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第四届中国 国际进口博览会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将于2021年11月5日至10日在本市举办。为顺利开展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举办进博会的重要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市服务保障进博会的整体要求,巩固深化前三届进博会好的经验做法,以“强化市场综合监管,服务保障进博会”为中心,以接待酒店、重点商圈、重点景区、重要交通枢纽以及周边区域为重点区域,紧紧围绕“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确保安全”和“强化服务、畅通维权、打击违法,维护市场秩序”两条主线,举全局之力,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全力做好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零失误、零事故”,确保咨询服务更加优质便利和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

按照“守住底、稳住面、保住点”的总体思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安全风险大小,对进博会相关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分区域、分类别、分级别”风险管控措施,确保社会面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一是对接待酒店、进博食品供应商、重点商圈、重点景区、重要交通枢纽及其周边等区域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风险分级监管保障,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二是坚持以面保点,强化社会面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落实企业责任,开展自查自纠,确保社会面平稳可控,营造良好安全环境;三是对参展嘉宾、团组人员、工作人员、媒体、观众等重点人群的饮食用药安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采取“人防+技防”,充分运用远程实时智能监控、食品安全快检等技术,进行有效监管。

(二)窗口服务和市场秩序监管

按照窗口服务“有温度”“有特色”,维护市场秩序“更精细”“更高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巩固深化市场监管服务保障经验做法,加强政策储备和制度创新,进一步释放进博会溢出效应和制度红利,实现市场监管窗口服务更加优质便利和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序。

一是聚焦窗口建设,提升服务品质,配备专业队伍,重点在商事登记、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提供优质的市场监管窗口服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接“一网通办”,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开展社会面集中整治,以重点商圈、重点景区、重要交通枢纽及周边区域为重点,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服务保障,从严纠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全方位综合巡查,实施价格监督、知识产权、广告宣传、强制性产品认证等监管指导,维护良好秩序。

三、组织架构及主要职责

成立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第四届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5个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推进落实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各项工作。

(一)市场监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第四届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虞亚光担任,副组长由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岳驰宇、副局长李绕明、副局长周文伟、副局长王建中、副局长陈燕、执法大队大队长苏俊六位同志担任。具体工作由副局长李绕明牵头负责。

成员由办公室、人事科、党群科、法制科、登记许可科、公平科、信用科、稽查科、广告市场科、消保科、食品协调科、食品经营科、食品生产科、药化科、医械科、特设科、质量促进科、质量监管科、知识产权所、网监所、执法大队、各属地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及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进博会普陀区城市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部署要求;

(2)统筹协调推进我局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任务;

(3)制定我局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研究协调我局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5)检查督促我局各项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按期落实;

(6)研究部署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保障工作任务事项。

(二)市场监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第四届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我局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协调科,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李绕明担任,副主任由食品协调科科长傅利军担任。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我局市场监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

(2)负责与区政府以及市局第四届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及其他工作组的协调和联络;

(3)牵头协调我局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各项工作。

(三)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组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第四届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下设5个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组,负责落实市场监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任务要求。各工作组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相关工作小组或增加相关职能科室和所队。

四、具体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食品保障组(牵头部门:食品经营科;责任部门:执法大队、相关属地市场监管所)

1.统筹协调推进进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制定进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2.对进驻进博会场馆的食品原料供应商和团膳外卖供应企业等进行实地检查评估,摸清企业供应模式,明确原料供应过程的食品安全要求,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3.组织开展辖区内展会接待酒店和重要活动食品安全检查评估和现场监督保障工作;

4.做好社会面食品安全防控;制定进博会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置;

5.完成市场监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社会面保障组(牵头部门:相关职能科室;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属地市场监管所)

1.以接待酒店、重点商圈、重点景区、重要交通枢纽及其周边为重点区域,依法全面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加大对新业态和重点领域的治理力度,全力保障展会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质量安全;

2.根据辖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状况,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巡查,做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有关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本区特种设备安全;

3.加强本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生产企业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严格做好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工作,及时督促企业整改,保障相关产品质量稳定可控。

4.督促住宿客房、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库)、网约出租车等市场主体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及时查处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价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价格突发事件。

(三)市场秩序保障组(牵头部门:公平科、广告市场科、网监所、知识产权所;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属地市场监管所)

1.加大对旅游景点、商圈、交通枢纽等“重点监管区”的巡查力度,严厉查处虚假宣传、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以及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有关进博会正常网络运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源头打击力度,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系列案件和重大案件。依职权查处涉及进博会内容或者以进博会为名义开展的传销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直销企业的宣传、培训、推销和信息报备等行为,确保“重点监管区”内传销行为不出现、直销经营不出乱。

2.以导向问题广告、进博会主题广告、医疗美容类商品和服务广告、投资理财类广告和旅游服务类广告等五类广告为重点,组织开展进博会广告专题监测、重点场所媒介广告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违法广告线索,快速通报,快速处置。

3.聚焦网络交易中的突出问题,通过随机抽查、行政约谈、走访调研等方式,督促网络经营主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充分运用网络技术手段,对本区网络经营主体假借进博会名义实施虚假宣传行为开展专项监测,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4.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集中执法,严厉查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强化生产流通、网络销售、商标印制等重点环节执法,以进口博览局注册商标和特殊标志、进博会参展企业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驰名商标、老字号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等为重点,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打击假冒专利行为。

(四)消保维权保护组(牵头部门:消保科;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各属地市场监管所)

1.进一步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充分利用12315热线,提高进博会举办期间消费窗口、投诉和举报的响应速度。落实进博会相关消费争议快速处理机制,对参展企业、相关人员的投诉予以优先受理。

2.全力推进“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全面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打造放心消费品牌;推动“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和“异地异店退换货”承诺的覆盖面,提升消费体验,提振消费信心,着力营造本市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五)宣传、信息及后勤保障组(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党群科、人事科、食品协调科)

1.负责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宣传报道。

2.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服务保障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服务进博最美窗口评比、进博先锋行动,积极培树先进典型,加强示范宣传;做好服务进博志愿者选派工作。

3.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车辆通行证、人员证件等申报工作,协调解决保障工作人员用餐、办公场地和办公设施等后勤保障工作。

4.指导进博会保障工作经费预算申请和使用工作。

5.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做好与区政府等部门的协调和联络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一)备战阶段(9月30日前)

制定各领域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市场监管服务保障专题工作会议,明确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分工,全面布置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开展进博食品企业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评估,组织市场监管服务保障人员培训;开展市场监管服务保障演练;做好社会面专项整治。

(二)临战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形成完整的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完成保障组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进一步明确现场服务保障任务、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工作内容、人员安排、后勤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全面完成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前期准备工作。

(三)实战阶段(11月1日至展会结束)

全面启动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实战相关工作,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领导小组制定的相关工作方案和工作规范,分级分类实施服务保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统一指挥,强化协作配合,发挥整体全力。各科室、所、队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合理调配保障资源,做到早启动、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全面落实各项服务保障措施,认真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二)坚持党建引领,推动“进博先锋行动”常态化开展

各科室、所、队要树立大局意识,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各项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坚持党建引领,推动“进博先锋行动”常态化开展,汇聚更多力量,更好地发挥党组织在落实重大任务中的作用,克服各种困难,助力各项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

(三)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应急值守

完善、落实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力量,及时收集各种突发事件信息。对涉及进口博览会的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信息互通、反应及时、处置得当,避免产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重要时段,尤其是展会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

(四)广泛宣传动员,树立先进典型

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阵地和手段,广泛宣传进博会的相关信息,营造迎接和举办进博会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发挥榜样的模范引领作用,激发党员干部奉献进博、立功进博的工作热情。要推广先进经验,优化服务形式,打响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品牌。

(五)及时报送信息,总结工作成效

加强情况信息交流和动态信息报告,根据工作进展要求,分步建立信息月报、周报、日报制度,具体报送要求根据市局要求另行通知。如遇到重大问题和典型案例,要即时报告。要加强保障人员保密教育和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工作纪律和规定。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确保各项保障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1.食品安全保障专项工作方案

2.药械化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3.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4.公平竞争执法、打击传销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5.网络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6.广告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7.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案

8.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工作方案

 

附件1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食品安全保障专项工作方案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将于2021年11月5日至10日在上海举行。为做好第四届进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和《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食品安全保障专项工作方案》,在总结前三届进口博览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专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确保安全”原则,按照“守住底、稳住面、保住点”的总体思路,加强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根据食品安全风险,对进博会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分区域、分类别、分级别”监督保障,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部门职责

(一)食品经营监管科

1.牵头普陀区市场监管局进博食品安全监督保障组工作,负责与市市场监管局进博会食品安全监督保障组对接和联络;

2.制定普陀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保障专项工作方案;

3.组织实施普陀区进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4. 组织开展进博食品及食品原料供应商、辖区进博会接待酒店和有关重要活动的食品安全及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检查评估和现场监督保障;组织开展辖区进博会团体膳食外卖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膳食加工现场监督保障;组织开展社会面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保障工作;

5.根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环节和类型,组织开展事件调查处置、事件报告、事件认定及后续评估等工作。

6.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第四届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食品安全协调科

1. 负责统筹做好进博食品安全抽检工作;

2.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第四届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食品生产监管科

1. 组织好辖区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和专项监督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2.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第四届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各市场监管所

1. 负责实施辖区进博会接待酒店、进博食品及食品原料供应商的食品安全及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检查评估、抽样检测和现场监督保障;做好社会面食品安全防控;

2. 按照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指挥组的指令,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3.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第四届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执法大队

1.负责实施进博会食品生产企业、团体膳食外卖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及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评估、抽样检测和膳食加工现场的监督保障;

2.按照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指挥组的指令,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

3.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第四届进博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保障方式

普陀区作为食品安全保障“城市社会面”,根据进博会参展人员饮食住宿分布、参展人员规格规模、食品供应特点,综合食品安全风险各种因素,食品安全保障采取3种保障级别:

1.Ⅰ级保障(全程驻点保障):城市社会面的各国及国际组织VIP接待酒店、重要宴请;其他由各区政府承担的重要接待和活动;城市社会面供博食品原料供应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团膳外卖单位、中央厨房及企业配送中心等;

工作要求: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评估检查,对食品原料和加工环节开展快速检测,对食品生产加工供应过程和供应的食品等各环节采取监督员驻点与视频监控相结合的全程监督模式。

2.Ⅱ级保障(重点环节保障):城市社会面的各接待参展人员及采购团的推荐酒店等。

工作要求: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每天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对主要食品原料、加工环节开展快速检测,对加工重点环节辅以技术监控。

3.Ⅲ级保障(巡回监督检查):各接待酒店周边及旅游景区、大型饭店、星级酒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美食街区等重点、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工作要求: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较高频次的巡回监督检查。

四、实施步骤

(一)备战阶段(9月30日前)

制定普陀区进博会食品安全保障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保障专题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全面布置进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供博企业食品安全及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检查评估和人员培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做好社会面食品安全防控,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防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

(二)临战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组织开展进博会保障组队伍人员培训及演练,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工作内容、人员安排、应急处置等;完成供博食品原料供应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团膳外卖单位、中央厨房及配送中心、接待饭店、高风险食品经营单位等重点单位的食品安全培训;全面完成进博会食品安全保障前期准备工作。

(三)实战阶段(11月1日至展会结束)

全面启动食品安全保障实战相关工作,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此食品安全保障专项工作方案,分级分类实施保障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同配合

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加强沟通联络、密切协作,确保各项保障工作无缝对接,同步推进。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建立以任务为导向的挂图作战机制,层层分解任务,形成行动序列表,确保重大节点目标如期完成。建立日常会商制度、信息沟通、应急值守制度,挂图作战,压实责任。

(三)加强信息收集,保证信息及时畅通

各部门要主动了解交办任务的具体细节,动态掌握涉及参展人员饮食住宿、规格规模、接待酒店名单、供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供餐方式和数量等信息,及时互通保障相关信息。

(四)提前开展食品安全及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检查评估,实施分级监督保障

各部门要对拟从事集体用餐配送、团体膳食外卖、食品原料供应商、接待酒店等进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要充分发挥智慧监管作用,通过“人防+技防”,对重点单位的设施设备、环境卫生、操作过程、个人卫生等环节进行分级分类监督保障。

(五)开展城市社会面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城市社会面食品安全平稳有序可控

各市场监管所要继续开展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采取长效机制巩固,防止辖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单位死灰复燃。执法大队和各市场监管所要开展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宴席承办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接待饭店、大型活动接待宾馆周边等食品安全检查,严防严控食品安全事故。

(六)落实应急值守,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进博会期间,要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第一时间妥善处置、有效应对,防止事件扩大化,避免造成不必要社会影响。


附件2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药械化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第四届进博会将于2021年11月5日-10日在上海举行,为做好进博会期间药械化安全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市进博保障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局党委局办统一部署,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法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强化监管,服务保障为中心,以酒店、商圈、景点、交通枢纽客运站(地铁换乘站)为重点区域,以行业高风险经营企业为重点督查对象,坚持“四个最严”,强化底线思维,按照“守住底,稳住面、保住点”的总体思路,在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全力做好药化监管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药品、化妆品社会面质量安全可控。

二、主要任务

(一)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牢守安全监管底线,全面加强对药械经营企业和使用环节、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环节的分级分类监管,加强风险排查,结合不良反应、投诉举报,突出针对性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进博会期间我区不发生药械化妆品安全事故,不发生社会面群体性矛盾,以营造良好的办展环境。

(二)严把经营过程管控

按照市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做好药械化经营企业、使用环节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退烧止咳药实名登记,流通环节购药者进门查验,经营场所严格消杀。加强对防控相关产品、物资的监督检查,确保产品合格,质量安全有效。各基层监管所要加强药械化监管专业力量,积极开展医药政策宣传,提高巡查频次,帮助企业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向参展友人展示我国药化企业专业的、高效的社会形象。

(三)严格落实监督执法

进博会期间监管部门严格坚持“四个最严”的要求,坚定执行常态化高压监管。针对未执行疫情防控制度,“哨点”作用失灵、产品进销存把关不严,经营质量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明确职能科室和基层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做到责任明确,节点清晰。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全力保障进博会期间药械化质量安全。

三、工作时间节点

(一)工作准备阶段

按照市有关部署和要求,制定区药化条线工作实施计划,明确任务,落实分工,全面布置保障工作。结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疫情防控要求,完善辖区内药品发化妆品突发事件和社会舆情的处置流程。全面加强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为进博会期间各项工作推进设置科学的,有针对性的“靶位”。

(二)重点推进阶段

根据前期排摸情况和实际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关键节点和重点区域,加强药品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检,保障社会面上各类医疗机构、药房、医美机构、美容美发机构等经营使用的产品安全可控。加强保障人员队伍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明确工作目标,程序,内容等关键要素,提高保障队伍执行展期监管的责任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委派人员参与市局组织的迎进博专项行动,展示我区药化监管干部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三)重点保障阶段

全面启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保障相关工作,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根据各自职能,全力做好人员聚集区域,交通枢纽,药店药房,医疗机构的巡查保障,确保展期期间药械化产品安全,展会外围区域秩序可控。

四、工作分工

全面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保障工作要求和部署,积极开展监管及政策咨询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药化科: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的工作指导,牵头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并做好汇总总结。

2.医疗器械科:负责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牵头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上报及调查,并做好汇总总结。

3.公交科:负责对进博保障期间涉及违法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4.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对检查发现的重大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5.街镇市场所:负责对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重点对接待酒店周边的相关企业开展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博会保障工作,充分认识本届进博会对国家、对世界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认清当前面临的复杂形势和肩负的重大责任,保障任务务必抓实抓细。要强化组织领导,严密部署、精心组织,从行动上抓紧落实,确保保障工作方案落实到位。

(二)积极主动,落实责任

结合日常监管工作,采取深入排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按照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确保保障任务取得实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对可能发生的舆情舆论要敏感,特别要有政治敏感度,做好合理处置及时上报。

(三)及时总结,健全机制  

本部门要认真及时做好保障工作总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分析,对部署情况、主要成效、案件查处和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等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各单位要保持密切协作、市区联动,及时通报相关问题和线索,形成有效综合保障体系,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做好进博会保障工作。

(四)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做好信息通报工作,现场检查应填写监督检查表,及时将查情况录入“上海市药品行政检查管理系统”,按要求上报总结。

保障期间,一旦遇到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理药械化安全突发事件并报告,半小时内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并做好续报工作。

 

附件3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

 

为保障进博会期间我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落实保障工作职责,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我区相关保障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全力做好进博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确保进博会期间重点保障单位不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力争全区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和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特种设备安全事件。

二、保障范围

1.重点保障单位:进博会相关接待酒店、医疗机构,以及重点交通枢纽(轨交站点)等。具体清单(见附件)根据商务、公安、海关等部门提供的本届进博会安排确定,并保持更新。

2.其他单位:除重点保障单位以外的其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突出本区著名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展馆乐园和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本区内具有较高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的单位。

三、职责分工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做好进博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的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开展现场指导,加强沟通联络,确保总体保障工作按要求有序推进落实。

制定本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梳理确定本区保障范围,组织落实各项保障任务。协调上海市特检院完成重点保障单位在用设备的保障性检验;部署开展进博会举办期间的应急值守;

2.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具体实施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加强辖区实际风险状况研判,落实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开展进博会重点保障单位的全覆盖检查和隐患整改“回头看”;做好保障性检验中发现重大问题的跟踪整治;督促辖区使用单位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检查、检验、排查发现的隐患在展会开幕前100%完成整改;针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精准实施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辖区重点商圈景区、重要枢纽场馆、重点医疗机构和事故高风险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确保城市安全运行秩序和生产生活安全。

3.上海市特检院:根据我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范围和保障需求,科学制定保障性检验计划,按时高质量完成重点保障单位在用特种设备的保障性检验。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按时整改检验发现的隐患,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做好技术支撑,积极配合我区开展特种设备相关应急处置等工作。

4.相关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结合进博会保障要求和设备运行特点,持续完善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充分研判进博会期间可能存在的设备运行风险,做好备品备件的现场储备,加强在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巡查巡检;结合极端气候防范和疫情防控部署,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规范作业行为,提升安全和服务意识;对接监察、检验等部门部署,做好展会期间的值守、巡查工作,加强突发情况的信息报告。

四、工作安排

1.备战阶段(2021年9月30日前):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保障工作方案并持续更新保障信息。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并开展保障性检验,督促辖区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完成全部重点保障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指导重点保障单位开展应急演练。重点保障单位制定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认真做好人员培训、隐患排查、巡查巡检和信息报送。

2.临战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回头看”,再次确认隐患整改闭环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指导重点保障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检验机构做好专业技术支撑。重点保障单位全面梳理确认展会期间现场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展保障人员实战前安全教育和动员。

3.实战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进博会结束):落实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做好有关数据、信息,特别是突发情况的报送工作。督查指导使用单位开展日常巡查。重点保障单位落实专人24小时现场值守,加强特种设备相关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检验机构做好现场值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支持。

五、工作要求

1.党建引领,统一思想认识。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统一指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部署、推进、落实各项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保障任务。

2.强化应急处置,加强演练值守。完善落实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力量,及时收集各种突发事件信息。对涉及进口博览会的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信息互通、反应及时、处置得当,避免产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重要时段,尤其是展会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

3.信息畅达,完善机制。要确保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落实专人做好保障工作相关数据、信息、做法的收集、汇总、报送和存管。如遇到重大问题和典型案例,要即时报告。

 

附件4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公平竞争执法、打击传销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障第四届进口博览会顺利举办,根据市局《“奋进新时代 建功新征程”迎接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百日执法行动方案》《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酒店客房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及《普陀区对接保障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公平竞争执法、打击传销和价格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第四届进博会举办期间我区竞争环境公平有序;确保传销行为不出现,直销行为不出乱;确保住宿、交通、餐饮等重点行业价格秩序平稳、价格行为规范。

二、工作内容

(一)重点查处虚假宣传、商业混淆、侵犯商业秘密、刷单炒信以及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正常网络运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严厉打击涉及进口博览会内容的或者以进口博览会为名开展的传销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直销企业的宣传、培训、推销和信息报备等行为。

(三)落实进博会期间对酒店客房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及时检查核实价格违法线索,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保障进博会期间酒店价格基本稳定。

(四)对纳入国家会展中心10公里内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库)按照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要求加强提醒告诫,严格落实价格备案制度,不得以进博会名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五)加强餐饮业、商业零售领域价格监管,重点查处价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低价招徕并以高价进行结算、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等价格欺诈行为,以及借展会之机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对大型购物中心、商场超市、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重点监管区”的巡查力度,加强工作人员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完成工作部署,形成监管合力;

(二)查办违法案件,加快案件线索办理、缩短案件办理周期,完善案件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重大的违法案件严查严办,营造公平、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事先预防,做好对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经营主体的提醒告诫,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价格承诺。

(四)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住宿、公共停车场(库)、餐饮业、商业零售等行业为重点领域,以国家会展中心周边为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五)做好价格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将易引发舆情的价格违法事件(关键词为“天价”、“哄抬物价”等)作为价格监管应急处置的重点,做好舆情预判及处置工作。

 

附件5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网络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将于2021年11月5-10日召开。为做好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我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局和区局的统一部署,聚焦网络交易中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网络技术手段,进一步打击网络市场突出违法行为,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确保进博会期间网络市场平稳有序。

二、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对辖区内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监管。密切关注辖区内电子经营者发布涉及进博会的相关信息,严禁利用进博会对商品的性能、曾获荣誉等作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是加强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聚焦网络交易中的突出问题,督促网络经营主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经营,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

三是开展网络监测。对辖区网络经营主体假借进博会名义实施虚假宣传行为开展网络监测,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四是针对市局网络监测发现下发的以进博会为噱头的虚假宣传、销售侵权假冒进博会相关商品等网络违法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精心谋划部署。根据方案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保证进博会期间网络市场的平稳有序。

(二)聚焦问题导向,认真推进落实。围绕重点问题,督促指导辖区第三方平台网络经营者自查自纠;整合条线需求,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网络监测,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三)总结归纳经验,提高监管效能。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同时积极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进口博览会成功举办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6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广告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举办进博会的重要指示,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工作要求和市局《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沪市监办发〔2021〕269号)的任务安排和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广告监管职能作用为进口博览会营造良好广告市场环境,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确保第四届进口博览会期间普陀区广告市场秩序整体平稳有序;加强场所媒介广告检查,确保本区重点区域特别是交通枢纽、户外广告市场秩序规范可控;协调社会资源,为进口博览会社会宣传提供支持。

二、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确保安全”和“强化服务、畅通维权、打击违法,维护市场秩序”两条主线,切实发挥广告监管服务进口博览会的职能作用,持续加强广告导向管理,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为进口博览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规范、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三、阶段工作安排

1.持续加强广告导向管理(7月—11月)。加强对本区监测的报刊、杂志及本区互联网媒体发布广告的导向管理,加强信息通报,对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或者社会影响大的广告实施定向监测,及时发现线索,及时通报,快速处置。

2.开展广告市场环境专项治理(7月—11月)。按照年度工作部署,以事关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和重大财产利益的医药保健、食品营养、投资理财、旅游服务、美容化妆等领域商品服务广告为监管执法重点,加强广告导向管理,加强对户外媒介、互联网门户网站的监测检查,及时立案查处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

3.开展重点区域场所媒介广告检查(7月—11月)。结合市局《2021年场所媒介广告检查工作方案》,以本区的主要道路、星级宾馆、购物中心,以及地铁换乘站等重要交通枢纽为重点检查区域,全面检查场所媒介广告发布内容,全面掌握10㎡以上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发布情况并建立管理台账。

4.开展涉博广告专题监测(8月—11月)。部署开展进口博览会广告专题监测,集中监测以进口博览会名义发布不实招展广告、未经授权以进口博览会名义发布招商广告、推销未经许可的进口博览会纪念品、特许商品广告、未经授权违法使用进口博览会注册商标、标识、吉祥物形象及相关标识以及其他涉及进口博览会的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

5.协调做好公益广告发布工作(10月—11月)。为办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积极营造上海推进国际消费城市建设的社会氛围,根据市局安排协调本区主要户外广告媒体资源用于博览会宣传,提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广告监管服务保障进口博览会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加强辖区广告巡查力度,定期对广告监管工作进行自查自评,不断予以完善。

二是加强协同监管和执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避免产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

三是进一步加强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注重工作实效。对服务保障进口博览会相关工作情况开展分析,查摆存在问题,总结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长效服务保障机制。

 

附件7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案

 

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将于2021年11月5 - 10日在本市举办。为高质量更快更好完成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服务保障工作,营造普陀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根据市局《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和区局《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普陀区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举办进口博览会的重要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部署,结合市局、区局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市场监管服务保障任务,着力加强普陀区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遗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往届进口博览会服务保障工作的基础上,以更高标准、更快速度、更实作风全面推进进口博览会消费维权服务保障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畅通维权渠道,高效化解消费纠纷

充分利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市局公诉平台和区网格平台,以及畅通各窗口单位的热线电话,进一步提高进口博览会期间消费咨询、投诉和举报的响应速度和处理效能。各单位要在区局开展的“一专多能”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干部对投诉举报数据的分析应用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应变能力,推动市场监管部门精准执法、靶向监管、智慧监管和消费预警。对涉及进博会内容、进博会参展商等相关投诉举报,要开通快速通道,第一时间受理、处置和答复。

努力推动消费纠纷联动化解,督促企业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费任。加强进口博览会保障工作人员业务技能,确保处置高效,展现良好的市场监管部门形象。

(二)放心消费创建,着力优化消费环境

一是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在去年创建的基础上,全面发动相关企业积极主动参与,进一步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评价工作,重点培养优秀单位,发挥优质企业示范带头作用。二是全面推进“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努力推广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异地异店退换货承诺,进一步提升消费体验,促进消费回补,释放消费潜力。三是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各单位要在本区范围内,严查弄虚作假或者引人误解宣传、故意拖延无理由拒绝、非法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落实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举办第四届进博会对我国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进博会期间,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二)加强协作,保障有力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能,对外加强与街道(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协作联动,加强综合联动执法;对内加强科、所联动,共同做好购物、住宿和旅游等消费服务保障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注重宣传,及时总结

各单位在开展各项监管执法服务保障工作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和成效,应用普陀市场监管APP 等方式广泛宣传。同时,加强信息汇总和情况报送,如遇到重大问题和典型案例,要及时报告。各单位在进博会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服务保障进口博览会的全面工作总结。

 

附件8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工作方案

 

为落实市局、区政府《关于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保障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和本业务条线的工作职责,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1.根据市局保障工作部署,配合市局开展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严格实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2.对属于CCC目录范围且仅用于商品展示但不销售的进口展品,引导进博会参展单位及时通过国家认监委“CCC免办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管理系统”网上办理申请,区局后台在线快速审核通过。

3.加强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进博会专用或纪念商品的产品质量监管,从严从快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4.好上级交办涉及进博会的产品质量、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5.做好涉及进博会的产品质量、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质量监督管理科

1.明确质量监管保障工作职责分工,做好工作指导和协调,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

2.牵头、指导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做好进口展品的CCC免办申请的审核工作。

4.完成区政府、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1.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负责对辖区内生产、销售的进博会专用或纪念商品的产品质量监管;

2.根据区局安排,配合市局开展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严格实施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3.根据区局分派,做好涉及进博会的产品质量、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执法大队

1.会同业务科室,做好上级交办涉及进博会的产品质量、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2.会同业务科室做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市局、区政府关于进博会监管服务保障工作的要求,将思想认识统一到政治任务的高度上,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确实落实好保障任务。

2.加强组织协调。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履职,做好质量监督管理应急预案。要加强科所联动、科队联动,认真组织、积极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信息报送。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信息报送和工作统计,对保障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典型案例要及时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