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普陀区2019年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的通知

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领域的工作要求,构建普陀区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以下简称“双预防”)体系,实现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的精细化管理目标,2018年我区进行了双预防试点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双预防推进工作,现就2019年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一、工作目标

构建全社会有效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思想共识;推动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重点领域有突破,相关行业有推进,一般企业有行动”的双预防工作局面。逐步提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基础。

二、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的意见》、《上海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三、工作重点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重点领域实现全覆盖,全面落实双预防工作要求;医院、酒店、商超、游乐场、物流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危险性较大的行业进一步推进,扩大双预防工作覆盖面;学校、小区物业等其它相关行业开展试点,为推广双预防工作积累经验。

四、工作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双预防工作的责任主体,根据双预防相关工作要求,自行开展双预防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设置

根据单位组织构架、人员情况,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要求,明确本单位双预防工作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和人员。

2、制度建设

结合自身情况,收集必备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可行有效的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管理评价制度。

3、方案确定

根据制定的双预防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人员,确定工作进度。工作任务主要包括:

(1)风险分级管控:对特种设备风险辨识、评价、提出管控措施、落实分级管控职责。

(2)隐患排查治理:制定排查计划、排查实施、隐患分级分类、隐患治理、隐患上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使用。

(3)安全管理评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通过开展安全管理评价,进行安全管理水平状况的自评,获得相应的自评等级。

4、工作实施

(1)开展风险分级管控

制作风险辨识清单: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风险来源(包括特种设备本体和特种设备作业活动),判断风险点、风险因素,建立《风险来源清单》;根据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中确定的风险评价方法,分析确定《风险来源清单》中每一个风险的等级,制作《风险分析及等级一览表》。

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根据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中确定的风险分级及管控要求,对不同级别的风险确定管控层级、责任部门、人员和管控措施,制作《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进行风险知识培训:根据《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对相关人员开展风险教育,了解风险点,清楚风险防控职责,掌握风险防控方法。

对风险进行警示:对重大(要)的风险点进行挂牌警示。

完善风险管控措施:根据实际效果,检验和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在出现新的风险后,及时进行风险辨识和管控。

(2)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制定排查计划:根据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确定排查工作的内容、时间、责任人和频次。

按计划开展排查并上报:对隐患进行排查并制作《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基本信息表》、《特种设备隐患排查记录》,对发现的一级隐患,填写《特种设备一级隐患告知(报告)表》,并立即报告当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每年5月31日前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书面上报《特种设备隐患年度汇总表》和《特种设备隐患(一级)排查结果备案表》。

对发现隐患治理并记录:对隐患进行治理并填写《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可通过网上《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yhpc.scjgj.sh.gov.cn)中实施,通过初始注册、划分工作单位、设置责任人员、制定工作计划、计划实施、隐患分级分类,完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开展安全管理评价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应进行安全管理评价,了解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计划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特种设备监管部门

1、注重组织领导

要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落实责任部门,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2、加强宣传培训

大力宣传构建双预防机制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掌握特种设备风险类别、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办法、风险管控措施,以及隐患分级分类、隐患排查方法与治理措施、信息化平台使用等,提升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3、积极组织实施

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特种设备监察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是双预防工作的组织者和推动者,根据双预防工作方案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实施双预防工作,需要专家配合的,可主动与市局双预防工作联络人员取得联系,由联络人员联系相关人员,协助组织方开展双预防推动工作。

4、严格落实责任

落实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责任制,将双预防推进工作作为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督查考核的重点。各特种设备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情况的督促检查,主动协调和组织专家力量,帮助和指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大力推进双预防工作,不断探索总结有效做法,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强化示范带动,推广一批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对于双预防工作组织开展不力、消极应付的,要加强监管、督促整改。

五、工作部署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9年4月30日前,结合《2019年上海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和2018年双预防试点情况,制定2019年普陀区特种设备双预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二)分类推进落实。根据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分类指导推进双预防工作,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使用单位的分类指导和监督。2019年9月30日前,开展双预防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成建章立制、风险辨识和风险管控措施的制订,并利用隐患排查治理平台软件完成一个周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

1、LPG加气站等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重点单位,在2018年试点基础上,全面开展双预防工作。

2、医疗卫生系统使用单位,利用2018年试点形成的成功样本,大面积推广,规模型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依托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平台,会同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共同推进双预防工作开展。

3、酒店、商超、游乐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危险性较大的单位,在2018年试点基础上,继续开展双预防工作,并不断扩大行业覆盖面。

4、其它单位结合自身条件情况,适时启动双预防工作,扩大覆盖比例。

(三)组织验收总结。四季度,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组织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预防工作的督导验收,对双预防工作开展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2019年10月31日前,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完成对口管辖的使用单位双预防工作现场督导,将符合验收要求的单位资料上报特种设备监察科。

2019年11月20日前,特种设备监察科组织专家进行统一的资料和现场验收(验收表格见附件1、附件2)。其中,通过验收的使用单位,每个市场监管所不少于10家,综合执法大队不少于15家,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重点单位必须通过验收。

附件1、普陀区特种设备“双预防”工作资料验收表

    2、普陀区特种设备“双预防”工作现场验收表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