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活动工作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宣传活动管理工作职责,区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强宣传活动管理,确保宣传的计划性、统一性,提高宣传实效、降低基层负担,现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虞亚光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毛彩萍,副局长李绕明,副局长周文伟,副局长王建中,副局长姚健担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田思敏担任,常务副主任由丁昕担任。

二、工作流程

1、各科室负责制定本部门年度宣传计划,于上年度的三季度前报办公室,办公室统筹制定全局年度宣传活动计划。

2、各科室根据年度宣传计划安排,于一般于活动前2个月向办公室提交宣传活动方案。宣传活动方案包括:宣传活动时间、地点、对象、形式、预期效果以及所需宣传品的内容、样式、数量等。

各科室提交的宣传方案应当事先和市局相关处室沟通,并报分管领导同意。

3、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提供的宣传活动方案进行统筹,于一般于活动前1个半月提交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会(以下简称“评审会”)审核。

4、评审会由局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根据需要列席会议。

5、宣传活动方案经评审会通过后,需要局党委会审议的,应当及时上会。

6、宣传活动方案经评审会或局党委会通过后,由办公室负责宣传品的制作。

7、宣传品制作完成后至少于活动前1周交由牵头科室,由牵头科室具体负责宣传活动开展。

8、牵头科室在宣传活动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活动信息、照片、视频等资料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活动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站位,明确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对全局宣传活动实行归口管理。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结合重要宣传时间节点和上级工作要求,“开动脑筋”策划本部门宣传活动。

(二)加强交流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办公室要加强宣传活动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经费保障,对于时间节点接近、宣传对象重合的宣传活动,能合并开展的尽量合并开展。各科室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做好全局宣传工作的合力。

(三)及时总结经验,提升宣传实效

各科室要对活动开展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估,总结成果、分析不足,为今后更好的开展宣传活动打牢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