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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普陀区环保局依法行政报告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我局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我局一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区环保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分别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全局上下把学习贯彻中央全会的《决定》精神作为今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中央两个《决定》精神,使《决定》精神在全局干部职工当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以中央两个《决定》精神指导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要求将法制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组织环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每位职工都要把学习法律法规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

  2、学用紧密结合

  区环保局注重通过普法教育,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干部职工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习环境执法各类案例,在案例剖析中阐述法理知识。通过普法教育,不仅使我局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得到提高,也进一步推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全局上下能自觉按照法律规章赋予的职权进行环境监督管理,未发生违法违纪情况。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

  结合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的清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执行的事项。今年以来,我局把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环保部门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来抓,规范环保执法和依法行政行为,推进了各项环保工作任务的完成。公开内容上,紧抓关键环节和环保热点问题,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主动公开的内容有: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办事依据;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及各项工作措施、实施方案和情况进展等事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环境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由本单位行使的各项收费和罚没款的收缴事项;单位的各项工作制度、纪律,办事的程序、标准、依据和结果事项;“收支两条线”落实情况、三公经费、年度预决算等财务信息;部门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等的公开。

  4、强化监管,规范执法

  (1)加强新《环保法》的宣传贯彻。为提升区域环境执法水平,适应环境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区环保局邀请了上海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余飞麟,为我区宣传贯彻《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了专题培训。全区各委、办、局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各街镇分管领导及环保干部,环保协会会员单位代表等,共有近200人参加。

  (2)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行政审批项目流程最短、程序最简、办理最快、服务最优的要求,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并按照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实施许可行为。在实际工作中,我局认真遵循办事程序,注重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不断完善服务程序、不断提高服务效率、不断改善服务机制。

  (3)加强了执法程序制度建设。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表明身份、告知、陈述和申辩、听证、送达、执行、时效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的各项规定,对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向社会公开“双随机”执法人员信息。严格督促执法人员遵守各项程序制度,特别是要切实规范调查取证行为,做到取证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枉不纵。

  (4)扎实开展内部案件评查。从案件评查的情况看,行政处罚案卷基本规范,执法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按照处罚程序进行处罚,检查或调查笔录完整,调查证据充分,集体讨论处罚决定有讨论记录,查明的违法事实表达基本清楚、符合格式,送达文书规范,符合送达程序,无不合格案卷。

  5、严格环境监察执法,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化解矛盾纠纷

  (1)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区环保局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建立了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司法联动配合机制。对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环境犯罪行为严厉打击。

  (2)规范开展各项环保执法工作

  区环保局依据部门职责,结合本区实际情况,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手段,以提升环境执法业务能力为核心,积极开展日常环境监察和环保专项整治执法工作。

  在污染源日常监管方面,区环保局主要开展两项工作,一是组织实施排污单位“双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双随机”工作相关程序和要求,对42家特殊、重点和一般排污单位开展全面的精细化现场监察;二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于11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现场检查。

  在专项执法检查方面,区环保局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集中力量开展市、区级区块的“五违”环境综合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二是组织开展针对汽修行业的专项整治;三是开展餐饮业高效油烟净化器改造专项跟踪执法检查;四是开展对无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技术利用单位的专项执法。

  在各项环境执法工作中,着力通过“大练兵”活动提升案件的办理质量,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涉及大气污染物违法排放、危险废物违法贮存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

  6、认真办理“两会”意见提案、处置信访矛盾

  认真办理“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书面意见和提案。完成4个政协提案,3个人大代表意见以及5个党代表意见的会办工作,办理率、满意率均100%。

  做好信访“窗口”接待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环境信访矛盾。共接收处理各类环境信访矛盾738件,其中水污染22件、大气污染193件、油烟污染194件、噪声污染307件、放射性污染3件、电磁辐射污染2件、新建项目信访4件、固废污染3件、化学品污染1件、其他类信访9件。其中,妥善处置了长风海洋世界压缩机组噪音扰民的区长夏令热线投诉件1件,绿翡翠家园小区冷库噪音扰民、长寿路478弄多家餐饮油烟扰民等18件区查办件,红旗村整治、轨交14号线泥浆水灌入真如港等5件区舆情。

  7、依法做好各项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截至11月21日,共审批环评报告表(书)56个,登记表174个,试生产6个,竣工验收173个。做好“批项目,核总量”工作,截至目前共有4个项目涉及总量核定。召开《关于优化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及办理时限的操作口径》培训会并授课,做好市、区重点工程(如康鹏化学公司、综合管廊、武宁快速路改建等项目)推进和审批中的协调工作。

  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系统相关工作。全面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完成巴黎贝甜环球港店等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遵守区企业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窗口服务工作,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审批行为。做好新的长风企业服务中心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认真完成《事中事后监管管理办法》等审改工作。完成审批领域各项改革措施:按照市局统一安排,6月份开始取消试生产审批;做好过渡期建设项目中后期环保审批改革工作。根据市环保局要求,5月底前将清理整治“未批先建”“久拖不验”建设项目整治实施分类处理工作方案上报市局,于11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

  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每月按时收集数据并上报,完成“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相关信息填报。开展“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每周汇总数据并上报。

  8、积极开展环境宣传和各类环保绿色创建活动

  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工作。6月3日上午,在桃浦镇白丽生活广场举办“共建生态普陀,同创同心家园”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动员引导全区各界着力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绿色发展理念,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努力改善环境质量,共建同心家园。

  开展区级环保绿色小区创建工作。通过各街镇摸底调查、报送预备名单、区环保局实地走访,确定长寿街道的新湖明珠城社区、甘泉街道的新村路349弄长新小区、桃浦镇阳光建华城第四小区、万里街道万里雅筑等4家社区开展创建工作,目前各小区已进入创建冲刺阶段。

  启动朝春中心小学、铜川学校和华师大附幼的国际生态学校的创建。

  三、存在不足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环境普法工作还不够广泛,全民环保法制观念仍有待加强;环境执法检查面不够宽;环境执法工作基础仍然较为薄弱,执法队伍综合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这些都需要我们通过进一步的努力工作来提升和强化。

  四、2017年工作思路

  1、继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健全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2、认真组织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强化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履职能力。

  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建设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的公示听证、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便民高效、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新政执法能力

  4、积极开展环境普法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法律意识。结合“6·5”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重大主题活动,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学习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公民的环保法治理念和素质;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龙头的重点对象法制教育,不断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上海市普陀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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