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区域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

2018年度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01月31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政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以及《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按照区府办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规划和土地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现将今年以来,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法制办有力支撑下,我局切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以及《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始终秉持“三个坚持”(坚持统筹兼顾、坚持绩效优先、坚持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紧密围绕本局中心工作,全面落实“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新要求,有效保障了全局工作的有序展开

二、主要做法

(一)扎实推进行政纠纷案件的调处。

1、在行政诉讼工作方面。2018年我局共发生被诉行政案件12起。复议诉讼标的较去年发生较大变化,即,由政府信息公开类转变为行政审批许可类。主要集中在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和集体土地征收两项具体行政行为上。其中,涉及征地补偿工作9起,占75%;涉及行政审批3起,占25%;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诉讼(详见下表)。另外,已经结案的3起。其余案件正在进入审理程序。

序号

案件名称

原告姓名

一审

二审

诉讼结果

1

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宝华)

戴雪萍等

区法院

二中院

二审维持;

再审驳回申请

2

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红子鸡)

王建华等

审理中

3

撤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长风10号南)

钱慧等16人

三中院

调解中

4

依法确认被告拆除原告房屋行为违法

唐冬娣

撤诉

5

撤销责令交地决定书(2017-001号)

姜德粮

撤诉(11.14收到裁定书)

6

撤销责令交地决定书(2017-002号)

陆文英等

审理中

7

撤销责令交地决定书(2018-004)

李善华

审理中

8

撤销责令交地决定书(2018-007)

郁顺国

审理中

9

撤销责令交地决定书

李翠娟

审理中

10

撤销责令交地决定书

李荣

调解中

11

撤销责令交地决定书

凌金妹

调解中

12

撤销责令交地决定书

李宝娣

调解中

 

2、在行政复议方面。2018年我局共发生被复议的行政案件共计7起。其中,对责令交地决定不服的3起;要求确认限制申请人房地产权利的行政行为违法的2起;要求撤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各1起;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4起。驳回复议申请的3起。

序号

案件名称

原告姓名

复议

机构

复议结果

1

撤销责令交地决定书(2017-002号)

陆文英、唐贤青、唐贤铭

 

维持

2

撤销责令交地决定书(2017-004号)

芮国良(户主孙深娣)

维持

3

撤销责令交地决定书(2017-003号)

孙惠兰

维持

4

撤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长风10号南)

钱慧等16人

维持

5

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长风1号桩基)

上海新城创域房地产有限公司

驳回复议申请

6

确认限制申请人房地产权利的行政行为违法

徐福平

驳回复议申请

7

确认限制申请人房地产权利的行政行为违法

李季英

驳回复议申请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加强法制干部日常学习教育。认真组织法制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话精神,举办机关干部法学讲堂,不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法治理念和思想理论水平。二是由局领导、相关专家定期开设讲坛授课,及时对全局人员进行辅导和解读。同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区举办的各类讲座和培训,力争做到各类培训的参训率和合格率达到双百目标。定期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内容的专题研究,及时预见和积极化解项目推进而引发的各类矛盾,提高破解难题的能力。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强化对具体行政行为监督。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全方位监督,对信访、政府信息公开、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提出监督检查处理建议,限期纠正违法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今年以来,我局查处各类违法建设案件5起,共计罚金为1019987.2元。协助城管办理违法建筑核定共计17件。二是全面落实《普陀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事前咨询、事中审查论证和事后救济的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三是坚持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法治准则,通过梳理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建议,为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参考和服务。

(四)深化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政务平台、官方网站、《新普陀报》等新媒体普法功能,组织开展“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周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全国土地日”法制宣传活动。积极会同市土地学会普陀区联络处成立“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小组。深入街镇摆摊设点,积极向市民进行相关宣传并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同时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资料。三是积极参与开展“宪法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参与全区开展的“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并积极组织参与好“12-4”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

(五)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市、区有关审改工作的精神,在区审改办的悉心指导下,按照“职能转变是关键、简政放权是重点”和“简政、放权、规范化、智能化”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规划土地行政管理特点,坚持以管理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坚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深入推进了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一是局主要领导总体协调,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具体落实各项工作。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根据标准化、格式化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实行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度,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和义务,规范报建和审批管理。二是深入推进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今年以来,我局切实按照《上海市进一步深化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根据按照市区两级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普陀区营商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以“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营商环境”为标准,重点聚焦普陀区社会投资项目,以最大限度地简化施工许可的审批为核心,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了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改革工作,并逐步取得初步成效,建设单位反映良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压缩审批时间。压缩“工业项目”、“小型项目”“其他社会投资项目”的审批时间即,从取得土地后到获取施工许可证,政府审批时间控制在15个、35个、48个工作日以内二是简化审批程序。改革后,我局组织设计方案审核环节包括设计方案批复、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施工许可环节由建设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主要包括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涉及到的征询事项,各相关部门原则上只能选择一个阶段审查,能并不串,减少互为前置。三是优化方案并联审批流程。设计方案征询意见环节,牵头交警、绿化环卫、交通部门统一征询其他部门的审查意见实施采用“标准规范+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设计方案审核时间(含同步办理的用地批准手续)缩短为20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小型项目15个工作日。四是取消总体设计文件征询。同时,推行“多图联审”。依托现行统一的数字化平台,推行并完善“多图联审”制度,在原有已整合消防、气象等部门审查内容的基础上,探索将民防、水务、抗震(除超限高层)、交通等部门的审查内容一并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同步办理的施工图审查)核发时间缩短为25个工作日以内,其中,工业项目13个工作日,小型项目18个工作日。

三、存在不足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法治政府建设进展还不平衡,抓落实不够有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离开总体要求还有距离。二是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需要努力提高。三是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形势任务要求很不适应,特别体现在法制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配备不到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作用难以发挥。以上问题需要今后加强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四、工作计划

(持续推进法治建设一是重点围绕职能转变、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督、畅通社会矛盾化解渠道、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全面推进规土法治建设。二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落实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带头学法、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逐步建立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促进述法与述职述廉“三位一体”。

着力促进依法行政一方面科学设置法制管理机构,充实法制专业人员队伍,为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和要求,有效发挥新形势下法制机构的作用作好各项准备。另一方面,围绕决策事项是否于法有据、决策程序是否依法履行、决策内容是否依法合规三个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着力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强化对具体行政行为监督。对信访、政府信息公开、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提出监督检查处理建议,限期纠正违法行为。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普陀区规土局行政审批案卷评查工作机制,夯实案卷评查基础工作,切实规范行政执法。二是全面落实《普陀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三是把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契机,全面推行权力责任清单。

着力化解行政争议。一是研究完善本局内部复议诉讼会审机制,由本局所有参与审批部门组成复议诉讼会审工作组,有效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建立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的行政复议机制。二是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引导行政争议依法终结;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探索行政主要领导参与办案制度。三是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研究探索新形势下的行政应诉工作,切实提高应诉技巧和能力。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救济途径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五)着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充分发挥政务平台、官方网站、《新普陀报》等新媒体普法功能,组织开展“世界地球日”主题宣传周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全国土地日”法制宣传活动。积极会同市土地学会普陀区联络处成立“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小组。深入街镇摆摊设点,积极向市民进行相关宣传并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同时悬挂宣传横幅、派发宣传资料。三是切实按照区法宣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参与全区开展的“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树立法治权威,并积极组织参与好“12-4”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

 

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特殊稿件右侧区域内容请使用tab按钮切换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