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预案》的通知

普陀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预案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市监食协〔2020〕38号)精神,现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虞亚光任组长,副组长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毛彩萍、分管副局长李绕明、周文伟、王建中担任(其中李绕明副局长为第一副组长),办公室、公平科、稽查科、广告市场科、消保科、食品协调科、食品经营科、食品生产科、执法大队、网络市场监管所、各属地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二、处置原则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报告和调查处置应当遵循首接报告、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协同处置、依法有序、科学高效的原则。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对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监管

各属地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执行《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实行季节性暂停活禽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市场主办方做好消毒、休市工作(2020年1月25日至4月30日期间,全市实行季节性暂停活禽交易),一旦发现市场内涉嫌存在公共安全隐患的,提请商务部门立即休市。要以定点活禽批发市场和定点活禽零售交易点为重点,对辖区内市场进行排摸和巡查,休市期间仍进行活禽交易的,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及时上报食品经营科。要以本区农产品、花鸟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重点,线上线下联动,加大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经营野生动物,以及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提供交易服务等违法行为。(公平科、稽查科、广告市场科、食品经营科、食品生产科、网络市场监管所、各属地市场监管所)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重点单位的监管

执法大队、网络市场监管所、各属地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经营畜禽类产品行为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是否落实畜禽类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和信息追溯管理等规定,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和生产经营来路不明或不能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类产品,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督查食品生产经营者将肉、禽和蛋类产品彻底烧熟煮透。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晨检制度。(食品经营科、食品生产科、执法大队、网络市场监管所、各属地市场监管所)

(三)加强物价检查

执法大队、网络市场监管所、各属地市场监管所要全面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对相关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公平科、执法大队、网络市场监管所、各属地市场监管所)

(四)做好投诉举报处理

对市民通过拨打12315电话等进行投诉举报的情况线索依法及时处理。对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依法给予奖励。(消保科、食品协调科、执法大队、网络市场监管所、各属地市场监管所)

四、注意事项

一是要加强值班值守。春节期间,要切实落实好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如遇有重大情况,要立即上报工作领导小组,不得拖延,不得瞒报、漏报。

二是要严格新闻宣传工作纪律。正确引导社会舆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与疫情相关信息。

三是要及时报送信息。疫情防控期间每日工作情况要及时报送,从该预案印发之日起,执法大队、网络市场监管所、各属地市场监管所每日16时前向食品协调科(联络员:杨静雯)报送当日相关工作情况,如无特殊情况也要做到零报告,由食品协调科每日17时前汇总上报市局值班室,如无特殊情况也要做到零报告。春节放假期间,执法大队、各属地市场监管所每日15时前向局值班室报送当日相关工作情况,如无特殊情况也要做到零报告,由局值班人员每日15时30分前汇总上报市局值班室,如无特殊情况也要做到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