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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普陀区教育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上海市教育法治建设““十三五””规划》、《上海市普陀区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职,完善各项制度,提升法治能力,现代教育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区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2018年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简化行政审批。区教育局现有审批事项9项,已100%接入市、区两级网上政务大厅。缩减审批时间、审批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至少减少了三分之一,有效提升服务效率。如校车审批时间由原20天减为8天。今年共完成上海托马斯实验学校等14所民办教育学校审批,完成存量培训公司换证8家,完成21家教育机构变更,对59辆校车重新办理了使用许可。根据本市加强托育服务管理的要求,制定了托育服务机构申办流程与管理制度,编印《普陀区3岁以下托育机构申办指南》、《普陀区3岁以下托育机构办理指南咨询解答》等,全面受理托育机构申办工作。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民办教育机构的飞行检查,全年共完成对24家民办幼儿园的飞行检查,对2017年登记在上海市规范本市教育培训机构和市场秩序管理平台内的438家机构进行全覆盖的巡查,完成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促进本区民办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组织本区中职校参加市教委组织的学习培训,认真审核中职校学生转学、退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异动,以及资助申请、残疾学生免费教育申请等。联合区公安部门加强校车管理,召开工作会议,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3.优化便民服务。区教育局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办理各类业务2261件,接待来访722人次,受理民办培训机构消防登记133人次,受理3岁以下托育服务机构申办22家。加强对中职校学生的就业创业指导,每季度发布区职业技能人才需求趋势报告,为区内各中职校提供服务。区内6所职业院校共1922名中职校学生参与毕业就业推荐,其中7人未就业,推荐就业率达99.64%。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过程指导,全年共分批、分层、分类组织本区民办教育机构进行民办教育新法新政宣传培训3次,累计指导313人次;对处在申办模拟阶段的行政相对人跨前一步开展集中培训,累计128人次。随着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数的逐年增加,区教育局优化服务,修订完善并印制分发《教师资格认定(普教系列)办事流程图》等工作手册和宣传资料,全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1035人,其中符合条件确认受理868人;全年发放教师资格证书722本。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1.构建底层数据库。根据区教育局整体部署,经过两年多努力,一个覆盖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综合性平台“普陀教育云”已正式上线试运行。平台基于云数据和云计算,为教育管理、教育教学、过程监控等提供服务,并完成了各应用平台的接入和SSO统一登录,为逐步实现教育数据的融合共享提供保障。

2.完善教育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全区相继建成资源管理、教育人力资源协同管理、教育经费拨付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幼儿健康管理、普陀大学堂、普陀“J课堂”等平台。如以“数据驱动的教学”为核心理念打造的学习资源平台,集优质资源、过程记录、结果分析、智能反馈、个人空间功能于一体,通过提供知识网状图,为学生提供自主学习知识点前驱和后继视频导引,全区师生可免费使用平台中的优质微视频。正积极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平台建设,已完成对曹杨二中等14所一期试点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质量数据的汇聚和分析,采集了29所中小学校的学业数据以及教学质量数据,后续将完善学生学业水平的分析维度,通过汇聚教学活动中的过程性指标形成覆盖全区的大数据,为区域教学质量测评与分析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

(三)推进学校依法治教

1.规范课程与教学。认真落实市教委规定的课时计划,开齐开足三类课程,严禁周课时总量超标,严禁出现“阴阳课表”。严禁中小学在开学两周内组织任何形式带有学科测试的练习、测验、考试等,严禁根据测试成绩给学生排名。严禁小学在上午8:15、初中在上午8:00之前安排集体教学活动。切实保障“三课两操两活动”和“学生每天在校体育锻炼一小时”的落实到位。在小学全面开展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全面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各项减负规定,加强专项督导和随机抽查,将落实“减负”要求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和考核评价,切实做到有报必查、违规必究、查处必严。

2.加强教材管理。落实国家统编三科教材课程标准要求、落实课时保障与师资配备。严格执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要求。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切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国家统编三科教材的使用,开展对教师的培训,保障三科教材教师都能正确理解、准确把握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国家统编教材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核心思想和主要内容,全面理解教材变化的新思路,准确把握教材的编写原则、结构体系与风格特色。切实加强对区域共享教材、校本教材、境外课程教材的使用监管。全区中小学现有区域共享教材《现代公民》、《古诗吟诵》、《礼仪美育》、《STEM-制作超级跑鞋》等四门,校本教材有《笔墨飘香》、《国学诵读》、《我们爱京剧》、《校园植物档案》等三十余门,境外课程教材有《力翰科学》、《迪士尼英语》两门,这三类教材均经过相应审查,主要在拓展型课程中使用;除因没有针对初职学生的文化课教材而使用校本语文、数学、外语教材外,均不存在替代国家课程教材的情况。

3.规范招生入学工作。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意见和新生入园网上信息采集操作细则,稳妥推进公民办同步招生工作。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和入园入学指导,引导家长理性应对入园入学问题。加强民办学校招生规范管理与监督,对全区小学和民办学校招生进行了全覆盖的“飞行检查”,民办学校面谈、公办小学验证工作规范,全区招生工作稳妥有序。2018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9243人、初中预备班入学6222人、高中一年级入学2403人。

4.规范教育收费。严格制度执行,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学校的工作指导。加强监督检查,把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对学校开学工作检查、考核评价及教育督导的重点内容。严格执行“禁补令”,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抽查力度,高度重视信访举报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一查到底,不迁就、不姑息。制定形成《普陀区教育系统教师“六要六不”师德师风规范》,对教师师德规范明确提出要求。把教师执行“六个严禁”情况作为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的重要条款,约束教师的从教行为;把是否参与有偿补课、是否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等行为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实施“一票否决”制。

5.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根据教育部、市教委要求,启动依法治校创建工作,并结合本区实际,细化创建方案,制定下发了《普陀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本区依法治校(2016-2020年)》创建工作的通知》。一年多来,区教育局边创建、边指导、边提升,切实提升广大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水平,增强学校校长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学事的能力,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在2018年11月完成了首批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的区级初审,推荐曹杨二中等14所学校申报上海市依法治校创建示范校、曹杨二中附校等27所学校申报标准校。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监督

1.加强审计监督。通过建立审计整改会商机制、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实行对账销号制度、发送审计工作简报等举措,推动和促进审计结果运用,解决审计工作“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形成良好的闭环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完成系统内工程造价审计180个,送审金额42,041万元,核减金额5,981万元,核减率14%,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2.强化纪检监督。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对“三公经费、工会费、福利费、讲课费、教师招聘”等开展“一月一查”, 列出问题清单,做到即查即改、月月清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抓好经常性教育提醒,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8人。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查快办,全年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件25件次,严格按照监督执纪规则,狠抓案件办理质量,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诫勉谈话6人、纪检函询18人、党纪立案处理1 人。完善廉政风险点排摸和防控机制,区教育局机关排摸风险点36个,制定相关措施22条;基层单位排摸风险点209个,制定防控措施92条。建立健全“抓早抓小”监督机制,发挥党规党纪的提醒、劝诫和警示作用,约谈提醒党员干部86人。监督整改“四责协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财经纪律等问题66条,整改学校基建、资产管理等方面遗留问题9件,成效明显

3.重视两会办理。区教育局2018年办理区人大代表意见和政协提案共2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主办1件、会办3件),主要涉及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事业和民生及经济发展等。政协委员提案 24件(主办19件、会办5件),主办中18件为社会类,1件为文化类,其中涉及学校内涵发展9件、招生入学5件等,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事项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重点。已全部按要求完成办理。

4.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在普陀教育网开展学校学生学业负担监测,每年确定监测学校,组织责任督学加强对区域内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学校,开展每月一次的学生学业负担监测,监测结果在普陀教育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的市民投诉信息进行收集汇总,编辑每日信访简报,上报区教育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形成了职能科室承办、学校责任主体的信访分级负责处理机制。拓宽反映问题的渠道和平台,通过普陀教育网、普陀教育党建网、上海普陀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海普陀教育微博等畅通市民反映问题渠道,邀请区教育系统“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对教育工作的监督与评议。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发文180件,主动公开148件,主动公开率为82.2%。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通过普陀教育网共发布托育机构申办、教师招聘、14个政策解读信息。围绕教育综合改革和““十三五””规划推进,重点公开了本区推进托育服务、高考综合改革、教育国际化、体教结合等方面的特色亮点工作及取得成效。按要求公开了预决算信息和专项资金信息,并对2017年教育经费决算、2018年教育经费预算安排等进行了公开;同时,新公开了2017年教育费附加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分配及使用情况。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招生入学信息,及时完成公开了各学段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加护以及咨询、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公开了各民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招生承诺等信息。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7件,在答复中,属于主动公开或部分公开的3件,不同意公开答复1件,其他情况3件、按咨询类信息进行了便民答复。

(六)依法化解教育领域矛盾纠纷

全年收到市教委、市规范教育收费联席办公室批转反映教育收费信访举报14件,坚持问题查核到位、违规问题处理到位、违规责任追究到位,对3名违规有偿补课的教师给予严肃处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处理群众信访329件,“12345”市民服务热线派送工单1920件,区长、局长信箱收到722封网信,接待来访人数1378人次,对投诉问题及时核查、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建立校法律顾问制度,与律所签订合同,为所有基层学校都聘请法律顾问。律所通过“专人负责、团体配合”的服务模式,按照片区划分安排相应律师与各教育单位对接,通过调查研究、参加会议、参与谈判、个案咨询等形式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并根据实际需要组成工作小组处理紧急个案。

(七)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把法治学习宣传作为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和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集体学习、个人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动员广大干部、教职工全员参与,营造普法的浓厚氛围。立足课堂,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落实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社会、思想政治课等学科为重点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全系统开展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聚焦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机关工作人员、基层党政干部、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等重点人员,分层落实、稳步推进。

2018年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职责分工不够明确,有时存在相互扯皮的情况,导致履职不够到位;个别工作人员以法治意识和思维处理工作的能力亟待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还不够、形式创新也不多,法治宣传教育的整体推进和实效稍显不足。

    二、2019年工作思路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责任放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和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廉政风险防控、信访工作机制完善等工作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积极努力。

(二)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审批“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努力提高审批效率。不断完善条理清晰、系统全面、操作可行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监管方式要创新、监管程序要合法,监管效果要突出。分层分类强化依法行政专题学习和培训,切实增强教育行政部门的法治思维与意识。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在总结提炼首批依法治校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启动第二批创建工作。加强专题培训与过程指导,邀请市教委专家进行依法治校解读,重点就创建背景、指标解读、案例剖析等开展培训。围绕指标体系内容,分学段召开研讨会,由创建学校校长、评价指标所涉业务科室负责人、法律专家等共同参与,形成常态推进。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干部培训、教职工学习和青少年学生德育工作的重点内容。区教育局机关干部带头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切实增强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的能力。丰富学习载体,充分利用普陀教育网、普陀教育党建网、普陀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学习宣传,及时准确、深入浅出地解读,推进全民普法。

(五)更好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完善律师服务制度,完善修改与律师事务所合同,更好明确职责。强化基层学校在日常办学过程中对依法治校的重视程度,使律师参与到学校的办学管理,真正落实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提升办学水平。

 

上海市普陀区教育局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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