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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01月22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政府: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教育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上海市教育法治建设““十三五””规划》、《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职,完善各项制度,提升法治能力,现代教育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区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2019年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区教育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保障,科学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今年,区教育局根据区机构改革方案和有关精神,制定了区教育局新“三定”方案,优化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设立教育法治科,其职能为贯彻落实依法治教工作要求,负责指导学校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负责区教育局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关本部及所属学校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涉法涉诉问题的协调处理与指导;牵头负责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等。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简化行政审批。区教育局积极按照市、区审改部门要求,实现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一批公共服务事项100%接入“一网通办”,编制标准化的办事指南,确保内容完备、准确、有效、规范;有效落实“四个减”、“双减半”等工作,办理时限缩短60%以上。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后,建立了由行政服务中心前台受理,教育局职能科室后台办理的“受办分离”服务模式。区教育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10项,今年共完成教师资格认定、民办教育机构审批、校车使用许可等1450次。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区教育局强化对培训机构和社会举办的托育机构的监管,按照巡查发现、归口分派及查处要求,定期对区域范围内的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进行实地摸排,动态掌握机构的消防、办学场地、人员聘用等具体信息,开展长效治理。定期公布具备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名单和不诚信机构名单,建立“文化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对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机构实施联合惩戒。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成立了区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协同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公安、网格化中心等部门,建立区、街镇二级联动综合监管机制,形成了各环节分工负责和共同履职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联合区公安部门加强校车管理,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3.优化便民服务。按照“幼有善育”的要求,构建“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托育服务体系。制定托育服务机构申办流程与管理制度,全面受理托育机构申办工作。今年共5个托育机构取得《依法开展托育服务告知书》,共3209名幼儿在本区公民办幼儿园、托育机构接受托育服务。多途径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和早期教育服务需求,建立了由1个中心、5个分中心、78个指导站构成的“1+5+N”早教指导服务网络,每年为我区0-3岁婴幼儿家庭提供8次免费的高质量科学育儿指导,其中2019年合计服务11.9万人次,指导覆盖率达98%以上。开展包含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职前职后教育等内容的培训,目前已完成首批30名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修订《民办培训机构办事指南》,分批、分层、分类组织本区民办教育机构进行民办教育新法新政宣传培训,对于业务申办者跨前一步进行政策解读和申报系统操作培训。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1.重视法律顾问服务。委托申华律师事务所为局机关和所属基层教育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明确规定法律顾问服务学校的职责。律所通过“专人负责、分片管理”的服务模式,安排相应律师与各学校对接,通过列席会议、提供法律咨询、普法专题讲座等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今年,律所共为区教育系统提供法律服务78次,特别是在合同审查和行政诉讼等方面,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优势,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办学。

2.深化公众参与程度。结合大调研工作,召开基层党政干部座谈会、青年教师座谈会、社会局面座谈会等,通过访谈、调查问卷等形式听取基层意见建议,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如向全体基层党政干部开展《““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编制》调查问卷,共回收263份有效问卷,为总结““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进一步规划好““十四五””期间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依据。

3.优化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区教育局办公会议、区教育工作党委会议集体决策。今年,《上海市普陀区面向2020年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区建设行动方案》被纳入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根据《上海市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形式,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在民意征集期间,采纳了2条市民意见。

(三)推进学校依法治教

1.开展依法治校创建。在2018年完成41所学校依法治校创建完成的基础上,根据市教委“确保本市各级各类学校2019年全面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3月启动新一轮依法治校创建工作,有116所学校申报创建。区教育局完善指标体系、强化专题培训、下发工作提示,引领学校有序推进创建。在创建评审环节,通过学校自查、材料查阅、实地抽查、现场答辩等环节,对所有创建校开展了全面细致的评审。经区教育局初审,共有28所学校被推荐为示范校、88所学校被推荐为市依法治校标准校,并上报市教委认定。依法治校创建提升了学校的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与水平,校长和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学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了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2.聚焦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一是规范招生入学工作。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意见和新生入园网上信息采集操作细则,稳妥推进公民办同步招生。加强民办学校招生规范管理与监督,对全区小学和民办学校招生进行了全覆盖“飞行检查”,民办学校面谈、公办小学验证工作规范,全区招生工作稳妥有序。二是注重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把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是否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等行为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实施“一票否决”。三是规范教育收费加强监督检查,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对学校开学工作检查、考核评价及教育督导的重点内容。今年,市教委对区教育局和两所学校开展规范教育收费检查,未发现违规情况。四是规范课程教学。认真落实市教委规定的课时计划,开齐开足三类课程,严禁周课时总量超标,严禁出现“阴阳课表”,严禁中小学在开学两周内组织任何形式带有学科测试的练习、测验、考试等,严禁根据测试成绩给学生排名。通过发展性督导、教学视导等对学校进行规范与监督。五是加强教材管理。成立中小学境外教材审查工作组,对区内中小学的境外教材进行排摸审查,确保无意识形态偏差。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包监督

1.加强审计监督。开展各类审计项目229个,其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34个、工程造价审计187个、竣工决算审计5个、其他审计3个,审计资金共计312,291万元,提出建议意见被采纳47条。落实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组织部门的督促责任、审计部门的跟踪检查责任、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今年到整改期限的18个单位均已落实整改工作。

2.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对“三公经费、工会费、福利费、讲课费、教师招聘”等开展“一月一查”。强化廉政教育,先后4次进行以案释纪,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廉政风险滚动排查,其中区教育局机关排查廉政风险点31个,制定防控措施66条;基层单位共排查各类风险点1531个,制定防控措施1822条。强化制度的严格落实,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和干部的监督,不断强化源头防范;认真抓好廉洁谈话、约谈、述责述廉、“3+X”会议等制度执行,切实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配合派驻组工作,加强会商,对派驻组指出的问题、反馈的意见认真研究处理、及时整改纠偏。

3.重视民主监督。今年,区教育局办理“两会”代表意见和政协提案19件,主要涉及学校安全工作、教育机构监管、学校内涵发展、幼托等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区教育局加强沟通调研,认真回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并通过“两会”办理,切实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如提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普陀区0-3岁托育生态环境的提案》处置中,提案提出要开展全区范围的入托需求排摸,多渠道增加托育资源供给,加强对托育机构的审批监管。区教育局积极采纳,将建议融入我区0-3岁托育服务管理工作中,受到了政协的充分肯定。

4.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区长信箱、局长信箱、来电来访投诉等,持续跟踪信访满意率,争取得到信访人的认可与理解。重视舆论监督,实时掌握舆论监督的动态、快速响应舆论监督的信息、反思舆论监督中反映的学校教育教学、办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区教育局围绕窗口标准化运营等要求,对普陀教育咨询窗口人员开展业务能力教育和专业培训,切实提高了窗口人员的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根据最新要求,普陀教育咨询窗口被纳入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系统,市民百姓将对窗口服务情况、具体办理事项进行评价,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强化重点内容公开,着重加强了““十三五””规划推进、招生入学、教师招聘、教育经费使用等老百姓关注内容的公开,全年主动公开率86.2%。全年共受理了依申请公开14件,主要涉及教师招聘、招生入学、教育相关数据统计等内容,根据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申请人放弃补证2件、申请人主动撤销10件。由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1件,无行政败诉情况。

 (六)依法化解教育领域矛盾纠纷

1.进一步优化信访工作。全年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送工单1985件,主要反映入学入园、学业负担、噪音扰民、师德师风、转园转学等问题,送工单先行联系率高达100%、按时办结率、实际解决率90%、市民满意率91%。区教育局逐步完善信访流程和机制,先后制定《普陀区教育局信访应急处置预案》、《教育局网上信访件处理规程》,对具体的调查处理流程等进行了细化和落实,进一步完善了信访流程和机制。加大对基层学校信访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合力作用,在解决家校矛盾纠纷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为规范信访工作、提升信访工作实效打下基础。

2.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共2件行政诉讼,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加强分析研判,加强与法律顾问、法院的沟通,准备证据材料充分齐整,机关工作人员应诉和答辩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和提升。全年行政诉讼开庭1次,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七)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推进以领导干部和学生为重点的学法机制,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区、校两级中心组和教职工理论学习内容,切实增强干部、教师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观念。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和其他教育行政工作者的法治教育,又有机关2名同志通过执法人员管理培训,获得行政执法证。将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全面提升教育工作者的法治素养。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开展以宪法为重点的法治教育活动。宪法教育与校班会课相结合,注重活动设计的开放性,凸显学科育人功能,通过案例分析、文本解读等,指导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及生活运用。开展区第十九届“两法一条例”宣传月活动,借助网络、微信,组织区未成年人保护安全法治知识竞赛,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能力,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协同区检察院、区司法局为70所学校聘任检察官、律师作为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共开展法治巡讲活动30余场,近万名师生接受法治教育,切实提升学校依法治校水平。

    三、2020年工作设想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动审批“四个减”,努力提高审批效率。不断完善条理清晰、系统全面、操作可行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分层分类强化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切实增强教育行政部门的法治意识与能力。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总结提炼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经验,形成《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制度。开展“回头看”工作,加强对学校的实地指导,把好标准、做好日常监管。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干部培训、教职工学习和青少年学生德育工作的重点内容。丰富学习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学习宣传,及时准确、深入浅出地解读,推进全民普法。

 

普陀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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