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依据《普陀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普陀区实际和市场监管工作职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虞亚光担任组长,副局长周文伟任常务副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岳驰宇,副局长李绕明、副局长王建中任副组长。登记许可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公平交易科、质量发展促进科、质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网络监管所、执法大队及各属地市场监管所的负责人任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日常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

今后,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部门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

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纳入到本部门工作重点,切实组织安排好专题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方位多角度学习贯彻,并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二)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部门要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尤其是要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督促企业强化安全投入和教育培训,健全完善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夯实提高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针对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行业特点和风险状况,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风险研判,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和诚信制度,发挥保险作用,培育社会技术服务机构,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三)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要以双重预防工作为抓手,持续强化重点行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上海市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工作方案(2019—2022)》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涉危化品行业领域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有效遏制涉危化品行业领域(区域)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督促有关使用单位按要求开展安全管理评价工作,着力提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有效开展双重预防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管控风险,将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督促加气站、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等重点行业巩固安全管理评价工作成果,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措施。要结合普陀实际,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危化品相关领域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二是着力加强电梯安全监管。要按照本市智慧电梯建设总体部署,着力保障电梯安全相关民生需求。开展普陀区住宅电梯维保质量监测专项,加大对维保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电梯维保单位质量和信用评价,对接电梯信息化、智能化维保的开展和按需维保试点工作,强化公众对电梯维保质量的监督。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加强对加装电梯安全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管。配合街道镇、区房管局推动安全风险评估后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和大修工作。要注重社会宣传,加强电梯相关举报投诉处置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全面构建电梯安全全社会齐抓共管格局。

三是加强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隐患治理。要结合《关于加强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沪市监特种〔2020〕193号)要求,强化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环节安全隐患治理,强化风险防控,消除事故隐患。要在2020年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对每年高温汛期、严寒冰冻等极端气候期间室外大型起重机械防汛防台、场车安全作业,以及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起重机械、场车使用环节安全,及时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形成常态长效监管治理机制。

(四)加强涉及安全的重点产品的质量监管

 一是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认证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未经CCC认证的违法行为。对查实的获证组织违法行为及时通报认证机构,对认证证书作出处理直至撤销认证证书。

二是加强汽车关键零部件和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对本市生产、销售的内燃机、汽车用制动器衬片、汽车轮胎、空气(燃油、机油)滤清器、机动车辆制动液、发动机冷却液、汽车安全带等汽车关键零部件和电动自行车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销售企业,依法开展后续处理。对质量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三是加强对消防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环节的质量监管,把消防产品列入到年度区级监督抽查计划中,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和未经CCC认证生产出厂目录内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的监管,严厉打击未取得许可擅自生产危化品包装容器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涉及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

依法对获得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检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资质认定机构进行监管,严厉查处出具虚假检验合格报告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

根据相关违法线索,依法查处销售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从事经营性违规改装以及销售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七)加强外卖平台骑手和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

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外卖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骑手和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同时,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行政约谈,督促外卖平台加强对骑手的宣传教育,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八)积极推进年报制度,持续推进联合惩戒

  一是完成重点领域企业年报工作。在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高风险行业领域,对于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正常经营企业,要求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完成企业年报工作,实现应报尽报。二是推进特种设备生产企业信息归集公示工作。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公示。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企业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

(九)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领域安全整治工作

配合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做好本区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打击液化气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区公安分局做好城市燃气安全治理等其他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根据市市场监管局部署,配合开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原有建筑改变用途安全隐患排查。配合做好相关信息的提供和共享工作。

 四、进度安排

从2020年9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各部门要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及本方案要求,结合区域实际和本部门职责,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隐患排查阶段(2020年9月至12月)。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深入分析本地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和历年发生相关事故(突发性事件)的主客观原因,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攻坚克难阶段(2021年)。各部门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疑难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题研讨会等措施,攻坚克难,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化解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要按照风险等级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级分类,并制定针对性隐患整改和风险管控措施,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要推动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各部门要深入分析市场监管领域相关安全工作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完善工作制度,逐项推动落实。要全面总结本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好的经验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和责任落实。在整治工作中,要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之间以及系统外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协作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系统推进本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二)加强督查执法,强化违法查处。各部门要在企业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依据监管职责,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结合区域实际,突出重点领域,紧盯风险隐患,深入开展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推动重点难点问题彻底解决。要建立督促指导、检查评估和情况通报机制,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地方党委和政府通报。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结合“一网统管”等工作,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要敢于动真碰硬,该停必停、该关必关。

(三)强化能力保障,注重信息报送。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政策保障。加大对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力度,提升专业能力水平。充分运用科技+制度手段,着力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效能。要利用网络、微信等媒体加强工作宣传,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要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各业务科室、网监所每月1日前向特设科汇总反馈上一个月的工作进展(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及工作进展情况,简称“两清单一进展”,见附件2-4),每年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小结,及时报送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信息,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注重形成长效机制。

 附件: 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清单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

 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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