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保障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普陀区食品安全保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管所:

现将《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保障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普陀区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9日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保障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普陀区食品安全保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的有关部署,切实做好2018年11月5日至10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制定2018年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普陀区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为抓手,加强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规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扎实做好进口博览会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风险排查,守好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确保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圆满完成,展示上海城市形象。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李绕明

牵头部门: 食品安全监管科

联 络 员: 陆海、罗建军、程朝晖

配合部门: 办公室、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管科、公平交易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根据保障区域工作职能,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明确人员,加强科所信息汇总、协调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在进口博览会前期要做好社会面的食品安全保障,加强食品日常监管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守好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1.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防控食物中毒。

结合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以发现薄弱环节、问题隐患为导向,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过程监管。加强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高风险单位、高风险食品以及高风险环节的监督检查。根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业态特点,开展错时检查。餐饮环节重点检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集体食堂、大型宴席承办单位以及加工经营生食水产品、熟肉制品、凉拌菜、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的单位。应着重围绕原料采购、时间、温度、交叉污染、餐具和工用具消毒、人员健康等易引发食物中毒的关键环节开展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操作行为。流通环节应重点检查熟食卤味、冷加工糕点、鲜榨果汁等高风险食品制售单位,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销售熟食卤味,做到散装熟食卤味当天销售完毕,改刀熟食4小时内销售完毕,严禁销售隔夜和超过保质期熟食;严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严格执行超过保质期食品记录制度,并采取染色、毁形等措施销毁。生产环节应重点检查冷冻饮品及各类饮料等夏季热销食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工用具、设备清洗消毒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出场检验制度。

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培训,提升企业自律水平;加强预警信息的发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要重视疑似餐后不适的投诉举报,要及时有效的进行处置。

2.采取有效措施,突出重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

结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突出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全面排查食品安全各类风险隐患。重点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利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是否存在生产经营“一非两超”(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和网络食品经营者未依法依规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是否存在保健食品制假售假等问题。深入排查治理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十类危害食品安全的“潜规则”和相关违法行为。

3.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开展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宴席承办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点和旅游接待饭店、大型活动接待宾馆周边等系列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在检查中发现易引起食物中毒的关键环节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应依法予以严惩。尤其是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违法供应或集体食堂超范围供应改刀熟食、凉拌菜和生食水产品的;餐饮单位违法供应毛蚶、炝虾等违禁食品以及醉虾、醉蟹等季节性禁止经营的食品的;流通和餐饮环节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熟食、凉拌菜等违法行为的;有照无证经营的,应依法从严查处。

4.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展示上海良好形象。

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都是进博会食品安全保障的参与者。结合食品安全城区创建工作,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利于上海“四大品牌”建设,有利于展示上海的城市良好形象。推进食品生产诚信企业创建,以大型和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为抓手,扩大诚信食品生产企业建设范围;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完善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在全区大型超市和连锁超市继续开展“守信超市”建设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在餐饮服务单位推进“放心餐厅”、“放心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会同卫生计生部门把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食堂(包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建成“放心医院食堂。9大类20个品种全面实施追溯,督促纳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范围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将食品安全追溯信息上传追溯系统,实现追溯覆盖率和食品安全信息上传率均达到100%。

(二)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要做好进口博览会期间监管工作以及涉及进口博览会点位的保障工作。

1.“涉博”点位前期评估和培训工作

(1)普陀区在进口博览会期间若承接“涉博”食品安全保障任务,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根据具体承接任务内容,制定保障方案,落实保障人员。

(2)开展涉及区域内进口博览会餐供应单位的前期评估和监管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涉博”点位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其自身预防食物中毒的能力。

2.期间保障和监管工作

(1)展会期间监督保障人员驻场保障,分区分组、责任到人,实行全程监管,加大快检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立即责令停止并予以严惩。

(2)加强宴会酒店、接待酒店及景区、商业餐饮集中区域及周边的监管工作。加大巡查频次,实施错时检查;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重点单位监管,加强高风险食品管控;加大食品快速检测及抽检力度,加强不合格食品的处置。对问题单位落实追踪复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理。

四、实施安排

自2018年3月开始至2018年11月结束,分三个实施阶段进行工作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2018年3月-5月底)

制定食品安全保障方案,明确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分工,全面布置进口博览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做好社会面食品安全防控,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6月至10月)

根据普陀区进口博览会保障方案要求,加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宴席承办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点和旅游接待饭店、大型活动接待宾馆周边等重点单位监管力度。对“涉博”点位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前期评估和培训工作。

(三)重点保障阶段(2018年11月1日-13日)

全面启动食品安全保障相关工作,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食品安全保障相关工作方案和工作规范,对“涉博”点位食品经营单位实行驻点保障,确保食品安全。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进口博览会期间,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准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做到措施及时响应,妥善处置、有效应对,防止事件扩大化,避免造成不必要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