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守初心担使命、强监管保安全”迎进博 百日执法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

各科(室)、所、队:

为深入推进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工作,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守初心担使命、强监管保安全”迎进博百日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市监稽查〔2019〕272号),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贯彻落实市局的执法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进口博览会“越办越好”的总要求,按照上级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不断提高普陀区市场监管系统监管执法和服务保障水平,确保本届进口博览会取得圆满成功。

二、组织领导

成立普陀区市场监管局迎进博百日执法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百日执法行动的组织部署、协调联络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如下:

组  长: 党委书记、局长  虞亚光

副组长: 副局长  李绕明

成员:办公室、公平交易科、执法稽查科、广告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质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所筹备组负责人,各市场监管所所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稽查科,执法稽查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重点

以本区重点商圈、重点景区、交通枢纽(车站、地铁)等为重点区域,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威胁城市运行安全的违法行为,为进口博览会举办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执法稽查科: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负责百日执法行动期间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的统筹安排、协调联络、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完善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应急演练。

公平交易科:牵头加强对住宿、餐饮业、交通、旅游业等重点行业以及商业零售领域的价格监管,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牵头开展对不正当竞争和传销行为的查处和打击,重点查处商业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与进口博览会有关的传销行为。

广告和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牵头开展对网络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严厉查处经营者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等行为,非法使用进口博览局合法商标、特殊标志权利等违法行为。牵头开展对违法广告的查处和打击,强化重点领域商品服务广告监管,加强重点区域场所媒介广告检查,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净化辖区内广告发布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牵头全面加强线上线下监管执法,结合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加大对故意拖延无理由拒绝、非法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景区、商圈、重要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及其周边区域的联动,加强联动配合,会同相关部门,重拳打击扰乱消费秩序的违法行为。

质量监督管理科:牵头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较高、消费者关注度大的日用消费品,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依法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依法查处辖区内许可证企业违法生产加工行为,并负责辖区内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等。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牵头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现场安全检查,突出对重点单位在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实效,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全面闭环整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或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全面完成保障性检验,主动对接检验机构,紧扣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重点单位和其他必要单位在用特种设备的保障性检验工作。加强展会期间安全保障,认真开展对重点单位和必要单位的现场值守并落实专人值班制度,加强巡查、维护,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准备。

知识产权所筹备组:牵头加强行政执法和保护,加强对涉及进口博览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相关知识产权市场秩序的全面监管和综合整治。畅通维权举报投诉渠道,加大进口博览会筹办、举办期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线索发现和查证处置力度,优化举报投诉机制,强化线索转接工作。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全力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牵头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持续加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与抽检力度,严格依法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管工作,全面加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专项检查。

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牵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大型宴席承办单位、中央厨房、旅游景点和旅游接待饭店、大型活动接待宾馆周边等系列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严防严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对熟肉制品生产企业、冷藏预包装膳食、生食动物性水产制品等高风险食品企业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继续采取长效机制,巩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长效治理,防止辖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单位死灰复燃。

办公室:负责百日执法行动的对外宣传工作,积极用好各类宣传载体和各种宣传手段,积极协调社会媒体资源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加强社会宣传引导,不断增强相关市场主体主动参与城市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识。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各业务科室的具体工作安排,加强监管和执法工作,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落实责任

与第一届进口博览会相比,本届展会参展规模更大、范围更广,对监管部门的要求更高。各牵头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百日执法行动的重要性,根据市局、区局工作方案,结合辖区和业务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目标,切实真抓实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查各类违法行为。

(二)强化应急处置,加强演练和值守工作

完善、落实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力量,及时收集各种突发事件信息。对涉及进口博览会的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信息互通、反应及时、处置得当,避免产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重要时段,尤其是展会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食品、特设、药化等重点保障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三)积极宣传引导,共同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以“守初心担使命、强监管保安全”为主题,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会宣传引导,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主动参与,提高百日执法行动的覆盖面和社会效果,共同推进服务保障工作水平的提升。

(四)及时报送信息,反应工作成效

切实加强情况信息上报,准确反应各部门百日执法行动工作进度和成效。自即日起,各牵头业务科室每周五前向执法稽查科报送阶段小结和相关数据;展会期间,每日向执法稽查科报送相关数据;11月15日前,报送百日执法行动小结和相关数据,如遇到重大问题和典型案例,要即时报告。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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