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普陀区食品安全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法治保障,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提高监管效能,巩固深化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区。

一、总体目标

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四有两责”要求,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和相关各方责任,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需求导向和风险管理的原则,全面强化依法监管、全程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守好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进一步提升市民食品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推进食品安全诚信示范创建,狠抓重点突破。

1.推进食品生产过程规范提升。

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操作规范率达到100%,在食品生产企业积极推进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等管理体系,建立并实施HACCP体系食品生产企业数达到100%;鼓励获得认证。继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以大型和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为抓手,促进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化、品牌化发展。

继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制度建设,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建立并实施供应商审核制度食品生产企业数不低于90%,其中肉制品生产企业达到100%。

(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科、综合执法大队)

2.推进食品经营示范创建。

以“守信超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和超市卖场“透明经营”为抓手,落实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食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销毁等关键环节视频监控。在全区大型超市和连锁超市继续开展“守信超市”建设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守信超市”创建覆盖率100%,“放心肉菜示范超市”至少再增加1户;鼓励超市卖场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大卖场等食品经营企业实施良好操作规范达到100%。结合辖区实际,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区、示范路段、示范楼宇、示范店等示范创建活动。

落实《上海市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做到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备案应备尽备。

(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3.推动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着力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提高“明厨亮灶”覆盖率,中小学校、幼托机构“明厨亮灶”100%覆盖,连锁餐饮企业及中型以上的公共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强化“网红”餐饮监管,加强小餐饮规范化管理;在餐饮服务单位继续推进“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工作,80%的连锁餐饮及中型以上餐饮单位符合“放心餐厅”标准,到年末力争达到100%;100%中小学校食堂和大型职工食堂符合“放心食堂”标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等食品经营企业实施良好操作规范达100%。

(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二)强化监管,解决突出问题。

1.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等新业态的监管。

落实《网络食品经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平台对入网经营者的资质审查、信息公示和入网后检查责任,督促网络食品经营者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建立自查结果公布制度。

对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备案工作。加强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专业网络订餐等互联网+新业态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持证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监管同时,对其在第三方平台上公示的信息开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2.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

进一步强化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在实现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覆盖率和上传率100%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的真实、及时性,强化对追溯信息录入情况检查力度。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进先进的追溯管理经验,鼓励企业使用二维码信息追溯技术,使追溯信息内容更加丰富。继续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追溯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整体管理能力。

(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3.围绕风险防控加强重点对象监管。

以社会热点、突发事件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为导向,以食品生产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饭店、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超市商场等为重点单位,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防控风险。根据每季度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评估,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的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评价以及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不合格情况的评估,开展专项抽检和专项整治。

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校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沪市监餐[2019]905号)相关要求,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落实学校的管理责任和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形成有效管控食品安全风险的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4.加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

加强对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力度。

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结合“保健”市场百日整治行动,重点围绕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制假售假、非法添加、虚假宣传和重金属超标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加强食品日常监管,严格防控风险。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

按市局相关规定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食品贮运服务提供者、经临时备案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检查,完善监管档案“一户一档”制度。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全面实施风险等级与信用等级相结合的量化分级管理措施,加强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监管。深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措施和监督检查结果公示制度。

根据总局《关于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食品安全风险高低与企业类别,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等,开展随机执法检查。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加强不合格后续处置工作。

以薄弱环节、问题隐患为导向,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检,扩大抽检覆盖面,提高问题发现率。与专项整治结合,以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大型企业为核心目标,开展专项抽检和快速检测。加大对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生物毒素和有机污染物等项目的抽检力度;加大对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网络订餐等社会关注度较高食品的抽检力度;加大对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网购等重点环节以及问题多发企业的抽检力度。

加强不合格(问题)食品后续处置工作,及时完成产品控制、行政处罚、跟踪复查等工作以及督促企业及时开展原因排查,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

(责任部门: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管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3.加强宣传教育,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采取集中授课、企业自主培训、现场指导、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针对性的培训。督促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按照要求接受培训和评估考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60小时。加强食品从业人员考核,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制度,形成企业培训考核、政府抽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新模式,食品生产企业抽查考核覆盖率达到80%以上。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断加强自身质量安全管理和自检机构建设,大力推进大型超市、批发市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等食品经营企业开展自检工作。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强化企业自查自纠,主动报告食品安全风险,督促和指导企业开展自查,食品生产企业年度自查率达到100%。

(责任部门: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管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4.重视投诉举报线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重视投诉举报,尤其是反复投诉举报和内部举报。以投诉举报为线索,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跟踪复查,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责任部门: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管科、公平交易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5.开展重大活动保障,确保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食品安全。

坚持“源头控制、全程监督、风险管理”原则,全力以赴,集中力量认真做好进博会重点单位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同时做好社会面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管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6.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以及食物中毒防控工作。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有效应对和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值守梯队应按规定值守待命。加强食物中毒预警工作,提升企业自律水平。在每年食物中毒高发季节及长假前期开展大中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培训;加强预警信息的发送,及时向餐饮企业负责人发送食品安全预警信息,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责任部门:办公室、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管科、公平交易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四)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不断转变思路,进一步实现社会共治,在餐饮服务单位继续推进“明厨亮灶”工作的同时,在第三方订餐平台“饿了么”开展“阳光厨房”建设,让消费者通过APP直接看到“饿了么”平台上的餐饮单位后厨加工情况,让公众监督入网餐饮单位,进一步落实“饿了么”订餐第三方平台的主体企业责任。

借助于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饿了么”第三方订餐平台,进行大数据分析,及时了解掌握日常监督检查、“饿了么”平台上普陀区入网餐饮单位存在的问题。将大数据分析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进行衔接,在食品安全监管中进行运用。

(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科、各市场监管所)

三、工作措施

(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采取多种模式监管。

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础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事中事后监管,对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继续推行“双随机”错时检查、“双随机”飞行检查、“双随机”暗查暗访等多样化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质量。在5-10月食物中毒高发时段,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双随机”错时检查和“双随机”飞行检查。

(二)加强食品监管队伍建设,实现专业化监管。

通过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系统性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队伍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业务能力,培养适应市场监管新形势的专业化监管人才。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主要采取集中授课、现场带教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发现问题、排查风险的能力。全年50%基层监管干部应接受相关的业务培训,实现50%基层监管干部能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并出现一批精通食品安全监管的业务骨干。

(三)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交流工作。

组织收集本辖区内各类食品安全监管风险信息,并对存在风险的行业、季节时段等进行分析评估和研判,深入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监管对策和措施,及时指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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