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

执法大队、各属地市场监管所: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的药品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高风险生产企业监管

执法大队在日常监管基础上,根据企业质量管理风险和产品固有风险,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本区无菌及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生产企业开展节前检查。

二、加强药化械流通监管

执法大队、各属地市场监管所要根据节日特点,在日常监管基础上,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件易发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要对药品购进渠道、冷链管理、使用环节等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将2019年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零售药店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充分运用零售药店智能化终端等智慧监管手段,重点检查药学技术人员上岗考勤和在岗服务情况,以及药品进、销、存全过程控制、追溯管理和对接上报追溯系统的情况。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如商业中心和商业聚集区)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按照现行互联网销售监管要求,做好春节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网络销售的监管工作。

三、加强用药安全宣传

各市场监管所利用春节特色场所以及“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渠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并同步宣传“上海药店”APP,提高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加大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问题企业和产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经营、下架等行政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受理、答复、核实、处理消费者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加强应急值守你,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执法大队、各属地市场监管所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明确应急管理具体负责人,确保通讯畅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按已由的规定流程,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

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应于2020年1月31日前将春节期间药品监管工作情况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药化科杨伟东邮箱。

 

附件:2020年春节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