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质检利剑”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质检利剑”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4日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2017年度“质检利剑”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

为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质检利剑”专项行动、国家打击侵权假冒办公室“双打”专项行动、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部署,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开展2017年“质检利剑”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现就有关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整治与规范并举,标本兼治、着力治本为原则,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打假工作,严厉打击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有效规范本区生产经营制度,进一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升。

二、工作安排

1.时间节点

春季战役开展时间: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5月31日

夏季战役开展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秋季战役开展时间: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冬季战役开展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

(夏、秋、冬季战役具体开展时间,以市质监局部署时间为准。)

2.职责分工

2017年度的“质检利剑”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由公平交易科牵头,质量管理科、标准化管理科、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共同参与、共同完成。其中:

公平交易科:主要负责牵头质量、标化、计量、特设等业务科室和各所队开展相关工作。接收市质监局与“质检利剑”执法打假专项相关的文件,传达行动要求;在区局领导的指导下,确定负责具体专项执法行动实施的业务科室;及时汇总质量、标化、计量、特设等业务科室报送的专项执法行动小结、报表,形成四大战役总结向市质监局报送;对相关业务科室及所队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布置和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同时,组织质量、标化、计量、特设等业务科室共同接受市质监局对区局开展“质检利剑”执法打假专项行动情况的督查。

质量管理科、标准化管理科、计量和认证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具体负责各战役中每项专项执法行动的布置、指导、情况汇总等工作。结合市质监局“质检利剑”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本部门工作职责,根据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分别组织各所队开展“质检利剑”执法打假中涉及质量监督管理、标准化管理、计量与认证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职能的专项执法行动,及时将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小结和报表报送公平交易科,由公平交易科汇总后统一报市质监局。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在质量、标化、计量、特设等业务科室的指导下,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及时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执法打假与日常监管、监督抽查等工作的衔接配合,向质量、标化、计量、特设等业务科室报送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确保“质检利剑”执法打假行动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要求

质量、标化、计量、特设等业务科室要根据以下工作要求,布置开展相关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质检利剑”执法打假专项行动作为规范市场、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强化组织领导,形成组织、实施、宣传、督导的有机衔接,制定措施,强化责任,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二)加强督促检查,健全长效机制。将“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细化工作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市质监局督查中反映出的问题、不足,及时进行总结,在下阶段的执法打假工作中予以改进,确保全年的“质检利剑”执法打假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总结经验。严格落实市质监局信息报送要求,及时报送“质检利剑”执法行动相关工作信息。客观、如实统计各项执法行动成果,及时总结各项执法行动的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形势特点、存在问题、举措建议以及典型案例分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