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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关于修订和实施<上海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沪消发〔2015〕10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辖区一些单位关、停、新开等实际情况,我支队对现有的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411家(名单附后)。根据重点单位调整情况,现对2022年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上海市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一方平安。

二、411家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消防监督工作由区消防支队负责实施。

三、区消防救援支队和各派出所应及时完成本次调整所涉及单位的消防档案和相关信息的移交,防止在消防监督管理上出现“两不管”情况,确保消防监督工作无缝衔接。

附件:2022年普陀支队区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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