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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桃浦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7年12月15日 来源: 上海普陀

区政府法制办:

2017年,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桃浦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市、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桃浦,取得了重要进展。现将本镇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强化法制责任意识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切实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桃浦镇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镇)工作“有人负责、有人联系、有人督查”。镇党委和镇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镇)汇报,把依法治镇工作纳入全镇发展总体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有力推动依法治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全面部署。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桃浦镇2016年度法治政府(依法治镇)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称《分工方案》),其中将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治镇工作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并确定了每项任务的责任单位。

明确考核目标,加强责任监管。将法治政府(依法治镇)建设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及个人年终总结中,对于未完成《分工方案》的单位、部门及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扣分、通报等处理。

(二)加强法治教育,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

完善学习制度,分类分级培训。我镇相继建立了党委(党组)学法制度、人大学法制度、公务员学习制度、社工学习制度、村居委学习制度、公司及园区负责人学习制度等一系列学习制度。全年共开展法制学习培训37期,将学习培训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公务人员学习新法新规,包括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等法律法规,组织55名执法类公务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及考核,全面提高全镇公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治镇的能力。

(三)强化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桃浦”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群众切实关心的民生问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工作。

加强政务公开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对全镇上下工作人员信息进行培训、指导,切实转变信息公开传统观念,正确认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培训常态化,范围扩大化,覆盖全镇上下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村居委及园区、公司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收集实践中全国范围内关于政务公开的优秀案例和错误实践,邀请学员现场模拟,专家定评,案例讲解,实践感受,深化认识,提高水平。

二、存在不足

一年来,桃浦镇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主要存在:一是政府职能有待进一步转变。对于推进转化政府职能中遇到的“不敢转、不易转、不放心”等问题,如何解决需要进一步明确;二是个别执法过程中存在适用法律不准确、执法程序不规范现象,全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3起;第三,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还有待充分发挥,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三、2018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放、管、服”改革,改进公共服务方式,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决定性作用,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梳理、解决政府在转变职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要按照明确的政府行政权力清单,通过推进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要完善制定规范性文件和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资产收购决策等方面的作用。

(三)深入推进居村委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并实现法律顾问的镇域范围全覆盖,提高法律顾问参与化程度,不仅在常规性工作如合同签订、代理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等众多事项中积极引入法律顾问,而且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协调会、座谈会、论证会,从法律的专业角度提供参考性建议,形成相关部门与法律顾问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问题解决的新局面。

 

桃浦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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