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透明政府的普陀实践

时间:2020-03-16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近年来,普陀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海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着力探索以“政务公开、情系百姓,开放透明、美丽普陀”为主题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使政务公开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法治政府建设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一张亮丽名片。自2015年以来,普陀区连续四年获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第一名、连续两年获全市政府网站工作考核评估第一名、数次获上海市优秀网站,并获上海市第九届十大依法治理优秀案例等荣誉。2017年至2018年,普陀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00多条,主动公开率常年保持80%以上,位居全市前列;依申请公开1800多件,涉区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均实现“零败诉”。在2017年、201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中,普陀区分别位列全国县级政府透明度指数第一名、第二名。

一、完成国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2017年,普陀区被国务院办公厅确定为全国100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之一。为圆满完成此项重要任务,普陀区提出“争当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排头兵”的目标要求。按照争创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目标定位,创建“7+X”工作模式(“7”指的是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国办规定的重点领域,“X”指的是区自选重点领域)和“两全一穷尽”梳理原则(以全目录、全流程、穷尽类目的方法梳理公开事项),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九要素”模板(每一条信息都对应公开主体、公开属性、部分公开情况、公开理由、公开依据、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平台、公开载体等9个要素),并对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区级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进行“地毯式”地全面梳理,最终梳理出60个重点领域1923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在此基础上,普陀区以“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理念为指导,按照GB/T24421《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开展标准体系建设,从基础、保障、提供等方面制订出一整套符合国家系统性标准要求的“普陀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规范”,将需要通过标准进行统一的政府公开事项全部转化为规范化、精确化的执行标准。2017年9月,发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体系》,这是全国首个按照GB/T24421制订的关于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体系。之后,根据法律修订等实际情况,对首批标准体系进行修订和增补。2018年1月,发布第二批标准。同年7月,又发布第三批标准。经过两年多的探索,普陀区形成由169项标准组成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其中国家标准46项、行业标准1项、地方标准4项、普陀标准118项。从实践来看,这些标准的制定,有效解决相关领域信息公开标准不同、时限不一、选择性公开等问题,使普陀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实效化水平大大提升。普陀区“以‘两全一穷尽’为核心的7+X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模式”,不仅获得法律界、学术界广泛好评,还引起全国各地同行普遍关注。政务公开的“普陀模式”在全国各地得到复制推广,为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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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专-1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标准体系结构图

二、推进政务阳光透明,满足群众实际需求

一是抓好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制定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预公开规定和公众参与规定,明确区政府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必须依法履行预公开、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决策公开栏目,将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起草说明、征求意见情况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深化财政信息公开,制定《财政预决算信息主动公开管理规范》,不断加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每年常态化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重大专项发展规划、民生计划、年度实事项目等,主动接受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信息主动公开管理规范》,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实施统一公开。

二是深化管理服务公开。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办事指南等作为各级行政机关基本公开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进行动态调整。制定《城市综合执法信息主动公开管理规范》《医疗卫生领域行政处罚事项信息主动公开管理规范》等标准,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有效促进政府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统一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相关内容纳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各类政府信息。

三是推进重点领域公开。结合“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打造政务服务新高地的要求,以区行政服务中心和网上政务大厅为主体,全面梳理线上线下平台的公开事项及业务流程。区行政服务中心在推行“一站式办公、标准化服务、并联式审批、科学化管理”运行模式的同时,专门制定服务标准,对信息公开的范围、依据、原则、流程等作出规范,为推进“一网通办”智慧政府建设奠定基础。截至2018年底,区内实施办理的有关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实现统一发布,形成因地制宜、动态管理、服务到位的政务新模式。

三、扩大公众开放参与,促进政民良好互动

一是健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做好本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进一步突出解读重点,将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信息作为常规性工作,实现“应解读、尽解读”。坚持并完善区政府工作报告全面解读、重大决策部署专题解读机制、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重要民生事项做好深入解读,凝聚发展共识。此外,不断丰富解读形式,积极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展现方式,全面、准确、生动解读政策。开设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确保政策有效传播和落地。

二是扩大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积极有效参与政府工作。2018年6月15日,普陀区举办上海首个区级“政府开放日”活动,拉近群众与政府的距离。活动以“政务公开,情系百姓;开放透明,美丽普陀”为主题,邀请60名市民代表走进区政府机关,参观和了解政府的工作流程和运行方式。活动中,区长、各位副区长接受市民代表的现场提问,与市民群众面对面沟通,共话民生话题。下一步,此项措施将逐步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探索网络参与形式,提升公众参与实效。从2017年起,普陀区聚焦政府重点工作和媒体关注、市民关心的热点议题,陆续组织策划18期“在线访谈”直播访谈节目,邀请区政府及各部门“一把手”走进门户网站直播间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2018年,区长首次做客“中国上海”参与在线访谈直播,与网民进行线上交流和互动,围绕“坚持‘留改拆’并举,切实改善市民居住条件”主题,现场答疑解惑,受到网民关注和热议。

四、优化公开第一平台,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提高门户网站智能化水平。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务公开第一平台。普陀区将政务公开与门户网站建设管理相结合,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整合工作,通过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方面的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区政府下属各部门信息公开的统一格式、统一监控、统一管理和数据共享。此外,围绕民生热点社会关切,制作多个主题服务专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活泼生动的形式对事项名称、所需材料、所需条件进行“语义转换”,形成一体化的事项办事流程。

二是拓宽政务公开服务渠道。普陀区着力打造由自助服务终端、网络公众平台、新闻发布会、12345市民热线服务、政府公报、政务服务窗口等各种信息发布渠道组成的全天候、立体式政务公开模式。相关部门还结合各自领域推进特色平台建设。如,区民政局开发覆盖全区259个居委会的“社区治理云平台”;公安普陀分局和区城管执法局分别在社区警务室、城管工作室设置电子触摸屏,通过平台与数据对接融合的方式,整合现有的政务公开资源,为社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迅速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和申请服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二次供水信息公开试点,通过在居民楼下统一放置二维码,便捷精准地为居民提供二次供水(用户水龙头水)水质信息公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利用微信公众号、线下咨询、现场招聘等形式,推进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公开。

三是推进标准化试点成果转化运用。自2017年以来,普陀区结合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要求,梳理出60个重点领域1923项政务公开事项,制定全国首个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形成169个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标准规范。为更好地接受公众监督,普陀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试点专题,将所有标准和试点案例予以公开,以图文、数表、视频等形式全方位地展示试点成果。此外,探索信息化时代政务公开建设的新路径,先后推出“上海普陀”APP2.0版、智慧门户、“普陀区政务公开便民服务地图”等政务公开新举措,为群众提供获取信息的“掌中宝”、出行办事的“指南针”。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仅是各级政府加强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更是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能级、积极回应社会需求、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大举措。普陀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衡量标准,深入推进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以实际行动实现争当新时代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排头兵的目标。

(区府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