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试点工作的通知

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领域的工作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的要求,构建普陀区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以下简称“双预防”)体系,实现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的精细化管理目标,结合普陀区实际,现决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双预防”专项试点工作,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一、工作目标

构建全社会有效管控风险、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思想共识;推动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参与有序的工作格局;促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形成常态化运行的安全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基础。

二、工作重点

试点工作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突出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大型游乐设施、物流仓储和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三、工作要求和安排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双预防”工作既是国务院安委办文件、《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也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处于转型期,特种设备数量迅速增加,事故时有发生,各单位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讲话精神为指引,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开展“双预防”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实现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精细化管理,促使安全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从而有效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厘清工作思路,确定工作原则

1.构建防控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特种设备安全“双预防”工作是一项艰巨、长期和复杂的工作,其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隐患排查治理的前提和基础,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强化与深入,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为做好此项工作,上海市目前已形成了以“1个文件+7个标准+1个制度”为依托的特种设备安全“双预防”工作标准。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而言,主要涉及对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的辨识和控制,对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的量化评估等。

2.落实各方责任,实现多元共治

企业是“双预防”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开展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应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监管网络,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社会专业技术机构的作用,最终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工作格局。

3.开展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排查

以风险管控为强化手段,重点解决特种设备“想不到”、“认不清”的问题,尤其对涉危行业、人口密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应加强风险辨别与管控,从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工作,通过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强化管理,保证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从而解决当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系统、治理不彻底,以及屡查屡犯的问题,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有效性。

4.注重操作可行,确保工作实效

各试点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以上海市“双预防”工作标准为指导,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奖惩机制,把“双预防”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三)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推进工作

1.明确工作职责,开展专项培训。

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情况,统一确定试点单位名单,组织试点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双预防”知识的集中培训,部署“双预防”工作的开展。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应落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开展,并指派必要的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同步参加试点单位的集中培训。集中培训后,由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指导对口的试点单位开展“双预防”工作,对每一家试点单位的监督指导工作应责任到人。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科负责“双预防”工作的总体指导和协调,建立普陀区特种设备安全“双预防”工作微信群,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要参照上海市“1个文件+7个标准+1个制度”的特种设备安全“双预防”工作标准,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双预防”试点工作。

一要建立风险清单,制定管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管控措施执行情况。要将风险告知相关人员,有效提高现场工作人员对风险的识别力和风险分级管控执行力。针对高风险等级的风险点,还应加挂风险警示牌,从源头上抓好各类风险的识别、预警和控制,避免风险失控。

二要建立隐患排查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岗位责任制,通过安全管理审查、分类排查(日检、月检、年检)、安全管理评价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级分类,填写隐患排查记录,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隐患整改,定期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试点单位将统一采用上海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3.开展督查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对于试点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成果,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进行评审验收。各试点单位按要求提交材料,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资料审查,填写《普陀区特种设备安全“双预防”试点工作资料验收表》(附件1),试点单位应根据验收意见,进一步完善自身的“双预防”体系。对试点单位的开展情况,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应按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现场抽查,填写《普陀区特种设备安全“双预防”试点工作现场验收表》(附件2),重点抽查资料审查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企业自查隐患的治理情况,现场抽查可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

四、工作进度

此次“双预防”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动员培训阶段(9月6日至9月20日):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按照区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组织相关试点单位参加集中动员和培训,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企业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阶段(9月21日至11月10日):各试点单位按照要求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风险辨识清单,制定风险管控措施,编制隐患排查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使用隐患排查APP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填写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要及时掌握试点单位“双预防”工作的推进情况,加强指导,对推进不力的,加强监督,确保如期完成阶段性工作。

督查整改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区市场监管局按计划完成对全部试点单位的评审验收,试点单位按照评审意见如期完成整改。区市场监管局对“双预防”试点工作进行总结,为下阶段的进一步推广积累经验。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