门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进行定点、定向公开,确保政务公开的到达率和实效。

(四)强化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应用管理。各单位要按要求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上统一处理日常工作,实现公开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全过程管理,做到全程留痕、即时可查。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熟悉系统操作,及时查看处理待办事项,认真做好依申请办理、公文备案等模块的数据录入和维护。

五、严格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定期听取汇报,部署推进具体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单位完善工作体制机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区财政局要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在各单位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分级分类抓好工作指导培训。区政府办公室要主动协调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等将政务公开列入本区领导干部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体系,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确保各单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年内培训不少于两次。课程设置要有针对性和突出重点,积极开展案例讲解分析,力求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监督和考核评估。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第三方机构等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专项评议。区政府办公室要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用好《条例》赋予的督促整改、通报批评以及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等法定权限,加强工作过程管理和检查,做好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各单位要切实落实本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任务。区政府办公室将邀请第三方每季度对各单位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附件:2020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0年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目标和任务

牵头单位

完成时限

1

及时发布和解读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有关信息。

各部门、各街镇

上半年

2

通过网站、新媒体、政务服务窗口、社区公告栏等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即将出台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专题宣传。

区府办

全年

3

修订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学习掌握新旧《规定》内容变化。

各部门、各街镇

三季度

4

梳理区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以清单形式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区府办

上半年

5

规范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府办

一季度

6

及时修订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各部门、各街镇

一季度

7

发布、报送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做到格式规范统一。

各部门、各街镇

1月底

8

制订依申请办理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

各部门、各街镇

上半年

9

对2010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

各部门、各街镇

三季度

10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政策进行解读。

政策文件起草单位

全年

11

积极开展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流程演示等多元化解读,多元化解读形式占全部解读数量的比例不得低于50%。

政策文件起草单位

全年

12

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好差评、“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信箱、政务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

区府办、区新闻办、区信访办、区网格中心、区融媒体中心

全年

13

制定发布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专栏,集中公开相关信息。

区府办

一季度

14

列入目录的政策性决策事项,均要在决策前将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上网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决策承办单位

全年

15

针对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及重大民生事项等决策事项,邀请利益相关方、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列席区政府常务(专题)会议,向社会公开相关人员列席和决策事项审议情况。

决策承办单位、区府办

全年

16

完善政府开放日活动常态化机制,开展丰富多彩的公众参与活动。

区府办

全年

17

对优化营商环境、城市更新和旧区改造、社区治理、教育医疗、垃圾分类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积极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

区发改委、区房管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绿化市容局

三季度

18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要求,确保标准指引在本区的落地实施。

区府办

全年

19

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化专栏,统一公开各领域最新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以超链接方式归集公开各项具体信息。

区府办、区融媒体中心

三季度

20

开展市、区两级全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和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万里街道

三季度

21

对办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全市通办事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等清单。

区府办、各部门

全年

22

推动办事指南场景化编制和公开,以企业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创新编制“一件事”办事指南,实现“一件事一次告知”。

区府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全年

23

逐步推进区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升级改造。

区大数据中心、区融媒体中心

四季度

24

巩固政府网站集约化整合和域名清理工作成果,全面落实网站名称、域名、标识、标签设置等要求规范;加大网站普查检查工作力度和频次。

区融媒体中心

全年

25

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内容维护,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

区府办

全年

26

统筹规范政府网站群智能检索、智能问答功能,实现政府信息一网可查、全网通查。

区融媒体中心

全年

27

明确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主办职责,落实上级管理要求,全面排查梳理本区各类政务新媒体,确保运营规范。

区新闻办、区融媒体中心

全年

28

对重要政策措施第一时间发布、转载,充分运用数字化、可视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重点推送文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内容。

区府办、区新闻办、区融媒体中心

全年

29

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时,按规定程序提升响应速度,滚动发布动态信息,积极引导舆论。

区府办、区新闻办、区融媒体中心

全年

30

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提供区政府及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政府信息查阅、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公众参与事项咨询联系等服务。

区府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三季度

31

强化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咨询意见和依申请现场办结比例。

区府办、区行政服务中心

全年

32

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等面向特定区域或人群的公开内容,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进行定点、定向公开,确保政务公开的到达率和实效。

区规划资源局、区房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民政局

全年

33

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上统一处理日常工作,实现公开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全过程管理,做到全程留痕、即时可查。

各部门、各街镇

全年

34

将政务公开列入区领导干部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体系,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确保各单位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年内培训不少于两次。

区府办

全年

35

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第三方机构等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专项评议。

区府办

四季度

36

加强工作过程管理和检查,做好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

区府办

四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