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所、队: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


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

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023年是普陀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决胜攻坚之年,为激励辖区企业和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提高文明服务意识,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普陀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践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促进广大经营者在经营、销售、服务过程中,树立文明、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理性、安全、健康消费,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实践活动时间和活动范围

(一)活动时间

2023年全年

(二)活动范围

普陀区范围内经营的市场主体

三、实践活动内容

(一)信用承诺主题实践活动

积极探索推进信用监管体系构建,优化信用修复流程,简化企业信用修复申请材料,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

开展“信用联盟”创建活动,通过示范企业带头承诺的形式,带动一批企业承诺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指导市场主体签署《守信承诺书》,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尽早移出失信“黑名单”,解除信用约束。(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二)诚信经营主题实践活动

开展“放心市场”“诚信经营户”创建工作,组织发动辖区内从事农产品交易的34家集贸市场及场内经营户进行创建,从食品安全、诚信计量、文明卫生等方面制定评选统一标准,同时将创建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评价机制。

至2023年底,全区90%以上集贸市场达到“放心市场”标准,90%以上经营户达成“诚信经营户”。(责任部门:广告市场科)

开展诚信计量创建工作,会同曹杨新村街道开展创建“上海市诚信计量示范社(街)区”活动,推进长征镇“上海市诚信计量示范社(街)区”复评审工作,按照《诚信计量示范社(街)区建设评价导则》要求,组织参建商户开展诚信计量创建活动。

2023年,力争曹杨新村街道成功创建“上海市诚信计量示范社(街)区”、长征镇顺利通过“上海市诚信计量示范社(街)区”复评审。(责任部门:质量监管科)

(三)放心消费主题实践活动

根据《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方案》和《“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第二阶段计划(2023-2025)》要求,持续推进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结合“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开展消费现场体验、消费课题调研、消费视频教育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督促市场主体落实责任、诚信经营。

持续做好消费维权联络点建设,推进四星级、五星级联络点的创建评定,发挥联络点在“维权岗”“宣传站”“监察哨”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消费维权建设,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部门:消保科)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执法稽查科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好主题实践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性,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和内容要求,抓落实、抓推进,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工作实效。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提升社会参与度;要充分发挥企业和经营户的主体作用,推动市场主体崇信用、重诚信;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问题,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

(三)其他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围绕活动内容,开展系统性、立体化的主题宣传,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活动成效,进一步营造诚实守信、放心消费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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