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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民宗办2018年依法行政情况报告

2019年01月1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2018年普陀区民宗办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与《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在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同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有力地维护了我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的局面。现将2018年度依法行政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民宗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央和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和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探索和推动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落实。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意识,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建设科技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提供了保障。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区民宗办主任陈建龙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落实了工作人员,编制了相关文件,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研究会议,部署工作要点,保障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2018年累计发文10条,主动公开的文有8条,依申请公开的文有2条,主动公开率达到80%。所有主动公开的文均按要求编制主动公开目录,每月5日前移交区档案局,并及时在普陀门户网站上公开。未有发文的月份实行零报告。

(二)提升政府效率,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工作

2018年民宗办梳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共11项,其中民族2项,宗教9项。民族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变更民族成分审批”共核准了4个,“申领《清真食品》标志牌审批(除机场、火车站等单位)”共核准了1个。宗教方面无行政审批事项。所有审批工作均按照《上海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上海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规定受理,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审批工作。完成权责清单及政务服务内容清理规范工作,完成行政权力梳理完善工作,完成证明材料证明事项梳理,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

(三)强化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学习。为进一步增强民族宗教界法治意识,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根据市民宗相关通知精神和要求,区民宗办联合万里街道于5月31日上午,在万里社区中央绿化带举办“2018年普陀区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学习月活动启动仪式”。活动当日,发放各类宣传品、宣传资料2000余份。全区10个街道、镇,6个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响应宣传号召,均设立了宣传点,采用横幅(50条)、黑板报(20块)、海报(500份)、宣传资料(1100份)、电子显示屏10块、讲座10场。宣传月期间,我办还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为主题,陆续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解读”、“上海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培训”、“学习典型人物”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活动,营造了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了各级部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了社会公众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意识。与此同时,为将宣传活动深入到基层一线,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并掌握民族知识,支持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6月至10月,我办先后在万里街道和宜川街道社区、楼宇进行56个民族图片巡展,强化城市民族工作的共建、共创、共享,促进各民族关系和谐,促进整体发展。

三、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由于区民宗办人员少,工作人员还承担大量的行政兼职工作,故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上还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加强。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依法行政学习与培训,强化民族宗教法制宣传与教育,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使我办依法行政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区民族宗教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跟区域转型发展时期,以新理念、新方法、新目标、新探索,加大对城市少数民族工作的服务与引导,充分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少数民族群众文化、体育、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综合素质再上新台阶的工作目标。

(一)以民族团结为主题,依法开展民族工作。突出宣传,努力实现党的民族政策大众化;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民族工作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妥善协调,大力促进民族关系的和谐稳固;发展体育,举办普陀区少数民族体统体育运动会;关注民生,巩固平等互助的民族关系;改进作风,全心全意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

(二)以宗教和睦为主题,依法开展宗教工作。切实引导宗教界发挥在促进经济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强化安全措施确保宗教领域稳定;加强教育培训、努力培养一支爱国爱教的宗教队伍;继续做好推进我区宗教活动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创建工作;继续加强对非法宗教活动的控制处置力度;加强沟通交流,进一步做好与宗教人士的融洽工作。

(三)以转变作风为首要,依法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全面建设,不断提高综合能力;加强相关团体自身建设,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代表人士引导培养,确保政治上靠得住。

(四)以和谐稳定为目标,依法保障社会发展。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安全工作目标,聚焦区域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完善民族宗教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加强工作预测和信息沟通,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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