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为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控食物中毒,确保市民节日食品消费安全,确保本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加强监管工作

(一)时间安排

检查阶段:2016年12月26日— 2017年2月2日

(二)大型宴席申报登记

各市场监管所应督促餐饮单位及时申报一次性消费10桌以上(含10桌)情况(附件1),做好登记。根据申报情况,对相关餐饮单位进行检查指导,进行食物中毒预防关键控制点培训,督促餐饮单位做好留样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检查重点

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应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加强节日热销食品、民俗特色食品、节日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针对节日农副产品和食品供应消费的特点,把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保健食品、肉及其制品(重点是熟肉及腌腊肉制品、畜禽肉、畜禽内脏)、蛋及蛋制品、水产品(重点是生食水产品)、饮料、调味品、酒类、糕点(重点是裱花蛋糕)、豆类及其制品、乳制品等作为重点食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重点打击各种使用非食品原料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打击生产经营过期、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秩序,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的发生。

(四)检查要求

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2月2日期间,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根据职责每日都应安排对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高风险食品单位检查,对中型以上饭店应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承办大型宴席的餐饮单位检查力度。元旦、春节节假日期间(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2017年1月27日至2月2日),各市场监管所对高风险餐饮单位检查每日不少于4户。结合餐饮加工供应特点,开展双休日、夜市错时检查。充分利用快检设备,对食品用工用具、食品原料等开展环节、瘦肉精、酸价、极性组分等快速检测。

综合执法大队结合市局、本局布置的抽检任务,加强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餐饮单位、年夜饭套餐的抽检力度,对承办大型宴席的餐饮单位进行全覆盖抽检。

二、加强应急值守,认真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应按照《上海市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置办法》的通知》(沪食药监法【2015】818号)、《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相关工作,明确处置流程,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准备,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文书、设备等,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要在第一时间快速响应,按要求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职守梯队按照排班,根据《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值守梯队工作制度》要求做好职守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对群众举报投诉,特别是疑似食物中毒,要及时认真组织力量核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并回复举报者。

三、加大宣传,营造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采取有效措施和多样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科普宣传,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和安全常识,进行节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积极引导居民加强食品安全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努力营造喜庆、欢乐、和谐的节日氛围。

四、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认识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放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工作,全面梳理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做好分析、排查、预防和监督等工作,重点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

五、信息上报

2016年12月29日15:00前报送元旦、春节期间十桌以上订餐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元旦、春节期间检查计划表(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2日,2017年1月27日至2月2日)(附件3);

2017年1月3日、2月2日前报送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统计表(附件4),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5)和工作小结。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和报送按有关规定执行。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相关报表、总结等至食品安全监管科

附件1.十桌以上订餐申报单

附件2.十桌以上订餐申报统计表

附件3.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计划表

附件4.2017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检查

统计表

附件5.2017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违法

行为处理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