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所、执法大队:

根据《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沪发改规范〔2020〕20号)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的通知》(沪市监产质〔2020〕527号)文件要求,为确保2020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就做好近期重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做好各领域工作组织推进

塑料污染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区局各有关科室要把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高度重视、重点部署、持续推动。要对照《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特别是2020年底“禁限”要求,逐一梳理明确目标时间,敲定主体责任,细化任务措施,强化监督考核。

由质量监督管理科负责普陀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的对接,汇总各相关科室、所(队)的工作资料,负责方案制定、总结上报等工作。各有关业务科室要与市局业务处室积极对接,在各自职责内组织指导所、队稳妥有序地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要及时发现并解决出现的问题,形成职责清晰、多方联动、推进有力的工作合力。

二、聚焦重点、狠抓落实、推动近期有关工作有序开展

按照我局今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总体部署,请各相关科室、结合自身实际、重点推进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按市局统一布置,组织开展本区域生产和流通领域超薄塑料袋、超薄地膜监督检查或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开展限制商品包装监督检查,做好抽查不合格后处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本区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的专项(联合)检查。

(二)督促餐饮堂食服务和餐饮外卖领域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严格执法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本市餐饮服务提供者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的监督执法力度。

(三)对接我区平台企业,做好宣传。通过网络监测等方式,加强对外卖配送过程中是否主动提供限制使用的一次性餐具的执法。

(四)对辖区内相关企业加强宣传,尤其是国家再生塑料、可降解材料相关标准,借助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平台,指导规范相关企业制定标准。

(五)根据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六)做好相关投诉举报的登记、受理、分派和业务指导工作。

(七)做好本区市场、网络平台企业、药品零售、化妆品生产企业规范和限制使用一次性购物袋的政策宣传工作。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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