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普陀区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质量、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工作在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普陀区促进质量提升实施意见》(普市监规〔2022〕1 号)及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23年度普陀区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申请指南》,现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普陀区促进质量提升实施意见》(普市监规〔2022〕1 号)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


2023年度普陀区质量提升扶持资金

申请指南

 

一、扶持对象

对在普陀区依法设立且税务关系落户本区,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区域产业导向,支持区域质量、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发展的企业、机构和企业、机构内个人予以重点支持。

二、扶持项目时间

质量项目应是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的项目。

标准化项目应是在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的标准化项目,已获得过普陀区标准化扶持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多个单位同时承担同一个项目的,原则上只对本区参与程度最高的一个单位予以资助。

知识产权项目中受理专利资助对应的发明专利授权日期应是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其他申报的项目应是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被认定的项目(有国家或市级奖励资金的须资金已拨付到位)。

三、扶持类别

主要分为两大类,具体如下:

(一)免申即享类

1.政府质量奖

(1)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

(2)上海市市长质量奖、上海市质量金奖。

2.质量品牌

(1)“上海品牌”认证或再认证;

(2)批国家级、市级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

3.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

国家级、市级、区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

4.标准创新贡献奖

(1)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2)上海市标准创新贡献奖。

5.上海标准

通过“上海标准”评价。

6.标准化试点项目

承担国家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并通过验收。

7.知识产权示范

(1)中国专利奖;

(2)上海市知识产权创新奖;

(3)国家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园区;

(4)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5)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园区;

(6)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示范单位;

(7)国家、上海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试点)学校;

(8)上海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8.知识产权托管

上海市知识产权托管项目。

(二)需申报享受扶持资金类

除“免申即享”类项目,其余项目的申报企业、机构均需根据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进行申报。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免申即享类项目:

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根据“一网通办”通知进行申报,无需提交相关证实性材料。

2、需申报享受扶持资金类项目:

a 各项目均须提交的共性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单位信用报告(由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提供的《法人公共信用信息表》,各单位可登陆“信用中国(上海)”首页(网址:credit.fgw.sh.gov.cn)—信用服务—选择“法人在线查询”或“法人现场查询”)。

b 根据申报项目需要提供的证实性材料

质量项目:

(1)质量振兴攻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2)数字化转型案例:获奖证书复印件。

(3)质量人才:首席质量官培训证书复印件、企业首席质量官聘书复印件、企业聘任仪式照片等过程性材料复印件。

所有质量项目企业都需要填报:《普陀区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申报表(质量发展)》(表1、表2)。

标准化项目:

(1)标准制修订项目:正式标准文本;国际标准另需提供标准文本、编制说明、立项材料等材料的中文译文,标准起草人与项目申请单位的在职情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需提供在国标委已备案的证明材料;团体标准需提供本市市区两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采信使用的文件(团体标准项目只能由发布和实施该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申报)。

(2)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项目:关于组建标准化技术组织的批文(复印件)、2022年度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总结。

(3)开展标准化活动的项目:举办标准化服务领域市级以上、具有影响力的论坛、会展等活动的批文、活动通知、议程、签到表及会议纪要等过程性材料,活动照片、活动信息等宣传类材料(复印件)。

(4)标准化人才:标准化总监高级研修班培训证书复印件、企业标准化总监聘书复印件、企业聘任仪式照片等过程性材料复印件。

所有标准化项目企业都需要填报:《普陀区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申报表(标准化建设)》(表1、表3)。

知识产权项目:

(1)专利资助:《普陀区国内、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资助申请清单》或《普陀区PCT国际发明专利资助申请清单》;国内、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PCT国际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及中文翻译件复印件;国内、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官方规定费用的官方收费凭据;PCT国际发明专利国际阶段官方收费证明、外国国家阶段官方收费证明及其费用详细组成的中文翻译内容、收费日期对应的中国人民银行外币兑人民币牌价查询结果、官费明细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2)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驰名商标”认定文件复印件;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认定文件复印件。

(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复印件;银行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合同、已完成还本付息的证明文件等文件复印件。

(4)知识产权保险: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费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材料复印件;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复印件;专利或商标证书复印件。

(5)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专利证书复印件;交易合同、银行到账证明及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经省级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知识产权交易机构认定证明(交易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以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变更或许可备案证明复印件。

(6)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获得项目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上海市级专项资金拨付到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已取得的认证证书复印件;认证费用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所有知识产权项目企业都需要填报:《普陀区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申报表(知识产权运用)》(表1、表4),材料提交前务必与知识产权项目负责老师联系(电话详见第8页)。

(二)填表、装订要求

各项目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按照所需材料顺序,采用A4纸双面打印。根据所申报内容,按照“质量发展”、“标准化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分别汇总材料,并于左侧装订成册(盖骑缝章)。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在“表一”中盖财务三排章。

正式书面材料的申请表请采用电子文档方式填报,不得用圆珠笔、铅笔或水笔填写,也不得涂改。

所有表内各项要求全部填写,不得留有空白,若没有该项内容,则填“无”。如表中内容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

(三)电子材料报送路径

质量、标准化项目材料盖章后PDF电子版请统一报送至邮箱(pt_zlbgs@163.com

知识产权项目材料盖章后PDF电子版请统一报送至邮箱(ptzscq@163.com

(四)咨询电话

质量、标准化项目

联 系 人:竺莹、倪思明

联系电话:52564588转4802、4803

知识产权项目

联 系 人:祝昊、刘曼渝

联系电话:56610668转806、803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1.企业单位向普陀区各投促分中心申报

受理时间:4月3日至4月14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普陀区各投促分中心(联系方式见下表)

投促

中心

各中心范围划分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联系

地址

长寿投促中心

长寿路街道、曹杨新村街道、

宜川路街道

黄海荣

52920057

花溪路430号

长风投促中心

长风新村街道

董  敏

62237998-3103

云岭东路89号

真如投促中心

甘泉路街道、石泉路街道、

万里街道、真如镇街道

高  琪

22851953

桃浦路130弄100号

长征投促中心

长征镇

倪  琳

52586699

梅川路1255号北楼8楼

桃浦投促中心

桃浦镇

杨惠敏

52847135

武威路798号

2.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向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申报

受理时间:4月3日至4月14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1321号3号楼803室

联 系 人:吴璇             邮政编码:200333

联系电话:52564588转4802、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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