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2020年,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级主管单位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加强建章立制,推动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2020年共发文制定了各种工作规定、规则、细则等12部,促进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如《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则》规范负责人出庭应诉,提高负责人出庭率;《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办法》加强和规范了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普陀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是全市首个区级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得到了市、区领导的高度肯定;《普陀区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容错机制,今年以来,通过市区两级免罚清单对共计35件案件免予处罚。

二、积极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相关要求

一是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还按时发布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公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部门执法音像记录工作规定(试行)》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市监规范[2019]7号)的要求,在执法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文书格式范本制作文书,全面、准确、及时记录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同时积极使用照相机、执法记录仪等电子记录设备,对执法过程进行拍照、录像,确保执法活动全过程有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记录。

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根据沪府办发[2019]15号文规定的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结合工作实际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撤销案件分别确定审核部门、审核流程及审核时限,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以及普陀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批工作规定》《关于处理冒用他人身份证明骗取企业登记行为的操作规范(暂行)》等规定执行。

三、多形式开展法制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一)面向全局执法人员开展常态化法治培训

为持续不断地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帮助执法人员快速有效地掌握最新业务要求,今年以来继续开展常态化法治培训,共开展培训18场次,参训人数1217人次。培训内容主要是日常工作常用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检查、特种设备信息化常用工具应用和电梯安全现场监察、“双随机”系统操作等。

(二)开展《民法典》培训

在《民法典》新颁布之际,邀请上海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开设专题讲座,为法制干部、拟任公职律师讲解了《民法典》的新亮点以及《民法典》中与市场监管领域密切相关的新规定。

(三)积极申报公职律师

按照市、区两级关于推进公职律师制度的文件精神,印发《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执法人员申请公职律师的条件、程序,公职律师的职责等。向区司法局推荐包括分管法制副局长在内的15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成为公职律师。此次推荐,系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以来最大规模地提交公职律师申请,待被推荐人员的公职律师资格批准后,公职律师的配备将由原先的1名提高到16名,年龄层次由原先的70后调整到同时涵盖60后、70后、80后、90后,法制工作力量将大大增强。

四、完善并落实行政诉讼应诉制度,妥善解决行政争议

(一)从制度上规范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一是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今年新收并开庭的6个案件中,负责人全部出庭,出庭率100%,其中主要负责人出庭1次。二是严格落实诉讼准备会制度。凡行政诉讼案件,法制科均组织经办部门及相应业务科室召开应诉准备会,分析讨论案情后确定答辩思路和要点,形成应诉方案。

(二)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复核、听证案件相关工作

2020年以来,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7件,上期结转6件,其中,已结31件,其中被纠错2件。新收行政诉讼案件9件,上期结转5件,已结11件,无败诉案件。新收复核案件3件,均已办结,其中维持2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继续调查1件。新收听证案件6件,已办结5件,其中维持3件,撤回听证申请1件,建议重新处理1件。

五、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提高各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强局内部自我执法检查

围绕市场监管热点,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的要求和精神,共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两次、行政许可案卷评查一次,共检查案卷64份。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主要为执法程序是否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为是否依时限办理,是否要求相对人提供不必要的材料等。

(二)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今年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两次,检查内容涉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专项执法检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评议考核、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评价、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部分条线许可及监督检查案卷评查等。

(三)做好市依法治市办组织的法治建设督察迎检工作

督查组对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的法治建设情况表示肯定,认为业务培训工作有方法、有亮点,是适应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重要举措。

六、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现有的法律制度框架内,根据中央、上海市、普陀区三级“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积极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促进普陀区营商环境进一步法治化。

(一)着力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今年以来,共新设企业4359户,在中心城区保持排名第一。新设企业全部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开办,网办率100%。共办理食品经营新设许可1578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537件,药品经营许可103件,酒类经营许可证641家,特种设备施工告知346台(套),特种设备登记注册534台(套)。

自4月以来,全区同步发放电子执照和电子印章。累计同步发放电子执照和电子印章3439套,同步发放率100%。

(二)着力优化市场创新环境

除了做好证照发放和准入外,率先实施“证照分离”改革,牵头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积极打造“人靠谱、事办妥”普陀营商品牌。

1.率先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自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本市自9月1日起全面推广),提高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酒类经营等5类许可事项办事效能。改革实施以来,共办结许可2584件,月均办结513件,较改革前平均提高38%,试点成效良好。

2.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取得突破。今年3月,在全区20项“高效办成一件事”目录中,牵头8项,协助推进10项,是全区主动认领事项最多,完成准备工作最早的单位。7月,牵头的8个事项均已按期在区“一网通办”平台上线。9月,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了“开办食品销售公司”的突破,直接在网上受理、审批和发证。已有23家企业享受到该项“一件事”的便捷,办结时间较原先压减了50%,申请材料减少33%。

七、2021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建章立制、法治培训,进一步促进执法规范化,提升履职能力

1.继续推进“三项制度”落地。根据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三项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尽快制定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层面的相关制度,如执法音像记录制度、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等。

2.加强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履职水平。创新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形式,根据今年印发的《开展“一专多能”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一专多能”培训。根据职能情况共设置15门课程,分为公共部分和业务部分两大板块,并根据岗位的需求为每个干部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三年为一个培训考核周期,参加培训考核的基层执法干部必须完成必修课和最低要求的选修课的培训考核。鼓励基层执法干部在完成最低课程要求外,根据工作需要和兴趣爱好学习更多的课程。

(二)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推进更加全面的执法监督,实现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1.加强法制宣传。2021年是“八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八五”普法的新要求,站在新的起点上开展法制宣传与培训工作。开展新颁布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探索法制宣传培训的新方法新形势,将法制宣传培训贯穿于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过程中。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6·9世界认可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纪念日,面向不同社会群体和年龄阶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

2.推进更加全面的执法监督。将继续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的精神和要求,对局内部开展更加全面的执法监督检查,更加积极地配合上级机关进行执法检查。将继续加强对于基层所队的考核,并结合市场监管热点与执法实际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积极借助行政处罚案件的复核、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开展执法监督,督促执法人员执法更加规范。

(三)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当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普小二”

1.深化“一网通办”工作。提高各类事项整体网办率;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各项改革配套举措;提高“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效,争取更大突破,扩大事项惠及面。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平台作用,落实区域知识产权政策实施,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工作联动,开展知识产权示范试点,树立一批典型。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提升知识产权侵权打击效能。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