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

时间:2023-02-02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21年,区法院严格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34项责任清单。深化细化“四责协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机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序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个人有关事项填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纠“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树新风,组织警示教育大会、“三个规定”专题辅导等活动10余次,深化警示教育。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强举报线索核查,进一步健全“三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深化廉政风险滚动排查防控机制,制定并落实年度审务督察工作方案,定期发布审务督察通报,持续改进司法作风。(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