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普陀区市场监管局迎接2019年度上海市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评估的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做好2019年度上海市区政府食品安全考核工作,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2019年度市管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年度上海市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区在2019年度食品安全考核中取得高分,进一步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水平,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以下简称《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努力构建本区“舌尖上的安全”体系,进一步提升普陀区综合竞争力和食品安全的软实力,进一步提升市民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评估时间

拟定于2019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具体开展时间以市食药安办通知为准)。

三、评估内容

现场评估内容为《评估细则》“3.4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中规定需进行现场检查的内容(详见附件2)。

四、评估方法

现场评估由第三方机构牵头组成现场评估组,通过现场资料查阅、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等形式,对《评估细则》“3.4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内容开展全面检查。检查点位及检查数量严格按照《评估方案》规定的方法选取。现场评估组成员由相关领域专家以及从各区抽调的执法人员组成。

五、迎评分工

1.办公室:负责统一调配陪同检查车辆,负责检查人员就餐、停车等后勤保障工作;

2.食品协调科:负责与检查人员的陪同对接以及与区各相关职能单位、各街镇的沟通协调工作;

3.食品生产科:严格对照《评估细则》规定和要求,加强食品生产环节及特殊食品对所队的指导和督查;

4.食品经营科:严格对照《评估细则》规定和要求,加强食品经营环节对所队的指导和督查;

5.执法稽查科:严格对照《评估细则》规定和要求,加强无证无照工作对所队的指导和督查;

6.各所、队:严格对照《评估细则》规定和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遗补缺,并做好被检查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室、各所队要高度重视本次现场评估有关工作,充分认识此次评估分数将直接影响到我区2019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分数,也将纳入对区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分数,各科室、各所队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推进任务落实。

(二)广泛开展宣传

要以迎接现场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和政策法规宣传,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市民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各所要联合各街镇,充分利用居民社区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等资源开展宣传,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凝聚起社会共治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落实最严问责

严格责任追究,如因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失分,导致2019年度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不理想的,对部门和个人实行问责。

七、人员报送

根据市食药安办的要求,要报送确定1名联络人,负责现场评估相关沟通联络工作,并选取报送2名具有丰富执法经验的执法人员,作为现场评估组成员参与现场评估工作,结合我局实际,人员报送如下:

1.联络人员:罗建军

2.执法人员:郝志清、邬旻

附件:1.关于成立普陀区市场监管局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

      2.2019年度上海市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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