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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

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街道镇、各有关企业:

根据12月2日本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工作部署要求,为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下阶段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紧编制三年行动任务书

各相关部门、各街道镇要对照三年行动方案,逐项分解确定整治任务,编制任务书;各牵头部门要负责做好该牵头领域专项整治的分类汇总、审核和任务落实,按格式要求填写任务书(见附件1)。任务书应包括两张清单所列项目和实施方案中明确要开展的工作项目。各单位于12月16日前,将任务书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镇、各工业园区要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编制任务书。

二、扎实开展阶段性评估

按照“先条后块、先任务后专项、再总体”要求,开展阶段性评估。任务评估由区有关部门组织,按任务书对当年度的工作逐条分析进展情况,对下年度的工作明确工作计划;专项评估由各牵头部门组织落实;总体评估由各街道对辖区三年行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各相关部门、各街道镇要于12月23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办公室将形成总体情况报告报区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区安委会)。

三、准确填报“一进展两清单”

(一)明确统计对象。各相关部门、各街道镇要对照三年行动方案,认真梳理需要统计填报的数据对象,做到“应报尽报”。

(二)厘清数据来源。各相关部门、各街道镇每月3号前将数据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并告知填报数据来源。

(三)分级分类报送。一个部门涉及多个专项的要分专项进行填报。有隐患排查、执法处罚等管理信息系统的,应尽量按照信息系统内的数据填报本行业领域进展情况。

(四)做好专项数据归并。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一进展两清单”最新填报系统要求,重新编制了“一进展两清单”表格。各相关部门、各街道镇按照(附件2、3、4)要求进行信息报送。

四、修订完善各专项方案

(一)各单位要立足现有方案的推进,科学调整现有任务指标,把经验做法及时转化成制度措施,纳入方案。

(二)针对近期国内外发生突出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连续上升的行业领域,修订完善专项整治方案,强化整治措施。

(三)对风险管控到位、隐患相对较少的行业领域,经牵头部门提出,报区安委会研究决定后,可结束该项专项整治,转入常态化管理。

(四)各单位在报送下年度工作计划时,同步报送本单位修订后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企业参照执行。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要保持执法处罚的高压态势。加强约谈警示,积极邀请第三方参与督导检查,提升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发现能力。

(二)要发挥考核考评的指挥棒作用。将三年行动作为考核巡查的重点,发现上级明确的三年行动各项规定动作没有完成的,执法处罚、约谈警示、督导检查等数量排名垫底的,要从严扣分。目前,市安委会办公室每月对“一进展两清单”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如被市安委会办公室通报指出三年行动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不得评为优秀。

(三)各相关单位要全面深入开展排查和认定重大隐患,扎实筹划部署下一年度挂牌督办工作。

 

附件:1.普陀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书(样式)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

      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联系人:刘健炜  徐薏荟    电话:52564588-5960、5963

        传真:52564588-5926     邮箱:liujianwei@shp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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