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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参加“第三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展播评选活动”的通知

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街道镇、各区属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充分展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成就,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根据应急管理部、上海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市)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展播评选活动”的相关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征集应急管理新媒体创作作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

(一)聚焦本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反映应急管理战线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生动实践。

(二)展现本区应急救援队伍和各行业救援力量在防汛抗洪、抗震救灾、抢险救援等任务中的英勇表现和典型事迹,宣传英雄模范崇高精神,讲述“逆行者”感人故事。

(三)刻画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在深化应急管理改革发展、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升应急保障水平、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崭新成就和形象风采。

(四)围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季节天气变化、自然灾害和事故发生规律特点,策划制作的新媒体应急科普作品。

(五)体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责任,推动《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宣贯执行,积极开展监督检查、抢险救援、灾后重建、宣传教育等工作情况。

二、作品类型

此次征集作品须为2022年内策划制作并在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图片、音视频、互动类作品(报送时需提供作品在新媒体平台发布链接)。

(一)图片类。包括摄影、图解、漫画、海报等。要求格式为JPG或PNG,单幅作品不小于1M不大于5M,需提交相应图片说明。

(二)音视频类。包括微电影、微纪录片、短视频、动漫、歌曲MV、公益广告、Vlog等。时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分辨率≥1080P,并提供相应文字脚本或音视频简介。

(三)互动类。包括H5、VR/AR、小游戏、电子杂志等。需提供作品链接、相应文案和宣传海报。

三、作品评选

(一)展播遴选。区安委会办公室将成立专班,对各单位报送的各类作品进行遴选,部分作品将在“普陀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平台展播。全区遴选出的优秀作品将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参加上海市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展播评选活动。市安委会办公室将进一步遴选出全市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评选活动。

(二)评选奖励。第三届上海市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展播评选活动设置三类奖项。一是年度优秀作品奖30个(优秀视频奖15个,优秀图片奖10个,优秀互动奖5个);二是年度优秀创客奖5个;三是年度优秀组织奖10个。应急管理部全国性展播评选活动设置相应奖项。

(三)总结讲评。应急管理部、上海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全国(市)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展播评选结束后,将公布评选情况和获奖名单,并颁发获奖证书。

四、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10月20日前,报送本单位《上海市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展播评选活动作品报送表》(见附件)及推荐的相应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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