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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5·16”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5·16”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的通知

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街道镇,各区属企业: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5·16”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沪安委办〔2019〕13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传达学习各级安全生产指示精神,立即开展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结合以下要求,抓好《通知》要求的贯彻落实。

一、认清安全形势,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今年“3·21”响水爆炸事故以来,全国又接连发生了20起危化品爆炸事故。特别是本市发生的“5·16”坍塌事故,再一次敲响了安全生产警钟,也暴露出一些地区安全管理混乱、责任落实悬空、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及时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结合夏季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聚焦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高风险点,深入动员部署,狠抓责任落实,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控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立即开展建筑施工等领域专项整治

各单位要结合前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针对排查整治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交通运输、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不断提升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保障能力。

三、强化整治效果,从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各单位要明确隐患整治工作责任、细化整治分工,贯彻“属地主导、部门联动”的要求,实行“一险一策、一隐患一方案”,通过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等有效形式督促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要强化整治力度,严查一批突出问题、整治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惩处一批非法违法责任人。

附件:市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5·16”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普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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